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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9期【专家视点】 杨大忠┃不要误解了周朴园

 山湖微波 2020-01-18

 咱


一、问题的提出

曹禺的话剧《雷雨》自诞生至今已经八十余年了,时光并没有冲谈这部经典的华彩。这部标志着中国话剧走向成熟、臻至巅峰的里程碑之作,至今仍旧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给人以无限的解读空间。其中对剧中主人公周朴园性格特征的解读,成为《雷雨》教学的关键。解读的分歧,主要集中于“周朴园对鲁侍萍的怀念究竟是真实的还是虚伪的”这个焦点上。虽然曹禺本人毫不犹豫地认为:“是真实的,绝对真实的。”并且对此作了解释:“周朴园也是一个人,不能认为资本家就没有人性。为了钱,故意淹死2200个小工,这是他的人性。爱他所爱的人,在他生活的圈子里需要感情的温暖,这也是他的人性。”(夏竹《曹禺与语文教师谈〈雷雨〉》)但曹禺联系《雷雨》的情节对周朴园的解读却出现了一系列与情节的发展逻辑以及剧本的隐含信息矛盾龃龉不能自圆其说的问题。以曹禺的结论为基点,许多语文同仁在曹禺错误结论的基础上对周朴园的解读也出现了另外一些问题,主要体现为:结论的主要依据或仅仅来自于中学教材中的《雷雨》而非完整的剧本《雷雨》,因而断章取义;或虽然联系了《雷雨》全剧的情节但没有深入下去,因而肤浅粗疏。如此,得出的结论必然是片面的,不完整的,不能完全体现周朴园性格特征的多面性与复杂性。

二、周朴园在赶走侍萍事件中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

梅侍萍究竟是不是周朴园赶走的?答案似乎是肯定的。依据就在于:如果不是周朴园赶走的,周朴园怎么可能保存侍萍生前的种种痕迹与习惯而长年抱憾。但答案似乎没那么简单。

要回答这个问题,身处其中的侍萍的说法应当最具有权威性。鲁侍萍在周公馆与周朴园再次相遇,悲愤地控诉周家:

三十年前,过年三十的晚上我生下你的第二个儿子才三天,你为了要赶紧娶那位有钱有门第的小姐,你们逼着我冒着大雪出去,要我离开你们周家的门。

这里,鲁侍萍并没有对周朴园说“你逼着我冒着大雪出去,要我离开你们周家的门”而是说“你们逼着我冒着大雪出去,要我离开你们周家的门”。“你”和“你们”,一字之差,意思完全不同了。曹禺如此处理,其实暗示了赶走鲁侍萍的元凶并非周朴园。想想也是,作为知识分子的周家大少爷,面对柔情似水的情人与刚生下来的亲骨肉,怎么可能一下子忘掉之前侍萍所有的柔情蜜意硬是将身体虚弱怀抱婴儿的情人驱赶出门,何况外面还下着大雪?请记住,周朴园毕竟是活生生的人,不是禽兽。

说梅侍萍绝不是周朴园赶走的,还有另一个间接证据。在周公馆,侍萍告诉朴园带头罢工的鲁大海是他的亲生儿子,这引起了朴园的震惊。鲁侍萍告诉周朴园:“他的脚指头因为你的不小心,现在还是少一个的。”显然,朴园“不小心”弄断了孩子的脚指头只能发生在他在照顾亲生骨肉的时候,因为过于欣喜“不小心”犯下了大错;这种“不小心”固然引起了大海的残疾,但从中也能看出周朴园对亲骨肉的疼爱,他并没有嫌弃侍萍母子。既然如此,何以最多仅过了三天(这从侍萍所说“过年三十的晚上我生下你的第二个儿子才三天”可以看出),对孩子的出生还惊喜万分的周朴园一下子好像变了一个人,硬是狠心将侍萍赶出去呢?

再退一步想,如果周朴园真是赶走梅侍萍的元凶,赶走侍萍后,他为什么还要保留侍萍身前的许多生活痕迹呢?真要那么狠心,事后他应当会尽可能地清除侍萍在自己生活中的所有痕迹,就像这个人根本不存在一样,以防想起这件事情就感到晦气;至于周萍,如果将来要问母亲的下落,周朴园只要告诉他“你的母亲早死了,她是个非常优秀的母亲”就可以敷衍过去。

所以,周朴园绝非赶走侍萍之人。

出面赶走侍萍的应当是周家老太太。曹禺先生也是这样认为的:

我老觉得侍萍被赶走,周朴园不是完全同意的。他的家教很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能违抗,他没有办法。新夫人是非常有钱的大官家小姐,绝对不会允许她的前头还有夫人。周朴园的母亲为了依靠这方面的势力,非把侍萍逼走不可(夏竹《曹禺与语文教师谈〈雷雨〉》)。

