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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广宏 | 严羽诗学著作的生成及其早期传播

 星河岁月 2020-01-16

陈广宏,1962年生,浙江鄞县人。1984年毕业于复旦大学中文系。1987年、1990年在复旦大学古籍所先后获中国古典文献学硕士学位、中国古代文学博士学位,师从章培恒教授。现为复旦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中国近世文学(元明清文学)的科研与教学。

严羽

一个由后人汇辑的文本,意味着是作者有关作品进入传播或流通过程中的产物,该文本的生成与已勃兴的印刷出版、传播诸环节以及读者的需求息息相关。因此,在这种情形下,还原严羽诗学著作文本的本来面貌,显然需要引入另外一个维度,即由作为传播中介的编刊者与接受方的读者等构成的阅读市场。本文正是立足于此维度的探索,尝试另辟蹊径,重新审视严羽诗学著作的文本生成及其性质,将我们惯常聚焦于静态的文本考察以及作者中心的视线,引向一个更为广阔、立体的动态过程去把握。这样的考察,很自然会与严著的早期传播联结在一起,从而有利于我们观测,在这个过程中,严氏诗学著作文本如何在书坊编刊者的作用下,按照广大读者的需求被形塑、被改编,并呈现其符合新的出版途径的多变传播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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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羽诗学著作的文本构成说起

先来看严羽诗学著作的文本构成。就其构成本身而言,应该说,事实清楚,无甚异议。我们从现存单独收录严氏诗学论述的最早文本——元刻本《沧浪吟卷》卷一可见,其目录分列作“诗辩”、“诗体”、 “诗法”、 “诗评”、“诗证”五部分,并附录《答出继叔临安吴景仙书》。之后诸多明刻本,包括单行《沧浪诗话》,在上述五部分之构成上无甚变异。不过,当涉及这种构成何时成形或由何人编定时,却已产生了不同意见。以往相当长一段时期中,或许因为王士禛有曾见宋本《沧浪吟卷》的说法,研究者从未怀疑《沧浪诗话》宋刻本的存在,因而理所当然地默认其著的这种构成乃严羽时代成形,当本诸作者自己的设计;而张健多方论证严羽生前其诗学著作并未成编,元人黄清老才是严著的汇辑者,则多少显示了元代后学之于该著成书及其形构的最终决定作用,这对于历来的《沧浪诗话》研究无疑造成巨大冲击。

这种冲击带来的另一连锁反应是,历来默认严羽该著是作者自己编定的研究者,会径直将这样的文本构成视作作者精密诗学思想的体现。郭绍虞先生论《沧浪诗话》即曰:“是书首《诗辨》,次《诗体》,次《诗法》,次《诗评》,次《诗证》,凡五门。末附《与吴景仙论诗书》。专尚理论,较有系统,迥异于时人零星琐碎之作,故特为人所重视”。这一判断,在此后不断为人所发挥,所谓“严密而完整的理论体系”,至今仍是人们对于严著一种比较普遍的认识。但是,倘若严羽自己编定诗学著作的事实并不成立,那么,上述认定显然就失却了根基。由此我们重新细辨《沧浪吟卷》卷一五篇汇于一编的构成,会发现各篇的生成方式及其性质、功用其实各不相同,而作为诗学论述之形态及深浅亦异,所谓“严密而完整的理论体系”之类的看法或属似是而非,值得怀疑。以下试详论之。

首篇《诗辩》,向来被视作严羽诗论之纲领性宣言,接受者无论赞同或批判,大抵皆以之为标的。就文体而言,此乃一种称为“辩”体的古文议论文,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以为“韩、柳乃始作焉”,韩愈有《讳辩》,柳宗元有《桐叶封弟辩》,如张健《沧浪诗话校笺》亦已据吴讷《文章辨体序说》注出。唐宋古文运动以来,古文成为传统文学中的高级文类,在理论上被赋予某种意识形态之权力,故须持庄肃的写作态度,其每一种体式,往往都会在实践的过程中积淀成某种规范。如“辩”体,即被认为是“别嫌疑而明之者,辨也”,“大抵辨须有不得已而辨之意”,“盖非独理明义精,而字法、句法、章法,亦足为作文楷式”,其精心构撰的要求毋庸置疑。我们从与严羽差不多同时的谢枋得对韩、柳此二篇“辩”体古文的评语,可以窥见这个时代于该体的写作技巧要求或范式认识。严羽在《答出继叔临安吴景仙书》中即曾表现出非常看重自己的《诗辩》,自诩“仆之《诗辩》,乃断千百年公案,诚惊世绝俗之谈,至当归一之论。其间说江西诗病,真取心肝刽子手”。而细读《诗辩》,其“不得已而辩之”之雄辩直切及“理明义精”,确皆斑斑可见。并且,这当中还包涵着一个信息,即该篇在其生前至少已在同道知识者中有所传播。至于这篇答复吴陵的书信,同样是古文文体,属论诗、论文书,在议论文的性质上与《诗辩》相近,持庄肃写作态度而精心构撰自不待言,它是在元刻本《沧浪吟卷》才被收为卷一五篇之附录的。元人黄镇成于所撰《武阳耆旧宗唐诗集序》曰:“吾乡自沧浪严氏奋臂特起,折衷古今,凡所论辩,有前辈所未及者。”主要当即据上述此类议论文而言,其所呈现的诗论性质,明显非北宋诞生的旨在“资闲谈”、体兼说部的诗话可与同日而语。而按照惯例,此类古文,若予结集,原本应收归个人别集。

《沧浪诗话》书影

第二篇为《诗体》。《诗人玉屑》收录于卷二“诗评”后,单独标列“诗体上”,这样,若论篇目次第,《沧浪吟卷》与《诗人玉屑》就有差异。该篇篇末有自注云:“近世有李公《诗格》,泛而不备;惠洪《天厨禁脔》,最为误人。今此卷有旁参二书者,盖其是处不可易也。”《诗人玉屑》本同,惟其末署“沧浪编”,值得注意。因知此篇乃严羽据李淑《诗苑类格》、惠洪《天厨禁脔》等前人诗格、诗法著作编纂而成,性质与上述精心撰写之古文议论文有所不同,当为其“辨家数”、“辨体制”之诗歌史体验的纲目,或即教授门弟子之用。郭绍虞先生释该篇相关条目时曰:“案沧浪《诗法》谓‘辨家数如辨苍白,方可言诗’。以上所谓‘以时’、‘以人’诸体,即是家数之辨。”实即就其功用所作的揣测。严羽自己于此同样颇为自负:“至识则自谓有一日之长,于古今体制,若辨苍素,甚者望而知之。”不过,按照前人的文类价值观,像这样几乎仅有立目的编纂类教材,不大可能收入个人别集,甚或连收录于个人杂著的可能性都很小,除非由新兴的商业出版所单行。

《诗法》、《诗评》分列第三、第四篇,而《诗人玉屑》收录于卷一“诗辩”后之“诗法”、卷二“诗体”前之“诗评”,分别题作“沧浪诗法”、“沧浪诗评”,则其与“诗体”间之次第,两者亦有出入。说起来,诗法、诗评作为诗学批评类型,也算是各有传统,其构成、性质,与上述讲究字句章法的古文书写自亦不同,语录式的结构倒可以说与正向“辨句法,备古今,记盛德,录异事,正讹误”拓展的诗话相类。且细辨严羽所述,无论《诗法》、《诗评》,如郭绍虞先生校释多注出其所本,正有不少“时人习见之论”。问题还在其构成,张健即认为,《诗法》诸条的编次没有内在条理,带有很强的随意性,《诗评》亦然。推测《诗法》、《诗评》很可能是严羽所写札记,或是他与门弟子论诗的记录,而由其门弟子汇辑。这是颇为合理的推测,那些未必独得、却显示个人倾向与主张的论评,正好突显了其语录的性质与特征(揣摩《诗家一指》“严沧浪诗法”之“总论”所录文字,或许其为与门弟子论诗记录的可能性较大)。若比照北宋以来欧阳修、司马光以至陈师道、刘克庄等著有诗话者的编集情形,此类文字,可作为杂著编入个人大全集。

