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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奇葩发工资方式:明朝发胡椒抵扣官员薪资

 思明居士 2020-01-25

将近年关,谁不希望领到工资开开心心回家过年,但如果给你发的工资是一斤胡椒,你是怎样的?估计先是震惊,然后是愤怒吧。胡椒作为我们生活中常见的调味品,几乎是厨房必备,更别说拿它发工资。

但你还别说,中国古代还真有这样的奇葩方式,明朝就是如此。

史上最奇葩发工资方式:明朝发胡椒抵扣官员薪资

在明朝史籍中就有用胡椒,苏木,绢,布匹等折算成工资的记录:

永乐十二年,就规定春夏发钞,秋冬则发胡椒、苏木等,根据官员等级,发的比例也不同。

“春夏折钞,秋冬则苏木、胡椒,五品以上折支十之七,以下则十之六”

“胡椒每斤准钞一百贯,苏木每斤准钞五十贯,南北二京官各于南北京库支给”

宣德九年,按照半年发钞,半年发胡椒、苏木的方式抵扣俸禄。

正统元年“月粮一石五斗,除本色米一石外,余五斗春夏折钞,秋冬折胡椒、苏木” 。

据典籍记载,明朝自永乐三年(1405年)起,就开启了用胡椒、苏木发官员工资的先潮,直至成化七年(1471年),前后经历六十多年,最后因京库中胡椒、苏木库存不足才宣告停止。

那么,现代的调味品是如何成为明代官员的工资,又对后世有怎样的影响?下面就让我们来聊聊明朝的胡椒,以及以胡椒为代表的折俸制度吧。

一 在明朝,胡椒是一种香料且是高端消费品

在古代,胡椒并非本土产品而是海外舶来品,而说起胡椒舶来品的身份,可谓历史悠久。

早在西汉时期,就通过丝绸之路从古印度传入中国,西汉时期的《续汉书》最早记载了胡椒:“天竺国出石蜜、胡椒、黑盐”。

史上最奇葩发工资方式:明朝发胡椒抵扣官员薪资

剧照

胡椒味辛辣,作为调味品经常出现在古人的饮食中,像唐朝人喜爱的胡饼、鼓楼子、肉食等都有胡椒的身影。而胡椒除了作调味品外,还具有暖胃驱寒等药理功能,深受人们喜爱。

在明朝,胡椒却是一种香料,它一般与沉香、丁香、龙脑、白蜡、肉桂、龙涎等香料混合在一起点燃熏衣物,是达官贵人彰显身份之物。又因为它舶来品的身份,所以仅仅是上流贵族独享的奢侈品。

明朝初年,胡椒就作为珍贵赏赐物仅限于高级官员的赏赐,只不过后来胡椒的赏赐也开始“接地气”,在京及各地军士皆被赏赐胡椒,就连役夫也同样收到赏赐。

史上最奇葩发工资方式:明朝发胡椒抵扣官员薪资

史料记载:

洪武十二年,“赐在京役作军士胡椒各三斤,其在卫不役作者,各赐二斤”

十三年,“赐京卫军士胡椒各三斤”;

洪武二十四年,“赐海运军士万三千八百余人胡椒、苏木、铜钱有差”“赐燕山太原青州诸获卫官校胡椒、钞锭有差”

洪武十八年,“赐京卫旗军,胡椒人一斤”;

洪武二十五年,“赐浙江杭州等卫造防倭海船军士万一千七百余人钞各一锭、胡椒一斤”,“赐浙江观海等卫造海船士卒万二千余人钞各一锭,胡椒人一斤”;

