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留言选登

 渐华 2020-01-07

留言编号:2506-3415625

预咨询单位:[国库司]

回复时间:[2019-12-06]

单位:*** 姓名:******* 电话:***********

《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非税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本县是以月为时间界限上缴国库,查阅相关资料有说十日之内的,有说五日之内的。请问财政部规定的标准缴库时间是几日内?出自哪个文件规定?可否提供政策文件看看。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财库〔2018〕80号)有关最新规定,缴库时间超出5个工作日的,从2019年起一律压缩为5个工作日内。财库〔2018〕80号文件的信息公开选项为依申请公开,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财政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按程序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文件。

留言编号:2480-3402174

预咨询单位:[国库司]

回复时间:[2019-12-06]

单位:*** 姓名:******* 电话:***********

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代发工资银行要求所有发放均应通过基本户转账至代发工资户,请问单位在收到该津贴后能否先转至基本户,然后通过基本户转至代发工资户?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一条“国家实行国库集中收缴和集中支付制度,对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规定,政府全部支出应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

二、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中央预算单位未纳入财政统发范围的工资支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17〕170号)以及《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19年预算执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8〕95号)等有关规定,除住房改革支出、应缴或代扣代缴的税金,以及符合相关制度规定的工资中的代扣事项,中央预算单位不得将工资从单位零余额账户划转至单位基本存款账户。

三、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零余额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09〕47号)有关规定,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办理转账、汇兑、委托收款和提取现金等支付结算业务。预算单位可通过零余额账户直接办理工资代发业务,无需转到单位基本存款账户。

留言编号:9393-3426942

预咨询单位:[国库司]

回复时间:[2019-11-28]

单位:*** 姓名:******* 电话:***********

尊敬的国库司领导,您好!投诉受理后,若确因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评审错误,可以进行复审吗?

相关问题可以纠正,但复审没有法律依据。
谢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

留言编号:2099-3423793

预咨询单位:[国库司]

回复时间:[2019-11-28]

单位:*** 姓名:******* 电话:***********

政府采购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自然人是否有权进行举报?向哪个单位举报?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涉及采购活动具体问题,向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反映;涉及参加采购活动的国家公职人员违纪线索的,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谢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

留言编号:4888-3418648

预咨询单位:[国库司]

回复时间:[2019-11-28]

单位:*** 姓名:******* 电话:***********

国库司领导您好。问题1、《条例》第1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在资格审查的时候,发现了有两家供应商存在《条例》第18条的情形,那么这个时候是同时认定这两家供应商都不符合资格条件吗?还是只认定其中一家供应商不符合资格?或者有其他办法解决?问题2、如果有两家供应商存在《条例》第18条的情形,在评审时未被发现,但是在中标公告后被发现了,那么对这两家供应商是否有相应的处罚?谢谢。

1.其中一家供应商可以参加采购活动。2.如供应商仅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没有对应的处罚依据。
谢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