第五篇即所谓“诗证”,此篇名最早见元刻本《沧浪吟卷》目录,而其卷一正文篇名则为“考证”。《诗人玉屑》收入卷十一“考证”门中,仅此一篇,并未标沧浪之名,亦无其他出处。故张健认为,也不能绝对排除《考证》篇是来自于《诗人玉屑》的可能性,如果其文本确实是来自《诗人玉屑》而又没有直接的证据,那么《考证》是否为严羽作还需要进一步确证。此处我们先不论其来历,而论其体制。从传统文学批评——集部“文史”至“诗文评”一门的演变来看,所谓批评原包括考订在内,如《千顷堂书目》卷三十一补录宋人《文选五臣同异》,卷三十二录明曾鲁《六一居士集正讹》、《南丰类稿辨误》等,皆在“文史”类;当然,也有被辑录于诗格、诗法或诗话之中,如皎然《诗式》中论考偷语、偷意、偷势诗例等,后杨慎《升庵诗话》亦多上举《彦周诗话》小序所说的“正讹误”之辨证。不管怎么说,此篇“考证”被单独列出,有其自身职分所属,其性质、功能与《诗辩》之类议论文自然大别,与其他诸篇当亦不在同一层级,但或许仍可作为杂著编入个人大全集。

以上种种情况,表明严羽诗学文本的不同来历、体制及其复杂性,这种并不均质的构成,不说乃编者据其所能获得的作者存稿杂纂而成,则至少可以说,距离所谓“严密而完整的理论体系”不啻南辕北辙。这当然亦可反过来证明,该著确实不大可能在严羽生前由其自己设计编定。而之所以产生“专尚理论,较有系统”这样评价的原因,其一当由《诗辩》一篇的论述性特质迁延而及,且同一作者的所有作品被预设是均质的。另一较为关键的原因,据其文本所刊目录可见,恰在于人们很大程度上受到整饬化标题的迷惑,从“诗辩”到“诗证”,整齐划一,似乎很有体系性,而事实上,那不过是书坊编刊书籍的惯用伎俩,且不论其内在是否真的层次分明,如标题上所谓“诗证”,在篇中仍不过“考证”之谓,即已露出马脚。有关诸如此类的书商作为,我们下面还将有所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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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著与《诗人玉屑》关系重探

那么,接下来要追问的是,元人汇辑于《沧浪吟卷》卷一的严羽诗学著作之文本构成所从何来?若向前推溯其“前文本”,我们很自然会与迄今所见最早收录其近乎全部诗学作品的《诗人玉屑》发生联系。这其实是研究者向来关注的论题,早在20世纪九十年代末,如萧淳铧发表《<诗人玉屑>与<沧浪诗话>之关系》一文,于这两种诗学著作在结构、观点等内在关联上,就已经作了相当深细的比较。不过,问题仍在于,有关这一论题的讨论,是在默认先有严羽编刊《沧浪诗话》文本存在的前提下开展的,故其结论当然是“《诗人玉屑》的这种编排方式是受了《沧浪诗话》的影响”,“使人感到魏庆之是在《沧浪诗话》一书的的架构下进行扩大和加深工作”。这也成为人们的惯常思维。现在,当我们借助张健已论证的新的结论,确认在严羽生活的时代应该并不存在已经编订成书的这样一个诗学著作文本,是否可以尝试倒过来推定,是《诗人玉屑》的编排方式影响了《沧浪吟卷》如此收编五篇之构成?

当然,作为推定,其可构拟的关系仍然是复杂的。从逻辑上说,即便并不存在一个由严羽自己编定的原初文本,它仍有如下可能性,即在魏庆之编刊《诗人玉屑》前,上述五篇的大致类分已然存在,或为严羽手稿的原存形态(前编辑阶段),或为其亲故、门弟子编定的稿本(前出版阶段),如此将意味着其五篇汇编的形态同时影响了《诗人玉屑》及元刻本《沧浪吟卷》的编排方式。不过,在未有实物发现的情形下,诸如此类作品“前文本”的构拟毕竟都是纸上谈兵,恐怕难有结论。这样的问题,或许应该置于当时已步入印刷出版时代的大背景下来加以探讨。

《诗人玉屑》的文本,属于一种分门类编的编排方式,这固然是卷帙颇富的汇辑文献常常采用的方式,更为关键的在于,这应是一种适应印刷出版而勃兴的文献集成形构。北宋以来,就诗话之类的诗学文献而言,通过印刷出版进入阅读市场已逐渐普遍。除了像欧阳修、司马光、陈师道、刘克庄等名家以编入大全集的方式传世(这其实是个人别集的一种扩展版,也是印刷业发展才有的成果),面对这个时代日渐增长的诗话数量,也有如左圭于咸淳九年(1273)辑刊之《百川学海》,属类书性质的丛编,其庚集即汇集了北宋以来诸多重要诗话。《唐宋名贤分门诗话》出,其抄撮诸书,成“品藻”以下共三十四类,则开启了分门类编诗话总集之法门,郭绍虞先生称“可谓无名作家之代表作”。之后如阮阅《诗话总龟》、胡仔《苕溪渔隐丛话》等踵武增广,收录、类编又各有特点。而由《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十一记述一《诗话总龟》闽中刊本:“《诗总》十卷,分门编集,今乃为人易其旧序,去其姓名,略加以苏黄门《诗说》,更号曰‘诗话总龟’,以欺世盗名耳。”方回《渔隐丛话考》记曰:“今所谓《诗话总龟》者,删改闳休旧序,合《古今诗话》与《诗总》,添入诸家之说,名为《总龟》,标为‘益都褚斗南仁杰纂集’,前后续刊七十卷,麻沙书坊捏合本也。”我们明显已可感受到其中前后剿袭、割裂剽剥、偷梁换柱等商业出版的手法与运作模式。

不仅是诗话,可以说,随私人刻书业的日渐发达,各种类型卷帙颇富而分门类编的汇辑文献,成为符合印刷出版特点及其功效的新宠,诗文别集如《王状元百家注分类东坡先生诗》、《类编增广黄先生大全文集》等,总集如题刘克庄《分门纂类唐宋时贤千家诗选》、赵孟奎《分门纂类唐歌诗》等,诗格汇编如周弼《唐诗三体家法》、于济、蔡正孙《唐宋千家联珠诗格》等,皆可谓应运而生。他如刘应李《新编事文类聚翰墨全书》、陈元靓《事林广记》、毛直方《联新事备诗学大成》、无名氏《重刊增广门类换易新联诗学拦江网》等日用类书,无名氏《文场资用分门近思录》,魏天应、林子长《批点分格类意句解论学绳尺》等科举用书。这些书籍原本皆可谓抄写烦难者,借助印刷技术,有了批量生产,其效益可想而知,其好处无非在于将大量庞杂信息集成并予以条理化展示,方便大众需求者检索、取用。因此,须充分估计印刷技术革命给书籍的编纂形式所带来变化的意义。

