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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朱昌亚医师论仙学书(上)(陈撄宁撰 蒲团子校)

 愚人道缘 2019-12-30

与朱昌亚医师论仙学书

陈撄宁著  蒲团子校

蒲团子按  本篇根据写刻油印本整理。油印本时间不详,大约是仙学院时代,与《扬善半月刊》所登载者,文字稍异,系陈撄宁先生校改订正过者。初见此稿,余未多留意。近日整理旧稿,方详阅此篇。从订正的几处内容,大约也可以看出陈撄宁先生思想的一些转变及用词的更加慎重。虽大体内容没有区别,但此版对陈撄宁先生思想的研究也值得注意。故整理一过,公开发布,以供同好参考。

——蒲团子于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于玄玄居

昌亚医师惠览:

日前接奉致室人彝珠书并诗四首,得悉尊志超凡脱俗,较彼庸众之狃于近习而忽于远虑者,迥不相同,至可钦佩。大作第四首云:“人间自有奇儿女,立志飞升上九天。”愚意最赞成此二句。以为此等事虽万分艰难,不易实现,惟翻阅列仙传记,每一朝代,总有几人成功,足以推知其非绝无希望者。纵令旧籍所载都属虚伪,即由吾辈创始,亦未为不可。何况前人尚留下遗轨便于遵行乎?

满清二百数十年间,全国中男子之优秀者,概为八股文所牢笼;女子之聪明者,又被旧礼教所束缚。神仙学术,非但不敢验之于身,并且不敢出之于口;非但不许寻师访友,并且不许读其书〔我十岁左右,喜看《汉魏丛书》中葛洪《神仙传》,但不敢让大人得知,若知之,必痛责也〕。于是乎谨愿之徒,群归于儒;超脱之士,则遁于释。

儒教虽近乎常情,而其流弊则不免顽固而迂腐。释教虽似乎高妙,但其弱点在不认识现实之人生。〔释教认为人生是幻妄的,遂起厌恶肉体之观念,而对于肉体有密切关系之衣、食、住、行四顶,竟无法可以免除。一方面认为幻妄,一方面尚要营求,此乃绝大矛盾。〕我研究仙学,已四十余年,知我者固能完全谅解,不知者或疑当此科学时代尚要提倡迷信。其实我丝毫没有迷信,惟认定仙学可以补救人生之缺憾,其能力高出世间一切科学之上,凡普通科学所不能解决之问题,仙学皆足以解决之。而且是脚踏实地,步步行去,既不像儒教除了做人以外无出路,又不像释教除了念佛而外无法门,更不像道教之画符念咒、拜忏诵经。可知神仙学术乃独立的性质,不在三教范围以内,而三教中人皆不妨自由从事于此也。〔此处所谓释教、道教皆指近代而言,非言往昔。〕

自古儒教之学仙者,如汉朝大儒刘子政、宋朝大儒邵尧夫;释教之学仙者,如宋之道光禅师、清之华阳禅师;道教之学仙者,更不可胜数。此外,若王子乔乃周灵王之太子,东方朔乃汉武帝之幸臣,马鸣生齐国之吏胥,阴长生汉室之贵族,魏伯阳隐逸之流,左元放方术之士,吕纯阳唐之进士,刘海蟾燕之宰相,钟离位列将军,三丰身为县宰。以上所举诸位,世俗相传,皆承认其有神仙资格。然都是在家人,而非出家人。岂但不是和尚,并且不是道士,亦复不是孔老夫子之信徒。后人将神仙学说与儒、释、道三教义理混合为一,而神仙真面目遂失。譬如白净皮肤上,涂了许多颜色,自以为美观,适足以贻讥于大雅耳。

君留学美国,亦已多年,科学脑筋,自不待言,新医知识,当然丰富。在他人或不免存满足之心,在君反益见谦虚之量。既确知生死大事徒恃医学不足以解决,遂进一步而求神仙之学术,发超人之思想,若非夙根深厚,天赋聪明,其孰能与于此?宝应陈悟玄女士曾问我:“福慧兼全之女子,将来可期成就者,现有何人?”我答:“世人福慧兼全者,居极少数;若福慧兼全而又好道者,并且可期成就者,今日女界中诚不易得见,正在留意访求”云云。今既得君,将来或有合格之希望乎!

君目前为医务所累,尚未到实行修炼时期,故宜先从事于学理之研究。今将女子修炼须知各节,略述于左,以供清览,并使海内外好道诸君有所参考,盖所以从彝珠之愿也。

仙学首重长生,长生之说,自古有之。老子曰:“深根固柢。”庄子曰:“守一处和。”《素问》曰:“真人寿蔽天地,至人积精全神,圣人形体不敝。”然理论虽著于篇章,而法则不详于纪载,学者憾焉。自《参同契》《黄庭经》出世而后,仙家炼养,始有专书。唐宋以来,丹经博矣,而隐语异名,迷离莫辨;旁支曲径,分裂忘归。既不明男子用功之方,遑论女修之玄要乎?上阳子云:“女子修仙,以乳房为生气之所,必先积气于乳房,然后安炉立鼎,行太阴炼形之法。”又丹经常言:“男子修成不漏精,女子修成不漏经。”若问气如何能积,经如何不漏,则未尝显言。《黄庭经》云:“授者曰师受者盟,携手登山歃液丹,金书玉简乃可宣。”《参同契》云:“若遂结舌瘖,绝道获罪诛。写情著竹帛,又恐泄天符。”又云:“三五与一,天地至精,可以口诀,难以书传。”是知修炼家隐秘之习,不自今日始矣。

口诀不肯轻传之理由,详言之,有十四种,已见于拙作《口诀钩玄录》中,不复赘述。今特简而言之,大端有六。

(一)有生有死,造化之常,而仙学首重长生不死,与造化争权,若轻泄妄谈,则恐致殃咎。

(二)邪正之判,间不容发,邪人行正法,正法悉归邪。口诀不载于书者,恐为邪人所得。

(三)其得之不易,故其传之亦不易。百艺皆然,丹诀尤甚。

(四)道可明宣,使世间知有此事;术宜矜慎,俾师位永保尊严。

(五)世鲜法眼,谁识阴阳?若不深藏,易招毁谤。

(六)在传授者本意,是欲接有缘。若偶一失察,则得传授者,或不免视口诀为奇货可居,当作商品交易,与传授者本意相违,故不敢轻传。

以上所列隐秘不传之理由,概指正法而言。若夫江湖方士,假传道之名,为敛财之具者,不在此例。余既深悲夫群骛于形而下者而忘返也,辄欲抉破古人之藩篱,以显露其隐秘。俾卓荦不羁之士,富于高尚之思想者,不至误用其聪明而陷于危域。然事与心违,徒存虚愿,今亦仅能择其可言者言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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