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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子》概要

 潍坊北海道 2020-01-09

作者|杨世珍

       《尸子》作者尸佼,生活的年代在周末,大约在公元前三九〇至三三〇年之间,《尸子》后注曰“名佼,鲁人,秦相商君师之,鞅死,佼逃入蜀。”司马迁、刘向等都有“楚有尸子”的描述,而《史记集解》则云:“晋人也,名佼,秦相卫鞅客也,卫鞅商君谋事划计,立法理民,未尝不与佼规之也,商君被刑,佼恐并诛,乃亡逃入蜀,自为造此二十篇书,凡六万余言。”《后汉书 · 宦者传》注云:“佼作书二十篇,内十九篇陈道德仁义之纪,一篇言九州险阻水泉所起”。《汉志》将尸佼列为杂家,其法家思想与商鞅相近,就其著述来看,他所持论的法术思想基本上属于正名定份的理论,如“案法以观其罪”(《分》)。“兼天下而爱之”(《广泽》)的墨家思想等,因此(《汉志》)将其列为杂家,然而就尸佼的整体思想而言,却是以儒家思想为基础,其著述中关于“忠”、 “孝”、“仁”、“义”,伦理,道德的论述,皆与儒家相类似。如《四仪》篇:“行有四仪:一曰志动不忘仁,二曰智用不忘义,三曰力事不忘忠,四曰口言不忘信。”在对于人性的认识方面,同儒家思想一样,认为经后天努力对于人之成达有决定性作用。如《劝学》篇云:是故子路卞之野人,子贡卫之贾人, 颜涿聚盗也,颛孙师驵也,孔子教之,皆为显士。未有不因学而鉴道,不假学而光身者也。”

       在对社会政治的态度方面,尸佼的思想充分反映了儒家的“入世”思想,其著述是对统治者的劝导之言,在其思想体系中有天地,社会,政治,人伦,道德一体化倾向,尽管在其治国思想中亦有法家等其他诸家学派的思想成份,但更多的还是强调“德”的作用,并将社会、政治道德化,这与儒家的“内圣外王”思想基本相同。此外,在“必且自公心而言之,自公心听之”(《广泽》)的公心公值思想,“因智之道,莫如因贤”(《治天下》)的尚贤思想,以及“己所不欲。母加诸人”(《恕》)的宽恕思想中,均可窥见儒家思想的成分所在。

       其名家思想也有独到之处,尤其是他的“名实判为两,合为一”的论辩,运用逻辑演绎和综合观察的方法,得出诸多近似于公理的论证。坚持“以实覆名”和“正名覆实”的经验认识,运用一些辩证的方法来分辨名实问题,是其价值所在。在先秦的名辩思潮中,尸佼基于“名”、“实”之辨,重在“名”、 “分”关系,“名”与“分”的原则是自然、伦理、政治、道德、语言、思维的条理法则。如《分》篇:“天地生万物,圣人裁之。裁物以制分,便事以立官,君臣,父子,上下,长幼,贵贱,亲疏皆得其分曰“治”。爱得其分曰“仁”, 施得其分曰“义”,虑得其分曰“智”, 动得其分曰“适”,言得其分曰“信”, 皆得其分而后为成人”。尸佼认为人们对于客观自然的条例分辨作为首要之务,尤其是统治者,如果能分辨自然条理,裁物制分,掌握社会的制分之道,使智、虑、言、动皆得其分,则事少而功立,身逸而国治,言寡而令行,从而令名自正,令事自定,社会有条不紊,百姓守业安宁,此既其正名、制分、治国思想。尸佼极为重视客观实际,强调“以实覆名”,“正名覆实”,“达情见素”、“复本原始”等,而其“名实判为两,合为一”的逻辑推断,在尸佼之前的名实之辨中是没有的,虽与墨辨学派的“名实合为”思想接近,但又有所发展。

       《尸子》现行十三篇:劝学、贵言、四仪、明堂、分、发蒙、恕、治天下、仁意、广泽、绰子、处道、神明。以及《尸子》书散言,是清人汪继培辑本,还存有清人孙星衍、章宗源辑本、均非全文。其亡佚篇目多在元、明之间。

       ——本文刊载于2017年《北海道》夏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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