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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玻璃意外砸死,350万意外险被拒,保险公司:死亡证明无效

 儿许 2020-01-10

为了防止意外的发生,我们都会为自己购买意外险或者人寿保险、重疾险等健康险,来减缓因意外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

然而,前段时间,江苏的凌先生妻子被玻璃砸倒,送往医院途中不幸死亡,当凌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保险金,和他玩起了文字游戏。

这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管家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01案例详情

江苏的凌先生(化名)和妻子共同经营着一家玻璃厂,由于这个行业风险较高,危险性比较大,所以凌先生提前为两夫妻和厂里的员工在10家保险公司购买了意外险,保额加起来总共为350万。

图片源自网络

意外说来就来,今年五月初,凌先生和妻子两人在厂里清点玻璃数量,凌先生自己负责翻动玻璃并清点玻璃层数,而妻子就在对面托着玻璃,以防玻璃倒下来。

凌先生妻子托着玻璃时,有几块玻璃粘在一块了,连同前面的玻璃一起往倒了下来,这些玻璃加起来共有千斤重,压在凌先生妻子的身上,且玻璃全部破裂,碎片都砸在了她的身上。

图片源自网络

凌先生立刻上前施救,并同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最终凌先生的妻子在送往医院途中无效死亡。

凌先生对此感到悲痛万分,处理完妻子的后事后,去当地的公安局开具了死亡证明,报告上指明其妻子为非正常死亡。

随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然而十家保险公司一致认为,凌先生妻子为非正常死亡,而保险合同上写着是意外死亡才能赔付,因此拒绝了凌先生的理赔申请。

02案例分析

为什么被玻璃砸死属于非正常死亡,而不是意外死亡?

对此,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凌先生出具的死亡证明是无效的,在其出具的证明中,妻子是非正常死亡,而凌先生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上写着是意外死亡,死亡证明书上无“意外”描述,且事故经过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是意外导致,不属于合同理赔的范围,所以保险公司拒绝了凌先生的理赔申请。

图片源自网络

凌先生对此感到愤怒,认为保险公司在玩文字游戏,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非正常死亡就属于意外死亡的范围,并且在事故发生时,根据当时的监控影像显示凌先生的妻子是被玻璃砸死的,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死亡属于意外死亡,该事故符合意外险理赔范围。

最终,法院判定凌先生提出的理赔是合理的,要求十家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350万元。

03意外险防拒赔,注意这三点!

图片源自网络

此次案例中,保险公司认为凌先生妻子为非正常死亡,不符合意外险合同的理赔标准,其非正常死亡不是意外死亡,拒绝了凌先生的理赔申请。

在管家看来,玻璃本身就是属于外来的事物,凌先生的妻子被玻璃砸死,属于突发事故,符合意外险理赔的四个条件,保险公司应当进行理赔。

此外,案例中还有一个关键点,在于意外险如何防拒赔,下面管家就为大家科普一下。

  1. 意外险的含义

大多人认为只要买了意外险,发生了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就一定会赔,但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意外险的理赔条件是要符合这四个点:突发的、外来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当我们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疾等,需要符合这四个条件,我们才可以顺利获得保险理赔。

  1. 留意免责条款和理赔条款

我们在签合同时,一定要留意加黑、加粗、特殊等字体的免责条款和理赔条款,比如高原反应、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活动不属于保险赔偿的范围,保险公司是不会给予赔付的。

  1. 出险后第一时间报案

多数人可能会忽视的一点,在发生意外事故时,未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导致无法获得理赔,因此我们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切记要第一时间报案,其意外险的最佳报案时间为事发2天内,即48小时内,否则很容易与保险公司产生理赔纠纷,影响保险金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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