但曹禺在解析周朴园形象的时候又出现了矛盾的说法:

30年前,周朴园为了和一个门当户对的阔小姐结婚,把遭受他凌辱、迫害并为他生了两个孩子的丫头侍萍,在大年三十晚上,硬是从家里赶了出去(《作家本人谈〈雷雨〉》,原载《人民戏剧》1979年第3期)。

这里又认为赶走侍萍的罪魁祸首是周朴园不是周家老太太了。

梅侍萍是不是周朴园赶走的?许多同仁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往往会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如果有学生专门问这个问题,教师往往告诉学生是周家老太太做主赶走侍萍的;但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又不由自主地告诉学生是周朴园赶走了侍萍。如此前后矛盾的情况,很可能是受到曹禺矛盾观点的影响。以矛盾结论基础,要客观解析周朴园对梅侍萍的真实情感恐怕是一厢情愿。

从侍萍口中的“你”和“你们”,就可以推断出赶走侍萍的罪魁祸首就是周家老太太。这个老太太本想把大海留下来,但看到大海“快死了”,老太太又命令侍萍将孩子一并带走。这才造成了侍萍的悲剧。

那么,在老太太赶走梅侍萍的时候,周朴园在哪里呢?在干什么呢?这些问题在《雷雨》中找不到任何答案。但可以肯定的是,周老太太驱赶侍萍之前,要么不露声色地将周朴园支走,等到周朴园明白了一切,大错已经铸成无法改变;要么以母亲的身份喝令周朴园不要插手进来。周朴园固然深爱侍萍,但面对母亲的要求,出于孝心,他只能遵守,这也是无可奈何的。当焦母要赶走刘兰芝的时候,身为孝子的焦仲卿不也是束手无策只能遵守吗?

而在梅侍萍看来,自己的情人对自己被赶出周家竟然没有任何激烈的反映,这显然大大刺激了侍萍脆弱的心。在她眼里,无论如何,周朴园都是不能原谅的,而此时的周朴园则是有苦难言。作为孝子,即便三十年后与鲁侍萍重逢,周朴园也只能将当年赶走侍萍的责任揽到自己身上,在侍萍面前没有表现出对母亲的任何不满与微词,毕竟,母亲当年的决定也是为周家的前途着想。

无论依据当事人侍萍本人的叙述,还是根据剧本情节的细节进行推敲,我们都可以断定:赶走梅侍萍绝非周朴园本意。对周朴园来说,侍萍被赶出周家,他是无比痛苦无比伤心的。只有明晓了这一点,才能对周朴园的形象作出客观公正的科学论断。

三、周朴园对侍萍的感情没有任何虚伪的成分

狠心将梅侍萍从周家赶走绝不是周朴园的主观动机。侍萍“死”后,周朴园陷入了极大的痛苦,他几乎保留了自己和梅侍萍生活过的所有痕迹,为的就是纪念侍萍,寄托自己的内疚、悔恨、忧伤和痛苦,更多的则是永久的思念。

可是周朴园保留侍萍生前痕迹的举动,却引起了许多语文同仁的反感。最具代表性的仍旧是曹禺先生的说法:

他对侍萍的怀念,可能是真的。因为他自和侍萍分别后,结过两次婚,第一次是个阔小姐,抑郁而死;第二次就是和蘩漪。两次婚姻都不如意。他也花天酒地地放荡过,但从来也没有尝到过什么是幸福。回想起来,还是和侍萍相处的日子,在他罪恶生涯中多少给他留下了些美好的记忆。他对侍萍的思念、怀念,便成了他后半生用来自欺欺人、经常咀嚼的一种情感了。这既可填补他丑恶空虚的心灵,也可显示他的多情、高贵(《作家本人谈〈雷雨〉》,原载《人民戏剧》1979年第3期)。

这种说法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自相矛盾。前文已经说过,针对“周朴园对鲁侍萍的怀念究竟是真实的还是虚伪的”这个问题,曹禺曾毫不犹豫地认为:“是真实的,绝对真实的。”并且还作了充分的解释;何以在这里,曹禺又认为:“他对侍萍的怀念,可能是真的。”“绝对真实的”与“可能是真的”,概念怎么可能一样?

