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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检查参考资料

 临猗县医修站 2020-01-03

附件2

用人单位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落实情况自评表

序号

检查内容

结果判定

存在问题

1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是否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者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是□

否□

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应当配备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生产企业,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是□

否□

2

规章制度及岗位规程

是否建立和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有健全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规章制度。

是□

否□

是否制定有接触粉尘、化学毒物岗位的操作规程。

是□

否□

3

主要负责人培训情况

参加培训的人员是否为企业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参加的培训是否为专门职业健康培训,或所参加的培训是否包含职业健康内容。

是□

否□

首次培训学时是否满足至少16个学时要求,继续教育学时是否满足至少8个学时。

是□

否□

是否有培训合格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并在有效期之内。

是□

否□

4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情况

参加人员是否为在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是□

否□

参加的培训是否为专门职业健康培训,或所参加的培训内容是否包含职业健康内容。

是□

否□

首次培训学时是否满足至少16个学时要求,继续教育学时是否满足至少8个学时。

是□

否□

是否有培训合格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并在有效期之内。

是□

否□

5

劳动者职业健康培训情况

培训材料

是否有完整的培训签到表(签到表中应当包含所有接触粉尘、化学毒物等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

是□

否□

是否有完整的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应当包括时间、地点、参加培训人数以及反映详细培训内容的材料)。

是□

否□

培训内容

是否涵盖劳动者日常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是□

否□

是否涵盖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导致的健康影响(应当说明可能导致的职业病)。

是□

否□

是否有与职业病危害对应的防护措施(工程防护和个体防护)。

是□

否□

培训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后果以及防护措施与日常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否相对应。

是□

否□

首次培训学时是否满足至少8个学时要求,继续教育学时是否满足至少4个学时。

是□

否□

6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是否及时、如实向当地卫生行政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是□

否□

7

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1.接触粉尘岗位是否配备符合《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式过滤式防颗粒呼吸器》(GB2626)要求的防尘口罩。接触矽尘的劳动者是否配备过滤效率至少为 KN95级别的防尘口罩。

是□

否□

2.根据作业场所存在化学物的种类、接触方式,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要求,是否为劳动者配备合适的防毒面具。

是□

否□

3.是否建立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是□

否□

4.是否有完整的个体防护用品采购发票、发放标准及领取记录等台账。

是□

否□

5.是否对劳动者进行个体防护用品佩戴培训。

是□

否□

6.个体防护用品更换周期是否满足要求。

是□

否□

8

“三同时”情况

是否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验收。

是□

否□

9

定期检测

1是否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是□

否□

2所委托的检测机构是否具有国家认可的资质。

是□

否□

3是否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有□

无□

4检测报告是否包括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所有岗位。

是□

否□

5粉尘检测结果是否包括总尘、呼吸性粉尘浓度以及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是□

否□

6是否通过公告栏、书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劳动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结果。

是□

否□

10

职业健康

检查

1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中,是否包括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

是□

否□

2实施职业病危害检查周期是否满足《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的要求。

是□

否□

3是否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是□

否□

4是否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需有劳动者确认签字)。

是□

否□

5需复查人员是否按照规定复查。

是□

否□

6有职业禁忌证的人员是否调离接害岗位。

是□

否□

7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是否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是□

否□

8是否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

是□

否□

9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是□

否□

11

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劳动合同或其附件等,是否有企业签章与劳动者确认的签字。

是□

否□

合同内容

是否有劳动者工作中可能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有□

无□

是否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后果。

有□

无□

是否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

有□

无□

所告知的职业病危害后果、防护措施与所告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否相对应。

是□

否□

12

工伤保险缴纳情况

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

是□

否□

13

专项治理情况

1是否制定尘毒危害治理方案。

是□

否□

2是否建立专项治理档案(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检查表,自查发现问题,专项投资,整改情况,自查前后对比影像资料等)。

是□

否□

自查自改前工作场所尘毒浓度是否超标。

是□

否□

自查自改后工作场所尘毒浓度是否超标。

是□

否□

其他需记录问题









备注:各县(市、区)分别抽查不少于10家企业材料。现场检查2家。

填完上表后,请参照下表准备印证资料!

