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收费一直是一个值得关注并争议较大的问题,我国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与国外银行的最大差距就在于中国的银行很多业务不能收费。 从道理上讲,中国的银行收费并没有什么法律法规障碍,2001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实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对中间业务的收费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2003年,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进行了系统、具体、明确的规范,虽然对于商业银行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我国银行业的中间业务收入却在收费方面甚微,而是影子银行做出了贡献。 那么,为什么我国商业银行各种业务收费仍然发展迟缓呢? 主要是因为: 一是我国大量的银行业务是不收费的,这一方面是不收费的传统,另一方面也不敢轻易收费 二是我国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总体收费水平较低,低收费标准严重制约了银行的收费能力; 三是银行收费缺乏合理、科学、规范、统一的定价机制和定价能力,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法难以准确计算作业成本,采用市场跟进定价法无法接近国外同业价格水平,采用客户导向或价值定价法却难以有效观察客户行为以及客户对价格的敏感性。 四是收费行为有待规范,收费信息透明度也需加强。 我国商业银行的服务收费曾经引起广泛的争论,许多收费项目难以得到收费的支持,即使收费标准也很低。包括上面说到的如果将来人工服务是不是可以收费: 一是我国有长期不收费的传统,一旦收费势必会引起大众和舆论的反感,对银行会有非常大的不利影响 二是对以前不收费的业务进行收费,但是服务的内容没有根本性的变化,或者说没有增加附加值的服务,这是人们最反感的方面。 我国的商业银行收费不在于价格的高低,而在于商业银行能够提供多少服务和什么样的服务。如果在以前服务基础上增加了人们需要的服务内容,人们就会愿意接受收费服务,而如果是对原有的免费项目收费,你的服务根本没有什么进步,人们就会拒绝收费。所以,商业银行的收费应该首先从提供的服务入手。 当然,即使将来要对人工服务收费,也要对收费进行分类: 一是对大众金融服务、普惠金融服务免费,以履行银行对社会大众的服务职责; 二是对一般性服务项目低价格收费,以免让人感觉银行是为富不仁、见利忘义。 三是对私人银行项目、理财项目、高附加值项目,当然可以进行收费。 作者:麒鉴,专注银行三十年,财经金融分析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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