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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法落地咯!关于疫苗的这些道道家长必须得知道

 蔚蓝色淼 2020-01-17
来源:药葫芦娃 2019-08-27A-A+

众所周知,疫苗,作为抵抗力尚低的小宝宝生命的第一道保护伞,不容有失!

去年频发的疫苗事件,可谓是惊吓了一票家长……

疫苗还能打吗?疫苗的质量谁来保障?宝宝的安全谁来负责?

关于疫苗的一连串疑问无疑成了家长的心病……

终于,喜讯传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6月29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法明确提出国家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对疫苗的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全过程都提出了特别的制度和规定,对于保证疫苗质量和供应,规范疫苗接种,促进疫苗行业发展,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关于疫苗,许多家长表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莫慌!药娃来科普!

关于疫苗的这些道道,家长必须得知道!

疫苗的分类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将疫苗分为两类: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

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制定的疫苗,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一类疫苗以儿童常规免疫疫苗为主。

目前,纳入国家一类疫苗的有: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简称百白破疫苗)、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麻疹-风疹联合疫苗(简称麻风疫苗)、乙型脑炎疫苗、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联合疫苗(简称麻风腮疫苗)、甲肝疫苗等。

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疫苗。

二类疫苗有没有必要接种?是这样的!

国家只是出于财政上的考虑才把疫苗分为一类和二类,与其他无关。

所以,宝宝身体没问题,家庭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接种二类疫苗。

目前推荐接种的二类疫苗有肺炎疫苗、五联疫苗、流感疫苗、手足口疫苗、水痘疫苗和流脑结合疫苗。

疫苗的接种时间

一类疫苗的免疫程序在全国不同省份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但总体原则是一样的。

第四十五条医疗卫生人员实施接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现场留观等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有接种禁忌不能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向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并如实记录提出医学建议情况。

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核查接种禁忌,查对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的外观、批号、有效期,核对受种者的姓名、年龄和疫苗的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做到受种者、预防接种证和疫苗信息相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接种。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受种者在现场留观期间出现不良反应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及时采取救治等措施。

疫苗接种的注意事项及禁忌

1. 患有皮炎、化脓性皮肤病、严重湿疹的小儿不宜接种,等待病愈后方可进行接种;

2. 体温超过37.5℃,有腋下或淋巴结肿大的小儿不宜接种,应查明病因治愈后再接种;

3. 患有严重心、肝、肾疾病和活动型结核病的小儿不宜接种;

4. 对进行性神经系统患病儿童,如未控制的癫痫、婴儿痉挛、脑炎后遗症、进行性脑病和脑瘫,不宜接种疫苗;

5. 严重营养不良、严重佝偻病、先天性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小儿不宜接种;

6. 处于哮喘、荨麻疹等变态反应急性发作期的小儿不宜接种;

7. 既往接种疫苗后有严重不良反应的小儿不宜继续接种以后的疫苗针次;

8. 当孩子有腹泻时,尤其是每天大便次数超过4次的患儿,须待恢复两周后,才可服用脊灰疫苗;

9. 免疫球蛋白和灭活疫苗可在不同部位同时接种,或以任意时间间隔先后接种。免疫球蛋白一般不能和减毒活疫苗同时接种,具体间隔时间需参照相应的疫苗说明书;

10. 感冒、轻度低热等一般性疾病视情况可暂缓接种;

11. 空腹饥饿时不宜接种。

第五十二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下列情形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一)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

(二)因疫苗质量问题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

(三)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

(四)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

(五)受种者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在接种前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

(六)因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心因性反应。

疫苗的不良反应

接种疫苗的目的是通过受种者免疫系统对疫苗的应答而诱导产生对相应病原体的免疫能力。

疫苗作为药品,接种可能导致一定的不良反应。

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后,所发生的可能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与疫苗使用不一定具有因果关系的反应,我们称之为疫苗接种后不良反应。

根据疫苗接种后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五类:

1. 疫苗制品相关的反应:因疫苗本身成分所导致的不良反应;

2. 疫苗质量缺陷相关的反应:由于疫苗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的不良反应;

3. 免疫接种错误相关的反应:由于疫苗管理出现问题所致的不良反应;

4. 免疫接种焦虑相关反应:由于对疫苗接种产生焦虑所产生的不良反应;

5. 偶合症:与疫苗本身、免疫接种错误及免疫接种焦虑均没有关系的因素所导致的不良反应。

从分类中我们可以看出,和疫苗本身相关的其实只有第1、2两种,这两类我们将其称为疫苗不良反应,而疫苗不良反应则是包含在疫苗接种后不良反应中的。

疫苗不良反应根据其严重程度又可以分成轻度反应(又称一般反应)和重度反应(又称异常反应)。

轻度反应一般会在接种后的数小时内发生,可能是发生局部的反应(比如接种部位发红、肿胀或疼痛),也可能是全身反应(包括发热、肌肉酸痛、头痛、头晕或者食欲不振)。

重度反应,则是造成了组织器官、功能损害,也可能会有致残的可能。

惊厥、过敏样反应、血小板减少、持续的哭泣以及低反应性张力减退都属于重度反应。

大多数严重的疫苗反应不会导致长期的问题,也甚少会有生命危险。

严重全身过敏反应虽然可能致命,但是可以治疗而不会留下任何长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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