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l:https://m.gmw.cn/2020-01/15/content_1300879991.htm,id:1300879991 近年来 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 有数据显示 80%的电动车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的 然而很多人对此不以为然 仍然把电动车放在楼道或门厅处充电 当“小便利”酿成大灾祸 他们还能淡定吗? 案件回顾 1月13日10时许,宿迁市宿城区维多利亚花园小区4栋9层突发火灾,浓烟滚滚,急需救援。接到报警后,市消防救援支队西湖路特勤站第一时间火速赶往现场进行扑救。所幸由于处置及时,该起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接警后,宿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及区公安分局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调查,发现该火灾主要起火物为一在楼道内停放并充电的电动自行车。随后,公安民警找到了电动自行车车主,让其去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电动车车主陈某称,1月13日10时许,其把电动自行车停放在9层楼道内自家门口处,然后从家里接了插线板出来给电动车充电。10时10分许,听到门外有“嘭嘭”的声音,还闻到焦味,就打开户门查看,发现电瓶车电瓶位置和挡风棉被在着火冒烟,就赶紧关上门,用手机拨打119报警,然后通过猫眼观察,发现火就很快烧大了。 虽然该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陈某的电动自行车整车已完全烧毁,楼道的墙面均因火势浓烈被熏黑,楼道内室内消火栓箱过火,进户门、楼道、楼梯间防火门受损。目前,宿迁市宿城区公安分局已对陈某过失引起火灾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虽然电动车带给我们很多便利 但要记住安全使用哦 电动车应该停放在指定地点或安全地点 充电时也应当确保安全 一旦发生事故 法律责任可逃避不了 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消防法》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请勿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走道和楼梯间 请勿在室内和超长时间为电动车充电 请勿购买和使用非标和超标电动车 请勿对电动车加装电池和改装 请勿使用非原装充电器为电动车充电 请勿在电动车周边放置易燃品和使用明火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 电动车的停放 一定要做到人车分离 即电动车停放的场所 与大家居住的场所要严格分隔起来 充电要就近选择充电桩充电 谨防火灾发生! 发布:江苏消防全媒体中心 来源:宿迁消防 来源: 江苏消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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