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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启用电子抓拍设备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litianhe_001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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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电子抓拍设备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各机动车驾驶人:
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及时发现和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鹤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于2019年12月23日正式启用新增部分电子抓拍设备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遵章驾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电子抓拍设备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内容
1、学府街(一中正门对面路段及四中对面往文化博园方向道口60米)
2、科技街、金街(时代广场南侧、北侧两条路段)
3、解放路北五道街(比优特黎明店侧门前路段)
4、麓林路全线
5、九州兴建路全线
6、立德路(办事中心南路/二十一中门前全线)
7、育才路(新工街及鹤岗市住房保障局门前路段)
8、鹤伊路单行(煤监局对面单行路)

以上点位周边路段,按照交通信号、标志、标线对机动车违法停车、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违法变更车道、占用非机动车道、违法调头、妨碍安全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特此公告
鹤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9年12月23日    
来源:鹤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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