再回过头来说《诗人玉屑》。作为南宋后期出现的一部诗话总集,其编纂体例自有其来历。该著卷首黄昇序提点前例,述及《诗话总龟》“疏驳”,《苕溪渔隐丛话》“可取”然“贪多务得”,虽不免抑人扬友之嫌,然亦可见其渊源所自。《四库全书总目》集部“诗文评类”《诗人玉屑》条因承黄昇序之话头,亦连类举曰:“宋人喜为诗话,裒集成编者至多。传于今者,惟阮阅《诗话总龟》、蔡正孙《诗林广记》、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及庆之是编,卷帙为富。然《总龟》芜杂,《广记》挂漏,均不及胡、魏两家书。”郭绍虞先生则进一步坐实说,是书卷十一以上,分论诗法、诗体、诗格以及学诗宗旨各问题,其体例略同于《诗话总龟》之“琢句”、“艺术”、“用字”、“押韵”、“效法”、“用事”、“诗病”、“苦吟”诸目;卷十二以下品藻古今人物,其分目以人以时为主,又多与《苕溪渔隐丛话》相类。

《诗人玉屑》为商业出版物,如吉川幸次郎早已指出。从魏庆之、魏天应父子曾编刊相关书籍的经历来看,他们所从事的工作,与其所在建阳书坊密切相关。故要弄清《诗人玉屑》实际的编刊方法及依据,还须从商业出版的模式去考察。值得注意的是胡玉缙于该著早已有的分析、指谬,至为精当:

案是编大致以胡仔《苕溪渔隐丛话》为蓝本,附益十之二三,体例未协,出处有注有不注。凡《丛话》引书后有所折衷者,加‘苕溪渔隐曰’五字,今录《丛话》而但标其所引之书,一似原书引渔隐说者,殊足贻误后人。

近年来,袁明青所撰《<诗人玉屑>研究》,通过细致统计比对,已证实这样的判断:该著著录的引用书目140余种,十之七八辑录自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并在此基础上予以删并改易。卷十二之后历代人物品评部分,固然最直观地反映《诗人玉屑》对《苕溪渔隐丛话》的袭取,而如果联系前十一卷来看整部书的组成,《苕溪渔隐丛话》亦是其最主要的引用书目。至于其有所增补者,即为南渡之后黄徹、朱熹、杨万里、严羽、黄昇、赵与虤等人的诗论。故可以说《诗人玉屑》就是以《苕溪渔隐丛话》为蓝本,进行编辑扩充而成的。

在我看来,本着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尽可能经济的时间内,围绕一个蓝本进行改头换面的书籍“制作”,向来是商业出版的策略。从体例上说,《诗人玉屑》前十一卷当是编刊者出于版权等问题的考虑,着意变易增扩的重点,故特地按照诗格、诗法内容的门类进行编排。看上去是诗歌作法初学进阶,可以说是回到胡仔曾有所批评的阮阅《诗话总龟》的分类法,而非《苕溪渔隐丛话》所改用的“以年代人物之先后次第纂集”的方式,其取则再次反转,犹如方回所记叙的阮阅乡人汤岩起,针对胡仔以阮阅分门为未然,著《诗海遗珠》,又以胡仔为不然,颇富戏剧性,实不过取现成熟习的套路变换手法而已。即便如此,前举袁明青论及其前十一卷中有些门类的设立明显有生硬拼凑的痕迹,而不少门类下所收辑录材料仅数条,甚至有仅收一条者,恰是商业出版仓促粗率的证明。

《诗人玉屑》书影

其中前二卷看上去似具纲领性质,尤为重中之重。其引人注目处,当然在极大篇幅载入严羽诗学著述,方回所谓“闽人有非大家数者,亦特书之”,所指目当即以严羽为首,至少包括黄昇、吕炎等人,其实正是诗学及其传播地方性因素的显示。卷一首列“诗辨”,为严羽一家言,可谓“独占鳌头”,所据当即其时交游圈中已流传之严氏单篇诗论,而以其篇名标目。不过,亦正如方回对该著编法所提出的批评:“往往刊去前贤标题,若己所言者,下乃细注出处,使人读之,如无首然。又或每段立为品目,殊可憎厌,况又不能出《渔隐》度外”。事实上这也正是商业出版的伎俩,通过改立品目,达到改头换面的效果,从而又使编刊者享有其著作权。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为显示编者主导意见(或仅仅为吸引眼球)而加标目,还是为求与全书体例统一有意将完整论述拆换成条目状,皆很难保证编者不对作者原作动手术。过去我们比较多地从编者魏庆之之于严羽诗学理论性构成及其重要性的认识出发,来考虑其何以如此编排,如今当然仍不能完全舍弃这方面的因素,不过必须承认,从商业出版物的角度予以观照,有其合理性而不可或缺。从材料上说,既然魏庆之意在通过增补南渡以来诸公诗学论述来给所据蓝本《苕溪渔隐丛话》换血,如黄昇序特地言及“近世之评论”,那么,在他同时代,作为闽北有一定声名而识见非凡的严羽之诗学,应该会成为其主打的神密而新鲜的牌,而《诗辩》这样论辩性极强的理论之作,设同总论亦是自然而然之事。

卷一次列“诗法”,录朱熹、杨万里、赵蕃、吴可、龚相、姜夔及严羽七家,所加标目中唯“赵章泉诗法”、“沧浪诗法”二条有“诗法”字样。其中赵蕃一条,乃以诗答人问诗法,郭绍虞先生比较谨慎地考述曰:

魏庆之《诗人玉屑》引其语甚多,但不言有《诗法》,惟蔡正孙《诗林广记》论王维《南山遣兴》诗中水穷云起一联与杜甫《江亭》诗水流云在一联,谓出赵章泉《诗法》。案章泉有《诗法诗》,见《诗人玉屑》。是否章泉别有《诗法》之著,不可考知,姑置于此。

即便如此,“诗法”是这个时代常常运用的语汇当无疑问。严羽之论被置于该门类殿后的位置,是篇究竟是收录前已辑成的文本,还是由魏庆之据“前编辑”存稿辑录,我们放到下文“诗评”、“诗体”类标目一并讨论,它涉及我们关注的问题,即此类标目究竟是受严羽相关单篇作品之影响,抑或魏庆之设定的架构影响了严著的文本构成。

卷二首列“诗评”,录杨万里、敖陶孙与严羽三家,惟后二家作“臞翁诗评”、“沧浪诗评”。“诗评”亦常见语汇,且早有用作书名或篇名者,如《新唐书·艺文志》著录有皎然《诗评》,《直斋书录解题》著录有桂林僧《诗评》、不知名氏《诗评》等。敖陶孙与严羽同时,陈起辑《南宋群贤小集》有《臞翁诗集》二卷,首冠以《诗评》。他如绍定中与戴复古结江湖吟社的曾原一有《苍山曾氏诗评》一卷,吴澄为序,谓“《诗评》一篇乃其同乡之士黎希贤所辑”;邵武李方子有《公晦诗评》,刘克庄为跋。何以“诗评”与其下“诗体”并置一卷?除了从体量均衡的角度考虑,或还有其时一般观念上的原因。从皎然的著述可见,自唐以来,“诗评”的概念即与诗格相关,故相对而言,与“诗体”更为靠近。值得关注的还有元代刊行之《严沧浪诗法》,下面还会讲到,或许就是以《诗体》为主体的一种编法,而其最后“总论”部分,基本上属于今传《诗评》的内容。

