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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辨阳明病脉证并治第八【204】【205】【206】

 渤海扁鹊 2019-12-30

【204】伤寒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

陈修园:阳明证,既知有不必下者,更当知有不可下者。伤寒呕多,为阳明胃气之虚,胃气既虚,虽有阳明燥热之证,切不可攻之。

此一节,言胃气虚者不可下。

【述】阳明有胃气,有悍气,有燥气。胃气者,柔和之气也;悍气者,剽悍滑利,别走阳明者也;燥气者,燥金之气也。病在悍气者可攻,病在燥气者可攻,病在胃气者不可攻,病在燥气而胃气虚者,亦不可攻。故以上三节,俱言不可攻也。

按:师言其不可,非坐视不救也,必有所以可者,在正面、旁面、对面,皆可以悟其治法。若常器之《补亡论》,必处处补出方治,无论其搔不着痒也。即有偶合之处,反令鸢飞鱼跃,水流花放,活泼文章,俱成糟粕。长洲汪苓友多宗其说,何其陋欤?

黄元御:伤寒经腑郁迫,不能容受,是以作呕。呕缘土虚胃逆,虽有阳明里证,不可攻之也。

刘世祯:呕多则胃气上逆,胃气实则下降,虚则上逆,故伤寒呕多,无论或寒或热,皆不可下,即内见燥实满痛,亦当先和其外,后攻其里,外解则呕逆当止。若表里两急者,仿大柴胡汤例治之。

【205】阳明病,心下鞕满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

陈修园:阳明病,外有身热,自汗出,不恶寒,反恶热之证,便知其内为胃家实之证。但胃家实,只指不下利而言,务宜活看,亦知其实处即是虚处。若心下硬满者,止在心下,尚未及腹;止是硬满,而不兼痛。此阳明水谷空虚,胃无所仰;虚硬虚满,不可攻之。若误攻之,则谷气,则谷气尽而胃气败,利遂不止者死;若其利能自止者,是其人胃其尚在,秽腐去而邪亦不留,故愈。

此一节,言虚而假实者不可下也。

授业薛步云按:心下为阳明之膈,膈实者腹必虚。气从虚闭,是阳明假实证,攻之是为重虚。

黄元御:心下痞者,太阴之证,太阴病,腹满而吐,自利益甚,下之必胸下结硬是也。阳明之病,而见太阴心下硬满之证,阴盛即弱,故不可攻之。攻之脾阳陷败,利遂不止者死,阳回利止者,则愈也。

刘世祯:此更示热实在里,有上中两焦之辨,热在上焦者不可妄攻。兹所谓阳明病心下硬满者,心下位当胃口,此为热结在上,在胃而不在肠,不可用承气妄攻。脉当寸口独大,宜石膏、半夏、茯苓,厚朴、甘草之属治之。若妄攻其实,必致胃阳亡而下利不止,利不止则胃气告匮而其人死矣;若治之而利自止者,病为可愈。所以然者,以病机进退,有顺有逆,悉由体变,有一逆而夺人长命者,学者可不慎乎。

【206】阳明病,面合色赤,不可攻之,必发热。色黄者,小便不利也。

陈修园:《内经》云:中于面,则下阳明,以阳明之脉上循于面故也。阳明病,通面合见赤色,为阳气怫郁于表,不可攻之,胃气徒虚,津液大耗,热不得越,故必复发热,面色之赤者,亦变为色黄。《内经》云: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应。三焦失其决渎之官,膀胱失其气化之职,小便不利,为发黄之根也。

此一节,言外实内虚者不可下也。

黄元御:表寒外束,郁其经热,则面见赤色,此可汗而不可攻。以面之赤色,是经热而非腑热,腑热则毛蒸汗泄,阳气发越,而无赤色。攻之则阳败湿作,而表寒未解,湿郁经络,必发热色黄,小便不利也。

刘世祯:此示热色有疑似之辨。面合赤色与面有热色有别:合赤色者,谓面色赤,而有时不赤,其色赤而不深;若热色当深赤色,久而不变。面合赤色,复有虚有实,实为浮热在经,虚为阳气外发,总非可攻之候;真热色则无虚候也。本条曰阳明病,盖举浮热在经之例,故误攻则经气内郁而发热色黄,湿为热搏,必小便不利。此犹逆之小者,假令阳浮于外,攻之则其人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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