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用人单位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落实情况自评表
备注:各县(市、区)分别抽查不少于10家企业材料。现场检查2家。 填完上表后,请参照下表准备印证资料! 职业健康材料 ……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 月 日 1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和管理人, 表样: XXX 有限公司公司文件 XX第〔2019〕XX号
关于成立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的通知 XX公司各部门: 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成立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XX公司总经理(或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XX公司分管安全领导 成 员:XX XX XX(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层人员) 二、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职卫科(或其它科室),由XX负责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三、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2、审定职业安全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3、成立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指定公司办公室为职业健康工作管理机构,王号天同志任职业健康专职人员。 四、管理机构职责: 1、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并妥善保存。 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健康监测站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 4、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建立健康档案。 5、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6、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7、负责新入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XXX有限公司(盖章) 201X年X月X日
2.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 9、依法承担本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二、分管职业卫生的负责人职责 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并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 2、组织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对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3、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隐患。 4、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车间、员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5、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6、依法承担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 三、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责 1、在企业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开展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改正,重大隐患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五、专(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履行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业卫生管理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4、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6、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六、车间负责人职责 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车间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七、职业病危害岗位防治职责 1.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2.2接触粉尘化学毒物岗位的操作规程 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为搞好本单位粉尘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使本单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要保证生产车间粉尘吸收装置的良好运行,督促员工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做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 5、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在易扬尘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企业对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对生产过程,应逐步实行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控制,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8、粉尘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9、企业应配备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编制好《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企业应安排接触粉尘作业的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1、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化学毒物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病危害,结合各岗位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毒物主要种类:氰化氢、二氧化硫、煤油、硫酸、盐酸、磷酸等。 二、危害程度:可引起人体的急性中毒。 三、主要涉及岗位:制浆工、大炉、除尘、净化、转化、浸洗、给灰、球磨、洗板、破碎、给矿、加碱、浸出工等。 四、操作规程 1、上岗前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无职业禁忌证和职业病方可入职 2、入岗前必须佩戴好符合要求的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 3、确保生产设备的密闭性良好,排风、排毒、报警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当如排毒、报警设施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本单位相关领导,安排人员对排毒、报警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排毒、报警设施的正常运转。 4、生产现场严禁吸烟、饮水、就餐。吸烟、饮水、就餐必须在无污染源的值班室进行、并认真对面部及手部进行清洗后方可吸烟、饮水、就餐。 5、下班前将工作服等生产现场所使用的各类劳保用品进行更换后离开工作岗位,预防将污染源带离工作岗位后传播给其它人员。 6、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下班洗澡等措施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7、熟悉逃生路线,当发现人员中毒时立即向值班干部报告,熟悉应急救援。 3. 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培训,提供证件复印件。 4.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提供证件复印件。 5.1培训材料:(需要提供这以下表格的复印件,培训学时要超过4小时) XXX 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培训会签到表
职业健康培训记录
职业健康培训记录表
职业健康培训记录表
职业健康培训记录表
7.1 接触粉尘岗位是否配备符合《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式过滤式防颗粒呼吸器》(GB2626)要求的防尘口罩。接触矽尘的劳动者是否配备过滤效率至少为 KN95级别的防尘口罩 需提供:需提供工作人员领取防护用品台账复印件 7. 2根据作业场所存在化学物的种类、接触方式,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要求,是否为劳动者配备合适的防毒面具。 需提供:需提供工作人员领取防护用品台账复印件 7.3是否建立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需提供:需提供制度复印件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规范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企业免费发给劳动者个人使用保管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主要依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标准》未列入的工种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参照本单位同类工种相似条件发放。 三、劳动防护用品中的服装(含工作棉衣)结构及款式,必须符合职业安全生产的要求,具备永久性安全标识,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一些特殊场合所穿着的服装,不应有明口袋,不得使用金属附件,便于连接和解脱,适应作业时的肢体活动。 四、对于从事多种岗位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其主要作业工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如果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可由部门提出申请,借用其所需要的防护用品。 五、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变更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原工种的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时间相应延长)。 六、员工因某种原因离开原生产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 七、对于生产中必须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建立定期品质检查和保养制度。使用前要注意检查,使用中要注意维护,使用后要注意保养。对受到过较大外力冲击的安全帽,发现有磨损、疵点的安全带及出现刺穿、破损的安全鞋等,应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及时更换。不合格或失效的防护用品严禁使用。 八、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应根据工作场所及岗位要求编制计划,所采购的物品必须符合《职业病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相关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必须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安全标志、标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所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九、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应当配备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阻燃服、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或防静电服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十、企业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对员工如何正确地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教育和培训,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十一、凡领用绝缘防护用品及工具的部门或个人,在重新更换领取时,必须实行以旧换新的制度,以保证人身安全。不属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或个人,需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防用品时,必须提出申请报有关部门批准。 7.4是否有完整的个体防护用品采购发票、发放标准及领取记录等台账。 需提供:提供购买发票或小票(收据)或入库台账复印件 7.5是否对劳动者进行个体防护用品佩戴培训。 需提供:若前面职业健康培训里面包含有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则不需要提供,没有,需提供类似下方表格的培训记录复印件 职业健康培训记录表
7.6个体防护用品更换周期是否满足要求。 8. “三同时”情况 需提供:“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从源头上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主要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内容要求。 (一)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企业按照规定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写预评价报告,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申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审核。 (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企业按照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四)建设项目在试运行期间或竣工验收前,企业按照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按规定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职业病危害较重或严重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9. 6是否通过公告栏、书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劳动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结果。 需提供:照片或截图 10. 3是否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需提供:1.制度,2.档案封面照片复印件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为履行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有计划地到法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 三、至少每年一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和异常人员的复查治疗。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人事部门负责核实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即将离岗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人事部门报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并共同组织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或有从事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调离原作业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如实告知员工本人,并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治疗。 六、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在设备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做好个体防护并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八、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企业职业卫生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机关、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二)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三)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资料; (五)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企业职业卫生监护管理档案 (一)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 (二)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 (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 (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 (七)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 (八)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 (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其备案、审核、审查或者验收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 (十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 (十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资料、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等其他有关职业卫生管理的资料或者文件。 十、职业健康检查、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疗费用由本企业负担。 十一、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11.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需提供:提供一份合同复印件,要有第11项要求的内容 12. 工伤保险缴纳情况 需提供:一份复印件 13. 1是否制定尘毒危害治理方案。 2是否建立专项治理档案(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检查表,自查发现问题,专项投资,整改情况,自查前后对比影像资料等)。 需提供:以上原件或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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