职业健康材料

……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 月 日

1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和管理人,

表样:

XXX 有限公司公司文件

XX第〔2019XX

 


关于成立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的通知

XX公司各部门:    

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成立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XX公司总经理(或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XX公司分管安全领导

  员:XX XX  XX(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层人员)

二、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职卫科(或其它科室),由XX负责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三、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2、审定职业安全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3、成立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指定公司办公室为职业健康工作管理机构,王号天同志任职业健康专职人员。

四、管理机构职责:

1、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并妥善保存。

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健康监测站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

4、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建立健康档案。

5、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6、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7、负责新入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XXX有限公司(盖章)

201XXX







 

2.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

9、依法承担本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二、分管职业卫生的负责人职责

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并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

2、组织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对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3、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隐患。

4、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车间、员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5、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6、依法承担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

三、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责

1、在企业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开展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改正,重大隐患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五、专(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履行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业卫生管理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4、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6、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六、车间负责人职责

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车间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七、职业病危害岗位防治职责

1.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2.2接触粉尘化学毒物岗位的操作规程

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为搞好本单位粉尘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使本单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要保证生产车间粉尘吸收装置的良好运行,督促员工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做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

5、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在易扬尘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企业对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对生产过程,应逐步实行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控制,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8、粉尘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9、企业应配备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编制好《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企业应安排接触粉尘作业的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1、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化学毒物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病危害,结合各岗位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毒物主要种类:氰化氢、二氧化硫、煤油、硫酸、盐酸、磷酸等。

二、危害程度:可引起人体的急性中毒。

三、主要涉及岗位:制浆工、大炉、除尘、净化、转化、浸洗、给灰、球磨、洗板、破碎、给矿、加碱、浸出工等。

四、操作规程

1、上岗前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无职业禁忌证和职业病方可入职

2、入岗前必须佩戴好符合要求的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

3、确保生产设备的密闭性良好,排风、排毒、报警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当如排毒、报警设施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本单位相关领导,安排人员对排毒、报警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排毒、报警设施的正常运转。

4、生产现场严禁吸烟、饮水、就餐。吸烟、饮水、就餐必须在无污染源的值班室进行、并认真对面部及手部进行清洗后方可吸烟、饮水、就餐。

5、下班前将工作服等生产现场所使用的各类劳保用品进行更换后离开工作岗位,预防将污染源带离工作岗位后传播给其它人员。

6、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下班洗澡等措施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7、熟悉逃生路线,当发现人员中毒时立即向值班干部报告,熟悉应急救援。

3. 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培训,提供证件复印件。

4.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提供证件复印件。

5.1培训材料:(需要提供这以下表格的复印件,培训学时要超过4小时)

XXX 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培训会签到表

姓名

备注

职业健康培训记录

培训主题

接触粉尘的职业及工种主要有哪些

培训人

培训学时

日 期

地 点

缺席人员

1.什么是尘肺病?我国法定的尘肺病有哪些?

尘肺病是在职业活动中由于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我国《职业病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的法定尘肺病有13种: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矽肺和煤工尘肺是我国目前发病人数最多的尘肺病。
2.接触粉尘的职业及工种主要有哪些?

粉尘是我国目前最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尘肺病也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可以说工业生产过程中粉尘是随时随处都存在的,主要的职业及工种是:

(1)金属矿山及非金属矿山开采:是最严重的粉尘危害行业。在金属或非金属矿山接触粉尘最多的工种是凿岩工、放炮工、支柱工、运输工等。

(2)其他:如石碑、石磨加工、制作等。

考核

职业健康培训记录表

培训主题

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1

培训人

培训学时

日 期

地 点

缺席人员

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1

一、防护头盔

在生产现场,为防止意外重物坠落击伤、生产中不慎撞伤头部,或防止有害物质污染,工人应佩戴安全防护头盔。防护头盔多用合成树脂类橡胶等制成。我国国家标准GB2811-81对安全头盔的形式、颜色、耐冲击、耐燃烧、耐低温、绝缘性等技术性能有专门规定。根据用途,防护头盔可分为单纯式和组合式两类。单纯式有一般建筑工人、煤矿工人佩带的帽盔,用于防重物坠落砸伤头部。机械、化工等工厂防污染用的以棉布或合成纤维制成的带舌帽亦为单纯式。组合式的主要有电焊工安全防护帽、矿用安全防尘帽、防尘防噪声安全帽。

二、防护服

防护服包括帽、衣、裤、围裙、套裙、鞋罩等,有防止或减轻热辐射、X-射线、微波辐射和化学污染机体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四种:

防热服:防热服应具有隔热、阻燃、牢固的性能,但又应透气,穿着舒适,便于穿脱;又分为非调节和空气调节式两种。

防化学污染物的服装:一般有两类:一类是用涂有对所防化学物不渗透或渗透率小的聚合物化纤和天然织物做成,并经某种助剂浸轧或防水涂层处理,以提高其抗透过能力,如喷洒农药人员防护服;另一类是以丙纶、涤纶等织物制作,用以防酸碱。对这些防护服,国家有一定的透气、透湿、防油拒水、防酸碱及防特定毒物透过的标准。

