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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解读--桩基础工程

 上京宝库 2020-01-05
定额解读--桩基础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和灌注混凝土桩两节。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陆地上桩基工程。

三、本章定额项目名称中的桩深是指桩底(桩尖)至自然地坪的长度;压桩力是指设计桩力。

四、本章定额中灌注桩已综合考虑了压实系数和充盈系数,其中:冲钻孔灌注桩的充盈系数为1.18、混凝土损耗率为1% <勘误四>,实际充盈系数不同时可以调整。

五、本章岩石按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分类,其具体分类详见土石方工程岩石分类表。

六、本章定额中未考虑桩基施工遇有旧基础、孤石等需要处理的,施工场地桩机无法直接行走而需加固的,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1.定额未包括钢筋混凝土桩身材料费,钢筋混凝土桩身的损耗率为0.5%,不分现场预制或外购。

2.定额已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等金属周转材料;锚杆静压桩定额已包括校正反力架垫铁的摊销量,未包括反力架用的螺栓螺帽,按铁件另计。

3.采用机械快速连接打压预制管桩,相应打压桩定额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07,接桩材料费另行计算。

4.送预制方(管)桩套用相应打(压)桩定额,其人工、机械消耗乘以下表系数:

5.如因地质原因桩身露出自然地坪造成桩机不能移位,可另计砍除露明桩身费和桩机停滞台班费用,桩机停滞台班费按一个露明方桩0.094台班、一个露明管桩0.063台班计算。

6.预制管桩设计要求填充的空心部分,混凝土、钢筋按实际计算套用混凝土柱、钢筋制安定额,其中底部的薄钢筋托板及固定托板用的钢筋按铁件计算。

7.在旧建筑物场地上进行打(压)预制方(管)桩,设计或发包人要求用桩机送桩器进行探桩的,探桩套用打(压)桩定额乘以系数0.5。

8.设计的电焊接桩接头钢材用量与定额的用量不同时,按设计调整。

9.锚杆静压桩封桩定额已综合砍、凿桩头费,不再另算。

八、冲(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1.冲(钻)孔灌注桩分列成孔、岩层增加费、护筒埋设、泥浆制作、废泥浆外运、土方外运、钢筋笼制作安装、混凝土灌注等子目计算。

2. 遇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类型时,应计算岩层增加费。其中,遇软岩时套用岩石增加费定额乘以系数0.35,冲孔桩、回旋桩遇坚硬岩套用岩层增加费定额乘以系数1.2,旋挖桩遇坚硬岩时套用岩层增加费定额乘以系数1.8。<勘误一>

3.桩机及钻头的种类和型号按一般情况考虑,若有不同可以调整。

4.成孔定额已包括场内泥浆清理及砌筑泥浆池。

5.灌注桩后压浆注浆管、声测管埋设,注浆管、声测管材质、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余不变。

6.注浆管埋设定额按桩底注浆考虑,设计采用侧向注浆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九、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定额的桩尖是按混凝土桩尖考虑,设计桩尖材料不同可以调整。

十、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

1.已综合挖孔土方与护壁混凝土量。

2.已综合20%软岩及桩底0.5m以内的岩石(较软岩、较硬岩)处理,超过部分可以另计岩石成孔增加费。

3.施工中如遇流砂、淤泥的,按流砂、淤泥量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增加的材料及措施费用另行计算;如遇孔内发生地下水渗透积水而需抽水处理的,另行计算。

4.人工挖孔桩空孔部分凿除按凿除实际体积套用凿桩头定额。

十一、桩空孔部分,如需填充的,填充砂的套用砂垫层定额,填充混凝土的套用混凝土垫层定额。

十二、打实验桩的,相应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2.0;本条说明仅适用于打(压)桩、送桩、桩基成孔(包括空孔部分)定额。预制桩接桩、桩尖焊接、封桩、混凝土灌注、泥浆制作、埋设护筒,以及钢筋笼制作等消耗量均不乘该系数。

十三、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的,相应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15。

十四、本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相应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6者,相应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43。

十五、本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坡度大于15°)打桩的,相应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m)打桩或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大于1m)桩的,相应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11。

十六、砍(凿)桩头定额已包括现场堆放费用<勘误四>,未包括外弃费用,如有发生按石方外运的规则另行计算。

十七、冲(钻)孔灌注桩、沉管灌注桩、人工挖孔灌注桩的混凝土,均按泵送混凝土编制,采用现浇、非泵送混凝土按混凝土章节的混凝土调整费规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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