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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没拿到房款,中介就要求办过户手续,这套路是坑吗?

 飞虎catzbc 2020-01-21

“杨律师,我正在卖房,现在只拿到一笔首付款,中介就让我先把房子过户给对方,我觉得这样不对,但他们说合同是这么约定的。他们这是要坑我吗?我有权拒绝这种不公平的约定吗?

经常有人问我这样的问题,这时杨律内心有时想说“签约时难道你没看条款吗?”以下是法律常识、交易常识普及时间:

 二手房买卖房屋过户时间根据付款方式的不同,有两种可能。
一、以全款方式购房的最简单! 通常是买方交足除收房尾款以外的其余所有款项当天办理过户手续,双方权利义务完全对等,过户完成后支付尾款和收房同时进行。
有人说买方把主要款项都交了卖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过户时出了问题怎么办?这个问题很好解决,把房款放到资金监管账户就可以了,以前有些地方房管部门是强制监管的,在非强制监管的区域买卖双方也可以共同到银行开一个共管账户,约定过户手续办好手才能凭双方的手续解除监管,有的中介也提供这种监管,但如果中介信用有问题,还不好买卖双方自己去开个共管账户。

二、贷款购房的就容易出现开头的问题。以贷款方式购房在交足首付、网签、银行批贷手续完成后,就要办理过户了。因为银行要保证自己的利益,只有办好过户手续能办理抵押登记后,银行才能正式审批、拨付贷款。否则交易就没法继续进行。这时就需要卖方在没有收到首付以外其它款项时就先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但办好过户手续,并不代表贷款会很快打到卖方账户,这个时间要看很多情况,对此卖家,尤其是急需用钱的卖家,要有一定心理准备。
    
这些本来应该是常识,但个别人不懂,有些中介也不会提前特别清楚地解释,在交易过程中就可能发生纠纷。

比如曾有个老人在北京签约卖房,但签约时没仔细看合同,不了解按贷款购房要先过户的常识,等合同签好后履行期间中介及对方要求办理过户,但又不承诺准确的贷款到位时间时就起疑心了。然后把合同传给在国外的子女,子女看到按合同约定要先过户,而且过户后贷款到账时间合同上也没有约定,一下子就不干了,说不符合本意,说我们本来就想尽快卖房尽快拿到钱的。可这时合同已签,如果以此为由提出毁约就要担违约责任了。

有些常识还是提前了解下好!

本文作者:北京杨文战律师,CCTV“热线12”栏目直播嘉宾律师,第一届北京网络知名人士联谊会理事,2017、2018、2019微博十大影响力法律大V,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工作电话:1861048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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