卷二次列“诗体”,其上篇全篇录自严羽,末署“沧浪编”显示出处,其下篇更以之为标准,分别辑录诸多诗话可归属各体分类者。值得注意的是,这与“诗法”、“诗评”并非同一编例,严羽相关论述被安置的位置首尾既不同,题署的方式亦异。这种编例上的差异,或许蕴藏着与严羽诗学著作文本构成相关的某些信息:唯“诗体”上篇末署“沧浪编”,想来是已有成编的表示,而“诗体”下安置按诗体类目辑录的其他诸家之论,则衬托严羽在该类目中的领主地位,其设置乃是受严羽所编此篇分体的影响。《沧浪吟卷》所收将之置于《诗辩》之下的第二篇,当亦因为明确为严羽编就。反观“诗法”、“诗评”门类,编者于诸家皆有辑录,他诗家或有其相类标目,严羽相关诗学论述被标以“沧浪诗法”、“沧浪诗评”,与他诗家平等分享辑录权利,只不过殿后的位置稍显特殊。据此,我个人比较倾向于“沧浪诗法”、“沧浪诗评”乃魏庆之据严羽存稿或门弟子记录辑录,而置于较为通行的大类目之下。

其实,与此二卷类似的大类目设置,我们可以从南宋初任舟集录的《古今类总诗话》找到先例,其书虽已佚,方回《古今类总诗话考》记其所见录有绍兴丙寅年(1146)序的婺板:“其第一卷曰诗体,二曰诗论,三曰诗评,至第四卷诗仙以下多不涉出处,必不得已曰某人云,他则若出于己所云者。”很可能亦是一商业出版物,其分门类编及标目本身,或即为魏庆之所借鉴。

至于严著五篇中的“考证”,《诗人玉屑》列于卷十一“诗病”、“碍理”后,然却并未有任何署名,《沧浪吟卷》本收录该部分何据,不得而知。估计总有其流传中的说法。我们姑且依据元本,将其视作严羽的作品。值得重视的,是它在《诗人玉屑》全书构成中的位置。如前已述,全书实以卷十一为界分成两大部分,前半部大抵以诗格、诗法为中心,后半部大抵以历代诗人诗作评论为中心,实际上前半部正是编刊者试图变易其所据蓝本面目的着力所在。萧淳铧已觉察到“考证”处于卷十一末这个位置,证明卷一至卷十一是一个整体,只不过我们或许应在重新考虑二者关系的前提下,究察严羽诗论诸篇分布该著前半部首尾的意味。

如果严羽生前并未将其诗论编定成书是一个事实,并且假如魏庆之作为出版人最早将搜辑所得严氏诗学论述分类汇编于《诗人玉屑》中,那么,元刻本《沧浪吟卷》卷一所集成的严著之结构,是否就应该是取诸《诗人玉屑》?毕竟魏氏所录严羽诗论皆算独立成篇,而构成类目又都是现成的,取以汇集成个人诗学著作较为容易。就合乎一般编例的逻辑而言,似这般并不均质的文本构成及其类目标名,来自分门类编的汇辑类诗话或诗法总集的可能性毕竟要大得多。当然,如《诗辩》这样的篇章,原本已在作者知识者中传抄甚至有更大范围的传播,故在八九十年之后的闽北,仍应有传存。就文本差异而言,实际上也就仅该篇超出了流传过程中一般编辑的能动范围。这样的话,就意味着严羽诗学著作的文本生成,带上了最初传播方式的印记。而这种传播中,因印刷新技术而促成的出版变革,以及文学担当者阶层下移形成诗歌消费的市场化需求,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呈现出近世性特征。

3

严羽时代的文学生态变局

从一种相对长时段的视角去回溯,可以认为,严羽时代恰是中国历史上文学生态环境发生显著变化的关节点,那是一种空前的、深刻的结构性变化,显示了文学在向近世社会迈进。要论定这一变化,当然可以有多个系统的指标,若据以考察传统文学核心的诗歌领域,则最为直观的指标即是文学担当者阶层的下移,那同时意味着诗歌创作人口的增长。这样的现象并非至晚明才出现,至少南宋后期已有相当程度的体现,江湖诗人的崛起,就是一个标志,是文学史上亟需进一步引起重视的大事件。畏友内山精也近年来致力于南宋末江湖诗人的研究,正是将之作为探察中国近世文学消息的主要标本或抓手。一系列成果中,他的《宋诗能否表现近世》一文,据张宏生《江湖诗派研究》(中华书局1995年版)统计的138名所谓江湖派诗人的名单,就士大夫阶层(其中又按官位高低再分上、中、下三等)与非士大夫阶层按省份制成一表,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当时社会从事诗歌创作者身份的样例分析,大致反映了各地区江湖诗人的活跃程度。总体上,其中下层士大夫和布衣共计122名,占全体的88%;浙江、江西、福建、江苏四个地域出身的有121名,也占了将近88%。由此证实,所谓江湖派诗人,主要由处在士大夫阶层周边位置的诗人或在野诗人构成。严羽所在的福建属于江湖诗人活跃的地区,其本人属于该阶层应无异议,而其族中如严粲创作的诗歌曾为书商陈起所辑刊。郑思肖《中兴集自序》中,严粲、吴陵、严羽与戴复古、敖陶孙、赵汝回、冯去非、叶绍翁、周弼等并被其归入所仰“诗人”一类,而与所仰名相、阃臣、名臣、道学、文臣等人群或阶层相区分。作为同地域作家,刘克庄在《毛震龙诗跋》中谓“诗人满江湖,人人有诗,人人有集”,黄昇在《诗人玉屑》序中谓“方今海内诗人林立”,绝非虚言。

其次,作为创作主体的诗人群体的变化,带来读者圈的变化,印刷出版在此际的发达,恰好使得承载各种知识、信息的书籍在社会上迅速下行传播得以实现。当然,这样一种书籍出版的高峰出现在明代中晚期,但南宋中期以来,以福建建阳、江西庐陵、浙江杭州的书坊为中心的民间出版业迅猛发展,正是印本渐次取得对于钞本优势的推动力,还是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就建阳而言,作为廉价畅销书的印刷中心,在那里,与自觉普及学诗相关的生产传播活动,除了诸多不同类型的诗话、诗法及诗格著作之编刊,还有以“诗学集成”、“诗学大成”等为名目面向初学者的各种诗语、韵书编集等,皆作为通俗诗学读本,供初学者或不同文化程度的人学习,从而令更为广大的人群能够在诗歌创作领域登堂入室。于是,印刷出版的生产、传播与文学担当者阶层下移构成一种因果互动,上述那些大批量商业出版物的消费、接受者,同时正是日渐扩展的民间诗歌创作队伍,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增长,恰好显示了由作为传播中介的书坊编刊者与更为广大的中下层创作者为主体的读者构成的庞大诗歌消费市场的形成,可习而得的知识化、技术化则成为市场供需的内在驱动。