(二)说周朴园对侍萍的怀念“可能是真的”,“可能”这个词用得很不确切。如同上文所论,赶走梅侍萍是周朴园无法左右的,心爱的人被赶走后被迫投水而死(周朴园一直相信侍萍死了),无论如何,周朴园对此都是伤心后悔不已的。他必然会内疚自己没有给侍萍应有的生活与情感保障,这种情感上的失落与内疚必然也会伴随他终身。周朴园对侍萍的怀念绝对是真的,而不是所谓的“可能是真的”;

(三)将周朴园对侍萍的怀念“可能是真的”归因于周的两次婚姻生活不如意,这显然因果颠倒。按照这种逻辑,如果周朴园两次婚姻生活如意的话,他就不会怀念梅侍萍了。可问题是,从侍萍离开周家,到周朴园感到两段婚姻都不幸福,期间已经过去了好多年,周家也早已搬离了无锡;如果这时候周朴园才想起侍萍的可贵,才开始怀念起侍萍,并且以自己特有的方式来思念侍萍,他还能找到当初侍萍使用的旧家具、旧雨衣和绣了梅花与“萍”字的衣服吗?这些东西恐怕早就不知所踪了。周朴园从侍萍“死”后就一直保留着这些东西,只能说明从侍萍被赶出周家时候起,周朴园对侍萍的怀念就是真真切切的,是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改变的。

周朴园对侍萍的怀念,不仅体现于保留侍萍的旧家具、旧雨衣、旧衣服,记得侍萍的生日,保留侍萍生孩子后怕风连夏天也关窗的习惯,而且还吃素、念经、打坐。周朴园从外面回来,蘩漪要四凤去伺候,四凤告诉蘩漪:“我怕老爷念经吃素,不喜欢我们伺候他,听说老爷一向是讨厌女人家的。”“老爷是那样。除了会客,念念经,打打坐,在家里一句话也不说。”(第一幕)——周朴园对侍萍的怀念绝不是虚假的。

三十年后侍萍再次出现,使周朴园感到了一丝恐慌:

周朴园:(忽然严厉地)你来干什么?

鲁侍萍:不是我要来的。

周朴园:谁指使你来的?

鲁侍萍:(悲愤)命!不公平的命指使我来的。

周朴园:(冷冷地)三十年的工夫你还是找到这儿来了。

周朴园为什么又像变了一个人?有学者是这样解释的:

因为侍萍活着这一事实本身潜伏着暴露他的罪恶历史、毁坏他的名誉和家庭的危险,何况侍萍已经到了周家,正怒不可遏地控诉他呢!怀念带来的欣慰,毕竟远远比不上切身厉害的分量,而且,侍萍苍老倔强的真实形象,一下子破坏了他心目中那个高贵优雅、聪慧温顺的情人形象的完美性。他平生唯一的寄托土崩瓦解了,他恼火,他仇恨。于是,他又一次斩情绝爱,想用钱来打发侍萍离开(吴建波《伪善者周朴园》,选自《中国现代文学采英》,湖北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

没有人对以上结论提出质疑。但不能不说,如果联系周朴园的社会影响、地位以及家庭,以上结论问题是显而易见的。

此时的周朴园再也不是三十年前沉溺于甜蜜爱情的年轻人了。他在社会上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多年商海打拼的艰难使他变得冷酷残忍,也使他变得现实世故。三十年前的激情早就被严酷的社会现实消磨殆尽。虽然他的家庭不幸福,但两个孩子周萍和周冲还算是有出息的。这个时候鲁侍萍突然出现,理所当然会引起周朴园的恐慌,因为她一旦把周朴园三十年前抛弃情人和亲身骨肉的丑闻抖露出去,身败名裂的就不仅是周朴园了,周萍和周冲也会跟着遭殃;而且,周朴园也无法向周萍交代,因为他一直告诉周萍他的母亲早就去世了。设身处地地为周朴园想一想,他这时对侍萍的出现感到震惊和恼怒是非常正常的,他不为自己考虑,也必须考虑到两个孩子所受的影响吧。

至于说“侍萍苍老倔强的真实形象,一下子破坏了他心目中那个高贵优雅、聪慧温顺的情人形象的完美性。他平生唯一的寄托土崩瓦解了,他恼火,他仇恨”,此论更是莫名其妙。按照这种论断,如果此时的鲁侍萍风采依旧,不失当年的风韵,甚至随着年龄的增长变得更加雍容华贵,周朴园岂不是愿意和她和好如初?此论的荒谬就在于忽略了此时的周朴园已经是个看穿世事甚至有点大彻大悟的老者而非感情炽烈的毛头小子,而且,周朴园也有自己的妻室(尽管夫妻感情很糟糕),他怎么还可能会对鲁侍萍再次产生情愫。即便周朴园自认为三十年前做了对不起侍萍的事情,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此时的侍萍,哪怕已经衰老不堪,周朴园也不会对她产生厌恶感的。

世事变迁,人生无奈,三十年后重逢,客观存在的障碍决定了周朴园和鲁侍萍再没有重续前缘的机会。此时的周朴园,面对三十年前多情贤淑而今沧桑衰老的侍萍,除了给予她金钱上的补偿以使她能够相对轻松地养老,还能做什么呢?毕竟,对于她苦痛的人生经历,周朴园脱不了干系啊!

