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用我们今天的现代汉字理解来看待的话,似乎没有什么问题,也没有什么不合理或难解之处,但从来源上来看的话,就不一定了,因为该成语的来源被认为是孟子的《孟子-公孙丑下》: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很明显,孟子的这段话是对“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这句话的解释,其重点解释了“多助、寡助”两个词汇的意思。 如果,我们以今天汉字的意思来看待孟子对“寡助”一词的解释,那么一定是解释不通的,甚至于是很不合理的,因为我们无法解释什么是“亲戚畔之”? 现在的很多人,为了能够合理的解释“亲戚畔之”这句话,居然按照自己的认识改动孟子的文字,认为其中的“畔”字不是江畔的“畔”字,而是叛变的“叛”字,改动的理由是两字相通或通假。我真的不知道这个明显不成立的理由是如何来的?“田”字旁和“反”字旁是如何相通的?如果说两字发音相通的话,那就更显得无稽之谈了,因为汉字的发音从古至今都没有固定的发音,湖南人一个发音,广东人又一个发音,北京人还有一个发音,你如何能判断几千年前的孟子用的是哪一个地区的方言呢? 道经,第二十四章(原文)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餘食赘形,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居。 道经,第二十四章(专家译文) 踮起脚跟想要站得高,反而站立不住;迈起大步想要前进得快,反而不能远行。自逞已见的反而得不到彰明;自以为是的反而得不到显昭;自我夸耀的建立不起功勋;自高自大的不能做众人之长。从道的角度看,以上这些急躁炫耀的行为,只能说是剩饭赘瘤。因为它们是令人厌恶的东西,所以有道的人决不这样做。 道经,第二十四章(译文初稿) 终结千古,开创未来,力超先于,前所未有。是己准立入,是己策不彰,是己规无记,是己法不长。祖规祖法之要,在于道的发展,新准之下,入载政理定超于,政理同与不同皆入,成道者无异同之分。 以上是《道德经》第二十四章的原文、专家译文、和我的译文初稿。如果说上一章黄帝终结祖规祖法的做法给了我们巨大的震撼,那么,这一章的“于”字又向我们揭示了“于朝”的真实存在! 终结千古,开创未来,力超先于,前所未有。译文中的这句话所表达的意思是:黄帝终结了传承千古的祖规祖法,在脱离祖规祖法的基础上进行发展,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的超过了曾经的“于朝”!“于朝”的文字来源,来自于金文的“夸”字! 是己准立入,是己策不彰,是己规无记,是己法不长。译文中的这句话所表达的意思是:自己的入载标准,可以立刻入载,自己的执政理念不需要刻意的彰显,自己制定的祖规可以不用记载,自己的祖法不是历史悠久的祖法。文中所谓的“自己的祖规不用记载”,意思是遵守自己的祖规是本分,不是值得夸耀的事情,所以不用记载。 祖规祖法之要,在于道的发展。译文中的这句话所表达的意思是:祖规祖法的关键,在于道的发展。 新准之下,入载政理定超于。译文中的这句话所表达的意思是:在新的入载标准之下,进入祖法的政理数量肯定能够超过曾经的“于朝”在祖法中的政理数量。“于朝”的文字来源,来自于金文的“开”字。 政理同与不同皆入,成道者无异同之分。译文中的这句话所表达的意思是:在新的入载标准之下,各种不同的执政理念都可以进入到祖法的记载之中,为了道的发展可以不唯美而入之。由此可见,黄帝时期的祖法进入标准是十分宽松的,与千古以来高标准、高门槛的祖法进入标准有着巨大的差别。 以上就是《道德经》第二十四章的解读内容,其主要说明的内容就是黄帝终结了千古以来的祖规祖法,建立了自己的新的祖规祖法,进入新祖法的标准十分宽松,抛弃了以往唯美而入的千古标准,几乎所有的执政理念都获得了进入的许可,由此在执政理念的数量上超过了以往祖法中记载数量最多的“于朝”! “于朝”字意的出现,一是体现了黄帝的奋斗目标,就是要全方位的超越祖法中大量记载的“于朝!”二是“于朝”之所以能够出现在黄帝的文字中,说明“于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文明高度发达的朝代,并且也是以往祖法中记载数量最多的朝代!三是证明了“于朝”真实存在的可能性,很可能这个“于朝”就是《论语》中的“于庭”,就是毛泽东诗词中的“于阗”! 另外,黄帝的说法证明了祖法中有着大量的“于朝”记载,只要我们能在甲骨文残片中发现“于朝”的内容,我们就能证明甲骨文残片是祖规祖法的内容,而不是卜辞!实物和经典的相互印证,足以构成铁一般的事实,不可推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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