再次,在这个庞大的诗歌消费市场,作为传播中介的书坊编刊者,成为联系众多中下层诗歌消费者同时或又是创作者的枢纽。一方面,他们随时掌握读者的动向、市场的要求,满足所需;另一方面,通过不断推出其有意识设计的产品,引导市民社会的诗歌风尚潮流,促进消费。我们知道,严羽时代的诗坛流行,如张之翰曰:“近时东南诗学,问其所宗,不曰晚唐,必曰四灵,不曰四灵,必曰江湖。”而在内山精也看来,这恰恰与书商陈起的出版战略密切相关:他先是刊刻所谓“书棚本”唐人诗集系列,其中绝大多数是中晩唐诗人的诗集,且以晩唐五代诗人所占比例为高,亦曾刊印叶适编选的“永嘉四灵”之《四灵诗选》;至于赵师秀编选的贾岛、姚合《二妙集》及中晩唐诗人为中心之《众妙集》,其出版也可能与陈起有关。而他编刊同时代江湖诗人的选集,更是将原本只有松散的横向联系、缺乏总体协调的一群江湖诗人联结起来。假如一定要说有江湖诗派的存在,那么,它的核心无疑就是陈起。

《诗人玉屑》毫无疑问是这种文学生态环境的产物,并且,魏庆之作为通俗诗学读本的编刊者,如同出版商陈起的身份、立场,利用印刷出版这种新传媒,以生产满足读者需求的产品为职志,又在这诗歌消费市场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正因为如此,该著成为元明诸多诗法著作的范型与来源之一,同时又因为收编严羽诗学著作并赋予特殊的位置与构成,开启了严羽诗学之诗法传播时代。其实,即便在南宋后期,随着印刷出版的进一步发达,文人士大夫于生前将个人诗文编集刊行开始流行,但像严羽、黄昇、吕炎这样在当时并非具有很大声名的地方作家、批评家,方回所谓“闽人有非大家数者”,或也未必有条件、有机会实现这样的印本传播。故如郭绍虞先生在讨论《诗人玉屑》同样引最多的黄昇《玉林中兴诗话补遗》时,推测“或庆之所见乃其稿本,此后并未刊行,流传不广,故不见诸家著录欤”,颇在情理之中。同样的情况可能还有吕炎与其《柳溪近录》。如此看来,《诗人玉屑》在录存这些本地“近世之评论”上实大有其功,这恐怕也是钞本向印本转换时代诸多汇辑类文献常常具备的功能。

活字印刷术

虽然严羽诗学著作的生成,与同时代魏庆之那本通俗诗学读本的编法及其传播相关,但有必要澄清的是,这种商业出版的传播方式及内容未必符合严羽自身的意旨。严羽归入广义的江湖诗人当然不成问题,从身份上说,恰属于被扩展的新兴的文学担当者阶层。不过,他毕竟是一个在文学上极有个性与抱负的人,自视甚高。戴复古《祝二严》中对他的评价“持论伤太高,与世或龃龉。长歌激古风,自立一门户”,常为研究者所引证;他自己于所著《诗辨》中表现出来的极端自负,前亦有述。因此,无论就其《诗辩》或答吴陵书来看,都是在同道诗友间严肃回应、批判当前文坛最新流行的宗尚。尽管就其旗帜鲜明地抨击江西诗病而言,或有其所在江湖诗人阶层的立场所在,然他同样对“永嘉四灵”的晚唐体有尖锐的批评。他的动机与目标,是在诸种势力与主张的挤压中,提出自己独得的解决方案,为当今时代的诗歌寻找出路,并非为这个社会广大初学者教示作诗门径,而是具有相对自觉的规范、提升这个诗歌消费市场的使命感。其相与切磋诗艺的,其实是相当有限的小圈子,也就是绍定间知邵武军事的王埜、任邵武军教授的戴复古及李贾诸人,或再加上序其家集的族人吴陵,故无论其交游方式抑或持论,皆显示其骨子里某种较强的精英意识。即便在这有限的诗友中,如吴陵并不赞同他的诗学主张,这从严羽的《答出继叔临安吴景仙书》可以得证,王埜与他的观点亦明显不一致,徐火+勃《沧浪诗集序》谓“郡太史王子文与先生论诗不合,式之作十绝解之”。当然,戴复古作为前辈专业诗人,在宗唐复古的倾向上与严羽还是有共鸣的,因而对他有欣赏的一面,黄公绍所谓“石屏戴复古深所推敬”(《沧浪吟卷序》),当即从戴氏《祝二严》的“二严我所敬,二严我所与”而来,然戴氏毕竟亦有“持论伤太高”的隐忧。故严羽生前恐怕是颇为孤独的,这也往往是“有奇气”的思想者常有的境况。

因而,即便如《诗人玉屑》给予严羽诗论极为特殊的地位,亦不能就此认为该著等同于或代表严羽的看法,作为编者的魏庆之毕竟有其自己的宗旨意趣与编纂体例。该著作为通俗诗学读本,无论示法度与辨流变,皆为指点学诗者门径,培植读者的基础鉴赏力。由此考察《诗辩》在《诗人玉屑》中,如魏庆之首条冠以“沧浪谓当学古人之诗”的标目,开篇的论述与《沧浪吟卷》所收,次第上显示很大的出入,其论述的重心亦因此移至学诗者当如何学古人上,而非《沧浪吟卷》本“假禅宗以定诗品”,示“禅道”与“诗道”内质上的共通点——“妙悟”这样的深层诗歌理论问题,已经是一种诗法的设计。令人不得不相信魏庆之在收编严羽诗论时,作了迎合一般读者层次及其需求的调整、改编,而开了实用化、通俗化之先。又鉴于《诗人玉屑》诗格、诗法汇编的性质,其采集诗论,一般还是要诸家兼收,作为商业出版,更需标榜所收名家高论之全备。如就“诗法”而言,包括朱熹、杨万里等七家,“诗评”亦及杨万里、敖陶孙等三家,其中就身份而言,或为理学家,或为士大夫文人(且属江西诗派中人),或为江湖诗人及其他,情况各异,主张自然不同。魏庆之在意的主要亦不在各家持论本身及其论证过程,而在广大读者皆能接受的学诗之具体方法,“诗法”中如朱熹基于体制雅俗的古今诗变说,杨万里的翻案法,赵蕃的学诗活用法、养气说等,吴可、龚相的学诗如参禅说,姜夔以气象、体面、血脉、韵度为纲的诗法与四种高妙的风格论等,各标示其法度、路径,且皆经过提取简化,以富读者见闻,便于学习。至于这些主张及概念,各在何种立场与语境下生成,相互间构成怎样的关系,与严羽又有何实质性的差异,并非他在该著中所欲关注的。在“诗评”中,所录杨万里品藻中兴以来诸贤诗、评李杜苏黄诗、评为诗隐蓄发露之异等,范围自《诗经》以下至“近时后进”,录敖陶孙诗评,自曹操至吕本中,皆重在如何鉴裁,与严羽推原汉魏以来、轩轾唐宋的明确指向亦显然有别。编纂者这种兼容并包的态度并不是说没有倾向性,如黄昇标榜所谓“博观约取”,然所重分明在指导诗歌作法的实践层面。以下“诗体”也好,从“句法”到“诗病”更细的分论也好,乃至“古今人物品藻”,莫不如此。其所针对的对象,并非如严羽那样,是那些关注诗歌创作方向或理想的“世之君子”,而是更为广大的基层学诗者,故整个构架服务于“观诗法”、“知诗病”及诸多实用目的。在这种情形下,看似获得特别重视的严羽诗论,其真正用意及锋芒,反倒被淹没于众声间,在某种程度上甚或有被消解的可能。

