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一般称之为“三同时”制度。我国《劳动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法》等,对“三同时”制度都作了明确规定。 事故发生以后,要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即企业各级领导或管理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安全生产“五同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要求,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特制订本安全生产“五同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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