微波屏蔽服:有两类:①金属丝布微波屏蔽服;②镀金属布微波屏蔽服。这种屏蔽服具有镀层不易脱落、比较柔软舒适、重量轻等特点,是目前较新,效果较好的一种防微波屏蔽服。

防尘服:一般用较致密的棉布、麻布或帆布制作。需具有良好的透气性和防尘性,式样有连身式和分身式两种,袖口、裤口均须扎紧,用双层扣,即扣外再缝上盖布加扣,以防粉尘进入。

考核

 职业健康培训记录表

培训主题

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2

培训人

培训学时

日 期

地 点

缺席人员

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2

1.防护眼镜和防护面罩

防护眼镜一般用于各种焊接、切割、炉前工、微波、激光工作人员防御有害辐射线的危害。可根据作用原理将防护镜片分为两类:

反射性防护镜片:根据反射的方式,还可分为干涉型和衍射型。

吸收性防护镜片:根据选择吸收光线的原理,用带有色泽的玻璃制成,例如接触红外辐射应佩戴绿色镜片,接触紫外辐射佩戴深绿色镜片,还有一种加入氧化亚铁的镜片能较全面地吸收辐射线。

复合性防护镜片:将一种或多种染料加到基体中,再在其上蒸镀多层介质反射膜层。由于这种防护镜将吸收性防护镜和反射性防护镜的优点结合在一起,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防护效果。

防护面罩:

防固体屑末和化学溶液面罩:用轻质透明塑料或聚碳酸酯塑料制制作,面罩两侧和下端分别向两耳和下颌下端及颈部延伸,使面罩能全面地覆盖面部,增强保护效果。

防热面罩:除与铝箔防热服相配套的铝箔面罩外,电焊工用面罩:用制作电焊工防护眼镜深绿色玻璃,周边配以后硬纸纤维制成的面罩,防热效果好,并有一定电绝缘性。

2.呼吸器官防护用具(RPE)

包括防尘口罩、防毒口罩、防毒面具等,根据结构和作用原理,可分为过滤式和隔离式呼吸防护器两大类。

过滤式呼吸防护器:是以佩戴者自身呼吸为动力,将空气中有害物质予以过滤净化。适用于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不高,且空气中含氧量不低于18%的场所,有机械过滤式和化学过滤式两种。

隔离(供气)式呼吸防护器:经此类呼吸防护器吸入的空气并非经净化的现场空气,而是另行供给。按其供气方式又可分为自带式与外界输入式两类。

考核

职业健康培训记录表 

培训主题

职业健康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培训人

培训学时

日 期

地 点

缺席人员

职业健康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急性中毒   

    临床上以急性脑缺氧的症状与体征为主要表现。接触CO后如出现头痛、头昏、心悸、恶心等症状,于吸入新鲜空气后症状即可迅速消失者,属一般接触反应。 

    2.轻度中毒者出现剧烈的头痛、头昏、心跳、眼花、四肢无力、恶心、呕吐、烦躁、步态不稳、轻度至中度意识障碍 (如意识模糊、朦胧状态),但无昏迷。于离开中毒场所吸入新鲜空气或氧气数小时后,症状逐渐完全恢复。中度中毒者除上述症状外,面色潮红,多汗、脉快、意识障碍表现为浅至中度昏迷。及时移离中毒场所并经抢救后可渐恢复,一般无明显并发症或后遗症。
   3. 重度中毒时,意识障碍严重,呈深度昏迷或植物状态。常见瞳孔缩小,对光反射正常或迟钝,四肢肌张力增高,牙关紧闭,或有阵发性去大脑强直,腱壁反射及提睾反射一般消失,腱反射存在或迟钝,并可出现大小便失禁。脑水肿继续加重时,表现持续深度昏迷,连续去脑强直发作,瞳孔对光反应及角膜反射迟钝,体温升高达39~40℃,脉快而弱,血压下降,面色苍白或发绀,四肢发凉,出现潮式呼吸。有的患者眼底检查见视网膜动脉不规则痉挛,静脉充盈,或见乳头水肿,提示颅内压增高并有脑疝形成的
可能。但不少患者眼底检查阴性,甚至脑脊液检查压力正常,而病理解剖最后仍证实有严重的脑水肿。

考核

7.1 接触粉尘岗位是否配备符合《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式过滤式防颗粒呼吸器》(GB2626)要求的防尘口罩。接触矽尘的劳动者是否配备过滤效率至少为 KN95级别的防尘口罩

需提供:需提供工作人员领取防护用品台账复印件

7. 2根据作业场所存在化学物的种类、接触方式,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要求,是否为劳动者配备合适的防毒面具。

需提供:需提供工作人员领取防护用品台账复印件

7.3是否建立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需提供:需提供制度复印件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规范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企业免费发给劳动者个人使用保管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主要依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标准》未列入的工种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参照本单位同类工种相似条件发放。

三、劳动防护用品中的服装(含工作棉衣)结构及款式,必须符合职业安全生产的要求,具备永久性安全标识,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一些特殊场合所穿着的服装,不应有明口袋,不得使用金属附件,便于连接和解脱,适应作业时的肢体活动。

