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 编号 |
| 工程名称 | ×××工程 | 施工单位 | ×××建筑工程公司 | 交底提要 | 洞口作业安全交底 | 交底日期 | ×年×月×日 | 交底内容: 3.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毛竹横杆小头不应小于70ha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ram。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竹蔑或塑料篾绑扎,不应小于3圈,并无泻滑。 (2)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ram,下杆梢径不应小于60ram,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竹蔑或塑料篾绑扎,不应少于三圈,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 (3)锯筋横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ra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ra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 (4)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应采用48ramx(2.75~3.5)ra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5)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4.搭设洞口防护栏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为l.0—1.2m,下秆离地面高度为0.5—0.6m。坡度太于1 2 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l 5m,并加挂安全阚。腺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2)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和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L50 x 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lOmm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 3)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人规格相适应的80 x 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棍凝土块,然后用上述方法固定。 | 审核人 | ××× | 交底人 | ××× | 接受交底人 | ××× |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