处身于这个时代的严羽,实在面临着一种吊诡的境遇。在文学生态环境包括知识阶层以及印刷传媒等所呈现巨大变化的关口,一方面他本人或仍向士大夫精英看齐,秉持某种改造社会文学文化风尚的崇高理想,并且,希望自己的主张能够完全为同道理解、认同,故或仍习惯于知识者小圈子这种人际关系的交流、传播方式,尽管他所在的闽北地区已是新传媒日益扩张其势力的商业出版中心;而在另一方面,这种巨大变化却已经决定了严羽诗学著作通俗化传播的走向,而面临其主张被随意简化、改造的可能,并不以作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如果说,钞本时代的那种传抄仅仅是涉及作者与读者间单向、直捷的传播与接受,那么,当这种传播被纳入更为广大人群的诗歌消费市场,因出现印刷出版的新传媒传播中介而变为多边关系,这种变化及其复杂性须得到更为充分的估计。而这不过是整个社会文化下行传播的一种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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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法流行与严羽诗学的传播

早在1957年,日本学者船津富彦发表《沧浪诗话源流考》,已经提出质疑:严羽该著分成诗辩、诗体、诗法、诗评、诗证五章的这种形式,其分类与当时流行的始于欧阳修的诗话型式,亦即那种随笔的表现全然相异,而若要追溯此种类型的话,乃与唐代诗论之型式相近,其内容上相同点亦多。即诗体、诗法、诗评、诗证的目次与内容,全都可见于唐代诗话(案:指诗格著作),特别可见于僧皎然著作中的多种类型。例如,“诗评”之文字见于《新唐书·艺文志》著录的昼公《诗式》五卷、《诗评》三卷;关于诗法,见《诗式》明势、明作用、明四声等其意义的说明;诗证即偷语、偷意、偷势诗例之分述。严羽诗论是作为作诗、品鉴的入门著述而作,并非后来作为诗话的随笔性的著作。当然,船津氏也已经对《沧浪诗话》的名称何时才出现提出了疑问。

这样的看法,若细心寻绎,我们亦可从更早的古人著作中看到。如张涣《冰川诗式序》曰:“诗有式,则始于沈约,成于皎然,著于沧浪。”在皎然与严羽之间构成一种发展轨迹。当然,他主要是从标举梁桥所编纂著作的立场出发,因而强调诗式。更多见的,还是以“诗法”来称呼严羽诗学著作。元代自不必说,如张以宁序黄清老诗集,即表彰其“裒严氏诗法”。其时曾有单行《严沧浪先生诗法》印本,《诗家一指》等当中的“严沧浪先生诗法”当为其摘写本。明代仍有承其说者,如胡瓊《严沧浪诗话序》曰:“国朝少师西涯李公,尝称严沧浪所论诗法,谓其超离尘俗,真若有所自得,反覆譬说,未尝有失。”万历间闽县陈鸣鹤编纂《东越文苑》,其卷四严羽小传曰:“尝著《诗法》一卷,学者宗之,因号‘沧浪诗法’,以羽尝自称沧浪逋客云。”

诗格也好,诗法也好,究其源流,应该说并无实质区别,属于习诗的格式之学。如果从目录学的分类来看,他们皆应如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二十卷本,入集部“文说类”,而与入子部“小说类”的诗话划界而治。若进一步细究其历史上曾经出现的微妙差异,如张伯伟指出的,宋以来“格”是标准、“法”是禁忌,并举严羽《诗法》“学诗先除五俗”为例,可仔细体味。就我们的认识而言,严羽诗学著作由向来熟知为划时代的诗话体制,变回其以诗格、诗法为主体的本来面目,关键即在于,该著的结构及其性质是《诗人玉屑》这种分门类编的汇辑类诗学文献所赋予的。方回《诗人玉屑考》谓“其诗体、句法之类,与李淑、郭思无异”,早已辨识清楚。并且,上述南宋后期的整个文学生态或者说诗歌消费市场,决定了《诗人玉屑》所代表的生产、传播方式及其知识化、技法化的通俗诗学走向,是适应当时社会需求的新的主潮。黄昇《诗人玉屑序》:“方今海内诗人林立,是书既行,皆得灵方。”是广告,某种意义上也是实情。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不仅严羽著作的生成与其传播方式密切相关,而且《诗人玉屑》就已经开启了严羽诗学下行传播的路线。

从宋末元初一直到元末明初,是所谓的诗法流行时代,严羽诗学论述正是在这样一种主要满足日益扩展的学诗人群之需求的文学生态环境中,获得多样态的传播与接受。一方面,它或与其他诗论家的著述一起被选编入个人诗话汇辑著作,如《对床夜语》,以及像《诗林广记》这样的新类型诗格著作;或被以各种手法摘编组合入《诗法家数》、《诗家一指》、《诗解》、《沙中金集》、《诗家模范》等诗法类著作。另一方面,其本身亦被编纂成相对独立的诗格、诗法著作单行。《沧浪吟卷》卷一所收录的自不必说,如《诗家一指》题注所言《严沧浪先生诗法》之印本,不管编法如何,亦是一种;还有《李严诗辩》,若能坐实,亦可算一种。它们所显示的,恰恰是进入印本时代,一个作者名义下的诗学论述,如何在出版方和读者构成的诗歌消费市场中,按照市场需求与规则,不断被改换面目“制作”并传播。

成书于宋理宗景定三年(1262)前的范晞文《对床夜语》,与一般诗格、诗法著作的情况尚有不同。冯去非《对床夜语序》谓该著“大类葛常之《韵语阳秋》”。《韵语阳秋》的编法,在分门类编上与《诗人玉屑》大抵相似,而《对床夜语》的编法,其分卷亦以类相从,将同类诗歌归置一处,按时代评鉴,又颇与《苕溪渔隐丛话》相近。不过,四库馆臣论《韵语阳秋》,认为:“是编杂评诸家之诗,不甚论句格工拙,而多论意旨之是非。”若观冯去非为褒扬范晞文所著“文甚高”,而责之其对立面——“若论诗而遗理,求工于言词而不及气节,予窃惑之”,则二著在以事核理胜为要而非句法、格律之工上,有其共通性,这也显示了《对床夜语》与那些面向初学者的诗格、诗法类著作的差异。其卷二起首引严羽“妙悟”说与“别才别趣”说两段,赋予严羽诗学论述相当重要的地位,且可以说是摘取了《诗辨》中最为重要的观点,算是严羽诗论的精髓所在。其与《诗人玉屑》、《沧浪吟卷》本的文字异同,张健已有比对,结论为更接近《诗人玉屑》,但两者亦有差异,推测流传在宋末的严著文本可能就是《诗人玉屑》与《对床夜语》所依据的文本系统。从范晞文的说诗意旨来看,其宗法倾向确与严羽有相同处,且善究论诗之理,也试图从根本上断当世风气之是非,故于“妙悟”说,复证之以友人姜夔所论;于“别才别趣”说,亦引于姜夔有知遇之恩的萧德藻、声名甚著的刘克庄的言论以助其说。至于对“四灵”倡唐诗的看法,范氏虽引证周弼之说,这显示他同时对《三体唐诗》的看重,不过就其申论说“然具眼犹未以为未尽者,盖惜其立志未高而止于姚贾也”,其实与严羽视“四灵”为“分限之悟”,意见亦颇为一致。四库馆臣正是据此肯定范氏“其所见实在江湖诸人上,故沿波讨源,颇能探索汉魏六朝唐人旧法,于诗学多所发明云”。总之,该著引证同道诗论,是为阐述自己的主张服务,严羽《诗辩》在其中居颇为核心的位置(据此仍可见《诗辩》在当时同道知识者圈子的流传情况),显示的是在相对比较高的层次上对严羽诗学的传播与接受。

