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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新娘:“婚房不加我名字可以,你要答应三个条件!”新郎郁闷了

 七彩虹道仙仙仙 2020-01-09

作者:孔阿丘

原创婚姻情感美文

01

结婚是让人高兴的事情,但是结婚前的谈判,却让许多人为此发愁,有的情侣因为婚前的谈判失败,直接导致婚礼的取消。

结婚之前有很多事情,一般来说彩礼、房产、车子是大头,三金、改口费、下车费这些只能算是锦上添花。

我认为:金钱和财富乃身外之物,不应该成为婚姻的筹码,当结婚都需要像谈判一样的话,那么注定不会太幸福。

02

陈浩32岁,女友李潇28岁,两个人恋爱时候感情还不错,相恋一年就打算要结婚。大家都是成年人,很多事情都不藏着掖着,结婚有什么条件就直接说,大家都懂。

陈浩工作十年了,手头上也有些积蓄,房子是父母全款买的,自己的积蓄用在装修和买车上面。婚房已经准备好了,彩礼钱也差不多能有,陈浩一点都不担心。

李潇是家里的独生女,父母对她期望挺大的,对于出嫁这事一定要风风光光的,别人女儿有的,自己一样也不能落下。

李潇的父母也没有太多的要求,结婚彩礼10万,婚房加上女儿的名字就行。

但是就这两点要求让陈浩很为难,彩礼10万没问题,婚房加女友的名字陈浩的父母不同意。

03

陈浩没有同意,因为这个房子是父母给他的,属于婚前财产,一套房子虽然不贵,但是也值80万左右,如果分一半的话就有40万。陈浩宁愿彩礼高一点,也不同意把婚房加上女友的名字,这是他父母的想法,也是他自己的想法。

陈浩说:我父母一辈子的积蓄就买了这套房子,这是他们的心血,我没有权利来决定加你的名字。

李潇这个要求被拒绝了,显然有些尴尬,但是结婚的事已经走到这一步了,不能就这样中止了吧。

想了很久,李潇说:房子不加我名字也行,但是你必须答应我三个条件。

条件一:结婚后生活费AA制,各自管理自己的钱,共同生活费一人一半。

条件二:各人负责赡养自己的父母,我不接受跟公公婆婆住一起,也不负责照顾他们。

条件三:日常生活家务活要一起负责,我不当全职主妇,不是家里的保姆。

04

陈浩听到这三个条件,也是有点吃惊,试问哪个男人会同意这样的结婚条件。

如果真的结婚了,按照这样的条件两个人一起生活,两个人不是结婚,而是搭伙过日子。陈浩没有同意,他说这样结婚没有意义,等于是各过各的生活,夫妻之间没有任何信任可言。

李潇听到这里也是笑了:那我结婚后 ,住的房子都不是自己的,我能安心吗?我都不是这所房子的女主人,你对我有信任吗?

两个人说的话都挺有道理的,结果谁都没有让步,结婚的事也就这样搁置下来。

话题:你认为谁对谁错,房子应该加女友的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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