于是,许多同仁想当然的认为:周朴园试图用金钱收买打发鲁侍萍,主要目的在于平息侍萍的新仇旧恨,保全自己的名声。这显然又是脱离《雷雨》的情节作出的想当然之论。

鲁侍萍善良、正直、有骨气,她没有接受周朴园五千块钱的支票,并且带着四凤与大海离开了周公馆。按照常理,她与周朴园之间的一切都该结束了,周朴园也知道侍萍不会再回来了,可是他仍旧打算给侍萍寄两万块钱的支票。如果周朴园给侍萍五千块钱的支票真是为了收买侍萍试图隐瞒自己的丑闻,那他为什么在明知两人不可能再相见、丑闻不可能再暴露的情况下仍旧要给侍萍两万块钱呢?周朴园事后再给侍萍寄钱,只能说明他对侍萍的关心是由衷的。

侍萍走后,周朴园的感受不是解脱与释然,而是内疚与苦痛,因为他没有让周萍认侍萍。虽然他这样做的确是为了维护家庭的稳定与自己的名声,但这种做法却让他如坐针毡无法释怀,因为这对侍萍是不公平的。最后,当大家庭的矛盾完全暴露,周朴园再也顾不得自己的名声了:

周朴园:(沉痛地)萍儿,你过来。你的生母并没有死,她还在世上。

周萍:(半狂地)不是她!爸,你告诉我,不是她!

周朴园:(严厉地)混账!萍儿,不许胡说。她没有什么好身世,也是你的母亲。

周萍:(痛苦万分)哦,爸!

周朴园:(尊严地)不要以为你跟四凤同母,觉得脸上不好看,你就忘了人伦天性。

四凤:(向母)哦,妈!(痛苦地)

周朴园:(沉痛地)萍儿,你原谅我。我一生就做错了这一件事。我万没想到她今天还在,今天找到这儿。我想这只能是天命。(向鲁妈叹口气)我老了,刚才我叫你走,我很后悔,我预备寄给你两万块钱。现在你既然来了,我想萍儿是个孝顺孩子,他会好好侍奉你。我对不起你的地方,他会补上的(第四幕)。

看了以上剧情,还有人会说周朴园猫哭耗子假惺惺吗?让周萍认母,周朴园表现得斩钉截铁不容反驳,毫无通融的余地,他认为这样做对侍萍才是公平的,符合人伦天性;他预备给侍萍寄钱,反映出他对侍萍真诚的挂念;他让周萍认母的主要目的,就是让周萍好好孝顺侍萍,弥补自己的罪过;他当然知道一旦公开侍萍的身份,自己就会声名狼藉,但多年来对侍萍的内疚忏悔却使他再也顾不上自己的名声。此时的周朴园,脱尽了世事沉浮中的庸俗市侩无情绝义,取而代之的,是心灵解脱的恬淡超然问心无愧。

四、结论

为了发财,不惜淹死二千多小工,周朴园可谓十恶不赦;但他对侍萍的情感是绝对真诚的,没有任何虚假的成分。梅侍萍的悲剧,周朴园是有责任的,但他绝不是元凶,他只是顾及到孝心犯下了大错。之前对周朴园的评价,包括曹禺本人,所持的标准都是典型的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论”,即想当然地认为周朴园既然是个双手沾满民工鲜血的资本家,他当然不可能有正常的思想情感。这不仅是对周朴园这一人物形象的歪曲,而且也大大贬低了《雷雨》的价值。《雷雨》的成功,不仅表现在思想的深刻与艺术手法的成熟,而且就周朴园这个人物形象而言,从他的身上也体现出人物性格特征的真实性、复杂性与多样性。联系剧本的情节特征与叙事逻辑对人物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价,而不是以先入之见的“二元对立论”作为评判标准,是解读《雷雨》的必要手段。

(本文刊载于《语文月刊》2019年第3期)

作者简介:杨大忠,历史学博士,浙江省桐乡市高级中学语文高级教师,教师发展中心主任,第六届“圣陶杯”全国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在《语文建设》、《中学语文教学》、《中学语文教学参考》、《语文教学通讯》等各类期刊发表论文11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与大学学报60余篇,著有《语文深度解读论》、《水浒论议》和《施耐庵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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