四、对于从事多种岗位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其主要作业工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如果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可由部门提出申请,借用其所需要的防护用品。

五、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变更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原工种的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时间相应延长)。

六、员工因某种原因离开原生产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

七、对于生产中必须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建立定期品质检查和保养制度。使用前要注意检查,使用中要注意维护,使用后要注意保养。对受到过较大外力冲击的安全帽,发现有磨损、疵点的安全带及出现刺穿、破损的安全鞋等,应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及时更换。不合格或失效的防护用品严禁使用。

八、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应根据工作场所及岗位要求编制计划,所采购的物品必须符合《职业病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相关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必须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安全标志、标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所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九、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应当配备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阻燃服、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或防静电服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十、企业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对员工如何正确地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教育和培训,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十一、凡领用绝缘防护用品及工具的部门或个人,在重新更换领取时,必须实行以旧换新的制度,以保证人身安全。不属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或个人,需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防用品时,必须提出申请报有关部门批准。

7.4是否有完整的个体防护用品采购发票、发放标准及领取记录等台账。

需提供:提供购买发票或小票(收据)或入库台账复印件

7.5是否对劳动者进行个体防护用品佩戴培训。

需提供:若前面职业健康培训里面包含有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则不需要提供,没有,需提供类似下方表格的培训记录复印件

职业健康培训记录表

培训主题

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培训人

培训学时

日 期

地 点

缺席人员

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1.防护眼镜和防护面罩

防护眼镜一般用于各种焊接、切割、炉前工、微波、激光工作人员防御有害辐射线的危害。可根据作用原理将防护镜片分为两类:

反射性防护镜片:根据反射的方式,还可分为干涉型和衍射型。

吸收性防护镜片:根据选择吸收光线的原理,用带有色泽的玻璃制成,例如接触红外辐射应佩戴绿色镜片,接触紫外辐射佩戴深绿色镜片,还有一种加入氧化亚铁的镜片能较全面地吸收辐射线。

复合性防护镜片:将一种或多种染料加到基体中,再在其上蒸镀多层介质反射膜层。由于这种防护镜将吸收性防护镜和反射性防护镜的优点结合在一起,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防护效果。

防护面罩:

防固体屑末和化学溶液面罩:用轻质透明塑料或聚碳酸酯塑料制制作,面罩两侧和下端分别向两耳和下颌下端及颈部延伸,使面罩能全面地覆盖面部,增强保护效果。

防热面罩:除与铝箔防热服相配套的铝箔面罩外,电焊工用面罩:用制作电焊工防护眼镜深绿色玻璃,周边配以后硬纸纤维制成的面罩,防热效果好,并有一定电绝缘性。

2.呼吸器官防护用具(RPE)

包括防尘口罩、防毒口罩、防毒面具等,根据结构和作用原理,可分为过滤式和隔离式呼吸防护器两大类。

过滤式呼吸防护器:是以佩戴者自身呼吸为动力,将空气中有害物质予以过滤净化。适用于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不高,且空气中含氧量不低于18%的场所,有机械过滤式和化学过滤式两种。

隔离(供气)式呼吸防护器:经此类呼吸防护器吸入的空气并非经净化的现场空气,而是另行供给。按其供气方式又可分为自带式与外界输入式两类。

考核

7.6个体防护用品更换周期是否满足要求。

8. “三同时”情况

需提供:“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从源头上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主要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内容要求。

(一)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企业按照规定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写预评价报告,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申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审核。

(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企业按照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四)建设项目在试运行期间或竣工验收前,企业按照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按规定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职业病危害较重或严重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9. 6是否通过公告栏、书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劳动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结果。

需提供:照片或截图

10. 3是否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需提供:1.制度,2.档案封面照片复印件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为履行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有计划地到法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

三、至少每年一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和异常人员的复查治疗。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人事部门负责核实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即将离岗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人事部门报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并共同组织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或有从事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调离原作业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如实告知员工本人,并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治疗。

六、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在设备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做好个体防护并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八、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企业职业卫生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机关、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二)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三)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资料;

(五)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企业职业卫生监护管理档案

(一)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

(二)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

(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

(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

(七)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

(八)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

(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其备案、审核、审查或者验收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

(十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

(十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资料、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等其他有关职业卫生管理的资料或者文件。

十、职业健康检查、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疗费用由本企业负担。

十一、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11.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需提供:提供一份合同复印件,要有第11项要求的内容

12. 工伤保险缴纳情况

需提供:一份复印件

13. 1是否制定尘毒危害治理方案。

2是否建立专项治理档案(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检查表,自查发现问题,专项投资,整改情况,自查前后对比影像资料等)。

需提供:以上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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