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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法律天空馆 2020-01-15

为方便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地发挥税收助力脱贫攻坚的积极作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版《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归集了支持脱贫攻坚推出的110条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以新版《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为蓝本,拍摄制作了“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汇编”系列视频。

本期我们制作了推动涉农产业发展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税收优惠之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的讲解视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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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享受主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及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地上房屋所有权人。

【优惠内容】

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享受条件】

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5号)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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