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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新区土地改革

 神州国土 2020-01-17
秦皇岛解放后,于1949年上半年在市郊区农村进行减租减息,10月开始启动新区土改工作,当年年底普遍进行了土改,到1950年4月,新区土改基本结束。
秦皇岛市按照上级关于新区土改指示精神,遵循“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方针,有计划地开展了土改工作。在土改过程中,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执行“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的政策方针,针对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确保了土改政策的有效实施,实现了土改目标。
经过近一年的政权建设,秦皇岛市的社会秩序初步稳定,特别是解放后就在农村抓紧了党的建设,到1950年已发展农村党员490名,建立村或联村党支部27个,为土改工作创造了条件。
做好土改前的准备工作,特别是培训土改干部,使之真正掌握党在新区的土改政策并认真贯彻执行,是开展土改工作的先决条件。因此,市、区委于1949年12月初即抽调干部进行土改政策培训。通过学习华北局和东北局根据党中央指示精神制定的土地改革法、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和《在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中有关土地改革问题的指示,受训干部认识到有的新区“急性土改”的做法是错误的、有害无益的,明确了在新区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应该有步骤、有策略地进行,理解了新区土改政策是适合我国国情和民主革命任务要求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土改指示和方针政策,切实达到发动与领导农民消灭封建地主剥削制度,建立新的农民土地所有制的目的,在市委的领导下,各区都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负责的土改工作委员会,并抽调得力干部组成工作组,统一领导,分片负责,推进土改工作。

全市的新区土改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宣传政策。土改工作组进村后的首要任务是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让群众理解土改政策。首先,以市政府布告形式在村里张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各解放区农业土地问题的指示》,公布土改政策。其次,各工作组立即召开包括地主、富农在内的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讲,使群众对于土改有了进一步理解,也使地主、富农存在的某些顾虑有所消除。第三,召开贫雇农会议,表明工作组的态度,向基本群众交底。针对不同阶级的思想反映,工作组在各种会议上讲解党的政策,组织基本群众和农会骨干学习有关土改政策,对一些错误认识在不同场合进行分析、批评乃至驳斥,使群众对政策的认识逐步提高。
第二阶段是划定阶级成分,这是土改工作的核心。无地少地的农民,想提高有地人的成分,以便多分些土地;一些有历史问题的人,则暗中活动,企图逃避现实。针对不同的思想动态,土改工作组组织农会骨干和基本群众,反复学习新区土改政策,启发党员及骨干分子的阶级觉悟,认识土地改革的目的在于消灭阶级,明确新区土改与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社会主义的意义。在阶级成分评定中,对评定结果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布,并允许被划为地主、富农成分者提出申诉,最后报请上级党委审核批准。群众基本满意阶级成分划定的结果。
第三阶段是进行土地分配。在分配土地时,根据各村具体情况,按照土地多少,地多多分,地少少分,不搞绝对平均,不搞村与村的调剂,对烈军属适当照顾,比一般贫雇农要多分些,而且多是好地、近地。市郊网匠庄和安子寺村的土地,按人均数有差别,也未予调剂。海滨区在分配土地中,对渔民与一般只靠种地为生的贫雇农,在分配中根据不同情况,数字上有所差别,如刘庄打鱼的渔民,每年能打鱼四五个月,则每人少分半亩地;赤土山村渔民每年只打鱼两个月,就和一般贫雇农一样分地。
土地制度的改革,废除了旧中国不合理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制度,广大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激发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为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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