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不相分离,上市公司受监管问询。 2015年5月20日,XZJ公司收到深交所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问询函:深交所问询职工监事董XX 2001 年 08 月至今一直担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请公司说明前述任职是否符合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前述任职是否合规。 2015年6月27日公司回复称:公司监事会于 2012 年 02 月 28 日收到职工监事于XX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于XX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故于XX先生的辞职报告自公司补选出新的职工监事之日起生效。2012 年 02 月 29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推举董XX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一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董XX一直担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职务,与上述《公司章程》规定任职资格内容并无不符。 那么,哪些人员不得兼任职工监事,职工监事的选举还需要注意什么?小编为大家总结了问答。 二、职工监事问答汇总 1、职工监事是否有比例要求? 根据《公司法》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2、职工监事由谁选举产生?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不需要经历股东大会审议、聘任的程序。 3、职工监事必须是本公司职工吗?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因辞职、患病、工作调动等原因离职的,或因劳动关系变更、终止、解除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经职代会通过终止其任职资格。 关于职工监事是否必须为本公司员工,可以参考以下判决案例。 最高院公报案例:【案号】(2015)宝民二(商)初字第1817号 (2017)沪02民终891号 上海二中院认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是成为职工代表监事的必要条件,理由如下:第一、职工代表大会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职工代表须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我国《公司法》未明确担任职工代表的条件,宜通过相关行政规章的规定对职工代表进行解释。《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以及与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代表,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第二,职工代表监事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等形式,从职工代表中民主选举产生。《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了监事会应包括公司职工代表,说明职工代表资格是成为职工代表监事的资格。 4、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条件要求? 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合理诉求,维护职工和公司合法权益,为职工群众信赖和拥护;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或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熟知劳动法律法规,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遵循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任职回避原则,坚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不得兼任职工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不得兼任职工监事。公司高管的近亲属,不宜担(兼)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此外,根据《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建议公司财务、资产、投资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兼任职工监事。 5、谁有权利提名职工监事? 根据《意见》,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可以由公司工会根据自荐、推荐情况,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名,也可以由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职工联名推举,还可以由职代会联席会议提名。公司工会主席、副主席一般应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人选。 6、企业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 根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八条 企业可以根据职工人数确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 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五确定,最少不少于三十人。职工代表人数超过一百人的,超出的代表人数可以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 至于职工代表人数的确定,还需要结合本地区的规则要求进行判断,如上海地区。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职工人数在一百人至三千人的,职工代表名额以三十名为基数,职工人数每增加一百人,职工代表名额增加不得少于五名;(二)职工人数在三千人以上的,职工代表名额不得少于一百七十五名;(三)职工人数不足一百人,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职工代表名额不得少于三十名。 7、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比例要求。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8、职工监事当选的比例要求? 根据《意见》,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由公司职代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并经职代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可当选。尚未建立职代会的,应在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工会的指导下,先行建立职代会。 9、职工监事是否要备案?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职代会选举产生后,应进行任前公示,与其他董事、监事一样履行相关手续,并报上级工会和有关部门(机构)备案。公司工会应做好向上级工会报备的相关工作。 10、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期与其他董事、监事的任期是否相同? 相同,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 11、谁有权利罢免职工监事? 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须由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或者十分之一以上职工联名提出罢免议案,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职代会讨论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有关事项时,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有权在会上提出申辩理由或书面申辩意见。罢免议案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经职代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获通过。罢免案通过后,公司工会应当将罢免结果报上级工会和有关部门备案。 12、什么情形下能罢免职工监事?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职代会依法罢免:公司职代会对其述职进行无记名民主评议,结果为不称职的;不能如实反映公司职代会的决议、决定,在参与公司决策、履行监督职责时不代表职工利益行使权利,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拒绝向公司职代会报告工作的;有其他不依法履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职责行为的。 13、职工监事辞职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职责?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出现空缺的,应当由公司工会尽快组织补选,补选程序与产生程序相同。在新补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就任前,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14、职工监事辞职能否立即生效?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因辞职、患病、工作调动等原因离职的,或因劳动关系变更、终止、解除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经职代会通过终止其任职资格。 同时,应当注意:一是监事辞职使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二是职工监事辞职使职工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监事会成员的人数不得少于3人。如果是3人监事会,且其中1名为职工监事,,职工监事辞职,均不能立即生效,在补选出新监事前,原监事仍需履行职责。 15、职工监事能否担任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可知,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即可,对于是否是职工监事,没有要求。 四、具体规则 第一百一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本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 建议公司财务、资产、投资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兼任职工监事。 《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 10.7.17 监事会及职工代表监事最低人数要求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10.7.18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是如何产生的?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不需要经历股东大会审议、聘任的程序。 《董秘信息披露实用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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