成书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89)的蔡正孙《诗林广记》,亦因有标明引自严羽《诗辨》、《诗体》的摘句而受到过关注。该著体例在总集、诗话之间,“皆以诗隶人,而以诗话隶诗”,其用意恰在于证己选诗之不谬,所谓“凡出于诸老之所品题者,必在此选”。蔡氏所集前贤诗话,朱熹为代表的理学家之论似占据重要的位置,郭绍虞先生为此还特意列出汤巾—徐霖—谢枋得—蔡正孙一系的学术系谱,以汤之学“由朱入于陆者”,而证“正孙道学气较重,选录杨时、朱熹、真德秀及其师枋得之语亦较多”,我们不妨将之看作是闽学的传承。同时,我们看到,苏、黄之诗论亦为蔡氏所引重,其直接引用皆在二十条以上,直接引陈师道诗话亦在十条以上,多少体现了江西一脉诗学主张的影响。严羽诗论正是在这样的格局下被采入《诗林广记》,与其他诸家诗论一起,作为编者辨家数的参证。所引共八条。前集有三:一条在卷五“柳子厚”下:“《诗辨》云:子厚深得骚体。”似为补证此前引东坡所论“独韦应物、柳子厚发秾纤于简古”,刘克庄所论“子厚才高”,并示其渊源,然《沧浪吟卷》所收此条实在《诗评》,作“唐人惟柳子厚深得骚学,退之、李观,皆所不及”;魏庆之《诗人玉屑》此条见收于卷十三“楚词”所标之“沧浪论楚词”,文字同《沧浪吟卷》本。另二条见卷八,皆出《诗体》,一论“诗有借对字”,一论“律诗首尾不对者”,然比较《诗人玉屑》、《沧浪吟卷》本,皆有蔡氏发挥说明处。后集共五条:1、卷二“王荆公”下:“严沧浪云:荆公绝句最高,得意处高出苏黄,然与唐人尚隔一关。”大抵与前后所引陈师道谓荆公“暮年诗益工而用意益苦”,《石林诗话》谓“荆公晚年诗律尤精严,造语用字,间不容发,然意与言会,言随意遣,浑然天成”,以及杨万里论五七字绝句“惟晚唐与介甫最工于此”相互发明,评价有近似处,唯严羽定品的参照系最为分明。此条《沧浪吟卷》本为《诗体》“王荆公体”下小字,重要的异文乃“苏黄”下尚有“陈”,《诗人玉屑》与《沧浪吟卷》本基本相同。2、卷七“梅圣俞”下:“沧浪《诗辨》云:国初诗尚沿袭唐人,梅圣俞是学唐人平淡处。”紧接此条引朱熹说曰:“圣俞诗是枯槁,不是平淡。”下一条引许彦周云:“圣俞诗句句精练。”又下一条引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圣俞诗工于平淡,自成一家。”看来此处是将不同意见并陈,由读者自己去体会、把握。此条与《沧浪吟卷》本、《诗人玉屑》不同,在于节引专论圣俞诗,其前略去“王黄州学白乐天,杨文公、刘中山学李商隐,盛文肃学韦苏州,欧阳公学韩退之古诗”诸句。3、卷七“陈简斋”下:“沧浪《诗体》云:简斋自是一体,亦本江西派而小异耳。”此条《诗人玉屑》与《沧浪吟卷》本同,皆于“陈简斋体”下小字曰:“陈去非与义也。亦江西之派而小异。”《诗林广记》将“陈简斋体”述为“简斋自是一体”,略去其名字说明,又于后句增一“本”字,严格说来,这样的说法意义已有所变异,倒是与前条引刘克庄曰“元祐后诗人迭起,……要之不出苏黄二体而已。及简斋出,始以老杜为师,第其品格,当在诸家之上”,评价口径有了微妙趋近。4、卷九“王黄州”下:“沧浪《诗辨》云:国初之诗尚沿袭唐人,王黄州学白乐天。”5、卷九“杨文公”下:“沧浪《诗辨》:国初诗尚沿袭唐人,杨文公学李商隐。”这两条皆同上引严羽评梅尧臣条,是节引以专论所论者,示其学诗渊源。这样的评价自然在宋代已为共识,故前者其后引许彦周、蔡宽夫诗话以及王禹偁自己的诗,皆可互证,后者亦述其“未离昆体”,只不过严羽本来的用意,更着重在国初学唐尚高于苏黄的“自出己意”。蔡正孙编纂《诗林广记》的初衷,据其自序所说在于“课儿侄”,表明此书的性质仍是示初习者以门径,试图通过这样一种有前贤诗论指引的诗歌选集,让学诗者获得辨家数的能力。这与严羽所主张的“作诗正须辨尽诸家体制”看似无甚不同,然事实上总体的诗史观、设置的目标并不一致,在对苏黄及追随者的评价上,亦显示出较大差异。

《严沧浪先生吟卷》书影

由《对床夜语》引严羽诗论为《诗辩》,《诗林广记》所引则标《诗辩》、《诗体》(唯其中前集卷五“柳子厚”一条所引篇名实有出入,究竟严羽存稿如何归属,值得进一步探究),我们是否可以从一个侧面推证,宋元之际流传的明确认定严羽著作权而相对完整的诗学著述,很可能就只有严羽自诩的《诗辩》和魏庆之注明“沧浪编”的《诗体》,不管是严羽有稿本留存还是门弟子或家族宗党以钞本传出,其他的很可能仅是零碎存稿。这个文本在传抄的过程中当然有可能被改动,故如《诗辩》,《对床夜语》与《诗人玉屑》所引文字亦有不同(这不仅指一些条目的次第,而且指局部文句本身),说明所据本或不同。至于《诗林广记》,因编者的目标在示初习者以门径,故引证中难免会加入自己的解说,而蔡氏作为建安之编书人,与魏庆之子魏天应“为四十年交游”,其于“前贤评话及有所援据模拟者,冥搜旁引”,通过魏天应获得魏庆之当年编纂《诗人玉屑》所持有的严羽诗学文本底稿,亦不是没有可能。至黄清老搜集刊刻严羽著作,距离《诗人玉屑》的刊行已经有八、九十年时间,从整体上说,现成最全备的严羽诗学著述,反而是《诗人玉屑》所收编,故应依据该著既定构架,搜辑当时严羽著述之其它传本,重新编录,刊于《沧浪吟卷》卷一。以《诗辩》为例,其所依据的文本,整体上编排次第理应比《诗人玉屑》据编者意图改编来得客观,然亦不能否认,除此之外,因为时代的关系,与严羽更近的魏庆之所获文本,在局部文句上理应更接近严羽原稿,毕竟越经过辗转传抄(在传抄过程中常有据己意增删改订),文本形态越易有歧异发生。

严羽诗学著作在元代的传播,绝大部分被贴上了“诗法”的标签。怀悦本《诗家一指》与杨成本《诗法》皆收有一种《严沧浪先生诗法》,其题下有一段识语,谓其“亦有印本”,“今摘写于此中”。故张健据此最早提出,元代存在另外一个严羽论诗著作的刻本,叫《严沧浪先生诗法》,该本当即黄清老“裒严氏诗法”之单刻本,而《诗家一指》与杨成本《诗法》所收入的“严沧浪诗体”,编入了《诗体》、《诗评》部分的内容,已被严重篡改。这种推定本身合乎情理,确有其可能性。不过,是否也还存在另外一种可能,即此单行之《严沧浪诗法》刻本,是以严羽所编之《诗体》为核心改编成的文本,其构架同《诗家一指》、《诗法》所录,分别为诗体、以人论家数、体制名目、用韵、总论,只不过后来的诗法汇编著作真的只是“摘写”(即前四目所录大体即《诗体》之摘录,“总论”则基本上为《诗人玉屑》与“诗体”编在同一卷的“沧浪诗评”及若干《诗辩》之摘录)?张健注意到《诗家一指》所引《严沧浪先生诗法》文字与《诗人玉屑》、《沧浪吟卷》两个系统的本子不同,而与《唐诗品汇》所引文字更为接近,那有无可能《唐诗品汇》所引“诗评”文字与《严沧浪先生诗法》“总论”所据文本来源相同?此“总论”文字看上去谈话的痕迹更重,未必不存在传自门弟子编录材料的可能性。

