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推出 医保便民十条措施, 参保人员请签收! 1月6日, 记者从哈密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 哈密市医疗保障局送出的 这份医疗便民“大礼包” 十分丰厚。 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 切实解决好全市各族人民群众 在医保就医看病方面的 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 是不是 有点迫不及待啦? 那就随着小布一起来了解吧! 01 将中医适宜技术门诊治疗 纳入医保按病种付费 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患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腰肌劳损、急性腰扭伤、肩周炎、膝关节炎、带状疱疹、面神经麻痹5个病种在市维吾尔医医院、区县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用中医适宜技术门诊治疗的,实施门诊按病种付费。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额标准为单日50元,医保基金按80%予以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50元; 区县公立医院、市维吾尔医医院定额标准为单日80元,医保基金按60%予以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680元。 02 国家试点扩围中选的25种药品 在全市定点药店实施 与定点医疗机构“同药同价”销售 试点扩围招标中选的25个品种及中选价格表
03 全面取消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医药机构资格审查 社会办医药机构、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按照自愿申请、组织评估和协商签约程序,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 不同投资主体、经营性质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一视同仁纳入跨省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范围,享受同等医保政策、管理和服务。 04 实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 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经诊断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未达到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的,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门诊药品费用,按照50%的比例支付,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均为500元。 05 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可通过市、区县医保服务窗口、电话、传真和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备案电话 哈密市医疗保障局0902-2235937 伊州区医疗保障局0902-2265810 巴里坤县医疗保障局0902-6802319 伊吾县医疗保障局0902-6722025 06 简化异地住院费用 报销申请材料 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申请手工报销异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除抢救、急救和外伤外,仅需提供发票、诊断证明、费用明细清单,报销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07 开展异地医疗费 邮寄报销业务 为方便异地患者报销医疗费用,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异地长期定居已办理异地备案,且在我市无管理单位、无子女亲属,无法办理异地就医费用报销的,可通过邮寄方式予以报销医疗费用。 收件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122号哈密市人社服务中心及创业基地二楼 收件人:哈密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业务科 邮编:839000,联系电话:0992-2235937 收件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122号哈密市人社服务中心及创业基地二楼 收件人:伊州区医疗保障局医保科 邮编:839000,联系电话:0992-2265810 收件地址: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汉城东街9号 收件人:巴里坤县医疗保障局综合科 邮编:839200,联系电话:0992-6802319 收件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振兴西路215号 收件人:伊吾县医疗保障局医疗服务中心 邮编:839300,联系电话:0992-6590373 08 增加门诊慢性病 病种范围 09 简化门诊慢性病 办理流程 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凭住院病史资料或门诊病史资料(含门诊检查、检验、治疗、用药记录等),符合慢性病申报条件的,均可在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申报门诊慢性病,慢性病处方量延长至2个月。 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门诊慢性病(包括恶性肿瘤、白血病、血友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精神类疾病),实行随时申报办理。 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变更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不受时间限制,可根据自身就医需求随时进行变更。 10 急诊抢救费用 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在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费用,可与转往上级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合并计算,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来源:哈密市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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