二十九年,“造三山门外石桥成,赏役夫二千余人胡椒各一斤、苏木各五斤”,“给京卫军士胡椒各一斤、苏木各三斤”。

从整体走势看,胡椒的价值虽然是高开低走,但它在明朝仍然是一种高贵的奢侈品,当时有人将它与沉香放在一起比价,可见它的昂贵。

然而,很多官员收俸禄收到胡椒时,并没有因它昂贵而高兴,反而忧心忡忡,这又是为什么呢?这里不得不说下用胡椒抵扣官员俸禄,史称“胡椒折俸”的形成原因及其背景。

二、“胡椒折俸”的形成原因及背景

胡椒是热带温湿产物,明朝时仅广东、广西、云南等地才能生产,且胡椒的产量极低,但随着胡椒的需求量与日俱增,逐渐供不应求,为了满足需求,明朝廷只能靠进口。

史上最奇葩发工资方式:明朝发胡椒抵扣官员薪资

官方进口方式一般是靠郑和下西洋与朝贡贸易。

朝贡贸易中,朝贡国为了投大明所好,每次朝贡,都会向大明进贡大量胡椒,每次进贡的胡椒都是以万斤起步。洪武十五年,胡椒出产国的使者就带了七万五千斤胡椒进行贸易,就连不产胡椒的暹罗也从其他国家买来胡椒,最后向明朝进贡胡椒数万斤,朝贡贸易中,基本上出使国来多少胡椒,明朝廷就买入多少胡椒,且是高价购买,高价是多高呢?有时候高于市场价数倍,有时甚至是数百倍的价格,一方面足见明朝廷对胡椒的喜爱,一方面这样的“阔绰”使得朝廷财政负担加重。

另外,明朝也会自出进口胡椒,这主要是靠郑和下西洋,郑和七次下西洋,几乎回回带胡椒,到最后朝廷囤积了大量的胡椒。

史上最奇葩发工资方式:明朝发胡椒抵扣官员薪资

郑和航海图

而无论朝贡贸易,还是郑和下西洋,开销都太大,最后造成政府财政负担太重,而国库又囤了大量胡椒,那么,有没有折中的办法呢?于是用大家喜闻乐见的胡椒折算薪资的办法应运而生,史称“胡椒折俸”或者“胡椒折支”。

从永乐二十年起,朝廷就已经开始用胡椒、苏木等给官员折俸,最初仅限于在京官员,到宣德九年(1434),用胡椒、苏木等香料发工资的官员范围扩大,从之前的在京官员到两京文武官员,之后又进一步扩大至万全大宁都司、北直隶卫所官军,到正统五年,折俸范围已经到各衙门知印、教坊司俳长,按例他们的“月粮一石五斗,除本色米一石外,余五斗春夏折钞,秋冬折胡椒、苏木”,胡椒折俸基本已经形成机制。

史上最奇葩发工资方式:明朝发胡椒抵扣官员薪资

苏木

从用胡椒发工资的官员范围一扩再扩,也从侧面看出大明政府财政负重十分严重。

以朝廷的角度来讲,这样的做法实在是聪明,一方面既解决了朝廷的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又促进了胡椒消费,让囤积的胡椒及时流入市场。这种以胡椒、苏木折俸的现象一直持续到成化七年,因为“京库椒木不足”宣告停止。在这一过程中,无疑加速了胡椒从奢侈品步入日常生活品的进程,对后世饮食习惯影响深远。

三 折俸制度下的低薪官员们

胡椒折俸对朝廷固然很好,俗话说,万事有利也有弊,此举最直观的感受者便是在朝为官的官员们。

起初,因胡椒自身的实用性及其缓解财政压力的积极作用,胡椒折俸在推行之初得到了各级官员的大力支持。不幸的是,后来折俸比价持续上调,也就是说拿到手的俸禄越来越少,而胡椒或者其他抵扣物越来越多,这也意味着明官员的日子越过越紧巴。

史上最奇葩发工资方式:明朝发胡椒抵扣官员薪资

朱元璋

因为早在明太祖朱元璋手里,明朝官员的工资就不高。朱元璋自己是过过苦日子的皇帝,他对百姓疾苦深有感触,认为官员俸禄过高就会造成奢靡之风,最后苦的也是百姓,所以实行低薪养廉的制度。出发点是好的,但是现实是骨感的,毕竟,官员的工资实在太低了。

《明史》中就直截了当地说:“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大明成了历朝历代公认的官员工资最低的朝代。明朝除了用胡椒,苏木等折俸外,还会用布、钞、纱来折俸。

在明朝官员工资普遍不高的情况下,折俸制度无疑加重了官员的生活负担,许多官员不得不将胡椒等折俸物拿到市场变卖以补贴家用,他们成了苦逼的低薪上班族。有些官员甚至无以养家,最后走上了贪污腐败的道路。