另据赵撝谦《学笵·作笵》所录“当看诗评”,列诗论著作十二种,其中有一种《李严诗辩》。该著又为杨士奇《文渊阁书目》、钱溥《秘阁书目》著录,不管是否刊本,其在元明之际曾经流传应该没有问题。张健推测此“李严”有可能是李贾与严羽的合称,“诗辨”则为二人诗论著作的合编。我们看张健举证的严羽《答吴景仙书》自述以及戴复古《昭(邵)武太守王子文日与李贾严羽共观前辈一两家诗及晚唐诗因有论诗十绝》、刘克庄《李贾县尉诗卷跋》等材料,这样的推测也还合乎情理。在那个时代,李贾的声名当在严羽之上,他自己曾编刊过戴复古的诗集《第四稿》。《学笵·作笵》总论部分所录下注《詩辨》的唯“诗贵三多”、“诗去五俗”两条,其他真正取诸严羽《诗辩》的诸条皆注“严氏”,故张健推测前者二条出于《李严诗辩》。“诗去五俗”,《诗人玉屑》与《沧浪吟卷》本皆收入严羽《诗法》;而“诗贵三多”,最早当来自《玉壶清话》载欧阳修语:“学者当取三多:多读书,多持论,多著述。三多之中,持论为难。”而据《诗人玉屑》卷五“口诀”:“欧公谓为文有三多:看多,做多,商量多。仆于诗亦云。”因为是诗格、诗法的汇辑之著,此“仆”究竟为谁亦难以考知,我们因《李严诗辩》之名,而疑为李贾的话,应亦不算唐突。不过流传过程中又变成“读多,记多,讲明多”。无独有偶,前已举述蔡正孙《诗林广记》卷五“柳子厚”下引:“《诗辨》云:子厚深得骚体。”在元刻本《沧浪吟卷》实属《诗评》,在《诗人玉屑》则见卷十三“沧浪论楚词”。如若不是记误,那是否意味着《李严诗辩》所收亦未必仅为二人《诗辩》之作?也就是说,这可能是一种以李贾、严羽《诗辩》为核心而杂收二人其他诗格、诗法、诗评论述编成的文本。毕竟从社会需求来说,这是一个诗法流行的时代。

元代刊行的诗格、诗法著作,不少皆有严羽诗学论述的摘编。多段摘引且标明出处的如上举《学笵·作笵》,其卷上“总论”部分如五法、九品、诗去五俗、用功有三、大概有二、极致有一等。卷下“气象”部分论汉魏古诗气象混沌及唐宋人气象之不同两段;“家数”部分以体制、时、人论,虽未标出,实出《诗体》,其中以人论部分标明“沧浪云:学诗者以识为主”一段录自《诗辩》;“音节”部分也有“下字贵响”一段。更多是不标出处而摘引重组者,如《西江诗法》所载《诗法家数》序文中,诗之为体有六,其中如“雄浑”、“悲壮”、“沈著痛快”,分别出自《诗辩》“诗之品有九”与“其大概有二”。诗之忌有四,亦由《诗法》中“五俗”改头换面。另,论学诗进阶亦显然可见严羽的影响。《西江诗法》所载《诗家模范》,有“诗忌五俗”,“不可太着题”,“信手拈来,头头是道矣”,“律诗难于古诗,绝句难于律诗”,出严羽《诗法》;“优柔不迫”、“叫噪怒张”、“识”、“妙悟”等语汇及“诗有别才”一段,出《诗辩》。又如《沙中金集》中所列“扇对格”、“借韵对”、“律诗不对”诸条,皆可见于严羽《诗体》。其他化用、脱换者不胜枚举。

据上述事实,我们观察到,严羽诗学进入元代的传播,在书坊编刊者的主导下,其主要功用显然即在于借助各种商业出版的诗法汇编著作,为相当庞大的民间学诗群体提供服务,其目的止于实用,形态则是典型的一般知识、技法的简化消费,具有严重的口诀化、教条化倾向,便于记诵,可经简单解说而习得。消费者事实上并不关注严羽诗歌主张的先锋性如何体现,其学术立场何在,其论证过程如何实现,而只是作为入门的基础读本,结果必然是作者的真实意图、学术立场及个性被消解,鲜明而有内涵的诗学观点被肢解、抽空,被改造、歪曲。故如明代极其推崇严羽论诗的许学夷,一方面标举胡应麟的看法,以为宋以来评诗,严羽一人而已,一方面则批评此类诗法流行现象:“近编《名家诗法》,止录其《诗体》,而诸论略附数则,其精言美语,删削殆尽,良可深恨。”不过,这种属于大众流行文化的通俗诗学,于作者而言,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像严羽诗论最早可能主要限于闽地知识者或家族宗党间的传播,却因为经历了诗法流行传播,而在更广区域的大众中建立起声名,脍炙人口的若干条语录,虽然不免被断章取义之嫌,却日益成为广大学诗者共享的一般知识,而这或许正是其获得经典化的前提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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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语

本文尝试在我们曾经默认的严羽编撰《沧浪诗话》这一事实被证明未必成立之后,继续追问所传该著的来历或本来面貌,藉以重建严羽诗学著作生成与早期传播的历史。因为处于钞本时代向印本时代转换的早期,又因为当时的严羽毕竟不是身居高位、声名卓著的作家,事实上我们难以获得版本学上所需完整的证据链,因而在重建中存在不少不确定的内容,目前只能提出一种假想。当然,即便是假想,亦希望能有仔细的观察和周慎的论证支撑。无论如何,笔者将这种追问与重建看作是史料批判研究赋予我们的使命。

本文作者陈广宏教授

如前已述,我们力图将还原严著文本本来面貌的这种探索,拓展至由作为传播中介的编刊者与接受方的读者等构成的阅读市场,由一种社会性建构来考察该著作为文化产品的动态生成及传播过程,追究读者需求与反应、编刊者策略等对其产生的影响与制约。这种研究重心的转移,既是书籍史研究新视野给我们的启示,同时也是严羽所处的时代及其文学生态环境本身对我们的导引。重要的是,在这一维度上我们看到,严著文本实为开放性的构成。宋元诗法流行时代,好比考古地层学中某一文化堆积层,构成特定的文本生产与流通的历史语境,给严羽诗学的传播带来多样态的复制变体。而至明代中期,有人以“诗话”命名该著,其实也并非偶然。在正德九峰书屋本正式命名为《严沧浪诗话》之前,就已有正德二年(1507)本《沧浪严先生诗谈》单行,在《澹生堂藏书目》“诗文评”著录《四家诗法》四卷的子目中,又有所谓《严沧浪诗论》。这些不同名目的出现,所体现的正是读者的需求与反应、编刊者策略的变动,背后是人们某种价值观念的变化,或许还折射出“诗话”概念在明代的扩张变容。由此看来,我们的追问与重建又显然不仅仅关乎严羽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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