史上最奇葩发工资方式:明朝发胡椒抵扣官员薪资

明代清官海瑞

这里有个算法,可以直观地看出折俸制度对官员俸禄的影响:

据万历时期的《大明会典》,当时正一品官员每年可领取的1044石禄米,那么在折俸制度下,正一品官员的年收入为:12石禄米,约215两银,7128贯宝钞。

换算成月收入为:1石禄米,近17两银子,近600贯宝钞。

明初的米价约1两银子1石,到万历时期已涨至4两至5两银子1石,17两银子只能买到大概4石米。而宝钞,朝廷最初颁布的标准是“1贯宝钞=1两银子=1000文钱”,但由于滥发严重,宝钞贬值,万历时期1贯宝钞的市值跌到4文钱左右,600贯宝钞仅值2两多银子,还买不了1石米。

这样算下来,明朝万历年间的正一品官员每个月的实际收入也就只有五六石米,只能养活几个人,一品官员尚且如此,更不用说品级更低的官员。

《明史》中也有记载:“是时钞法不行,一贯仅直钱二三文,米一石折钞十贯,仅直二三十钱,而布直仅二三百钱,布一匹折米二十石,则米一石仅直十四五钱。”意思是说,十贯钞抵一石米,一匹布抵二十石米,但实际钞只值个二三文,而布只值个十四五钱,压根抵不了那么多米。

史上最奇葩发工资方式:明朝发胡椒抵扣官员薪资

说白了就是变相的苛刻官员工资。

官员俸禄少,而开销却多,如养家糊口,日常生活,道路交通,需要花钱的地方很多,这点俸禄简直是杯水车薪,有的官员发完俸禄十日就可花光,所以明朝官员常常是捉襟见肘,更谈不上过安逸的生活。

于是官吏被迫只得去寻找更多的金钱,很多官员通过徇私舞弊以及贪污为自己谋得财富,以至于朝政“贪风不息,廉吏难支”,这不仅加重百姓生活负担,甚至还加速了明朝灭亡。

正统六年二月,巡按山西监察御史曹泰就曾针对这一问题上奏:

“夫衣食缺于家,虽严父慈母不能制其子,冻馁切于身,虽巢由夷齐不能固其节。今在外诸司文臣,去家远仕,妻子随行,然禄厚者月给米不过三石,禄薄者一石、二石而已。其所折钞,急不得济。九载之间,仰事俯育之具,道路往来之费,亲故问遗之需,满罢闲居之用,其禄不赡,则不免移其所守,此其所以陷于罪者多也。”

史上最奇葩发工资方式:明朝发胡椒抵扣官员薪资

顾炎武

明末清初的顾炎武在总结明朝灭亡原因时,将明朝廷贪污腐败的风气归因于官员工资太低。

“今日贪取之风,所以固胶于人心而不可去者,以俸给之薄而无以赡其家也。”

四 说在最后:

客观来说,胡椒折俸有它的积极意义,它的形成符合明初的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律,最初朝廷财政负担过重,而胡椒又囤积过多,用胡椒发工资一来是胡椒变现的一种方式,二来也通过胡椒收税以及发放工资节省财政支出。而在此过程中,也使得胡椒从宫廷御用的奢侈品向民间化推进,且因为香料热销,明朝在禁海的情况下,海上贸易只增不减,带动了与东南亚国家的经济贸易。

但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借以胡椒为代表的折俸制度来推行廉政以及缓解财政压力,这样的方式并不一直可取,试想一下,一个企业单单以苛刻员工工资的方式,让员工提高工作效率,那怎么能达成所愿呢?薄俸与廉政确实相关,但却不是源头上的问题,与其南辕北辙,不如严肃法纪,整顿朝纲。

归根结底,一项政策的形成与发展需要跟上时代的潮流。将近年关,谁不希望领到工资开开心心回家过年,但如果给你发的工资是一斤胡椒,你是怎样的?估计先是震惊,然后是愤怒吧。胡椒作为我们生活中常见的调味品,几乎是厨房必备,更别说拿它发工资。

但你还别说,中国古代还真有这样的奇葩方式,明朝就是如此。

史上最奇葩发工资方式:明朝发胡椒抵扣官员薪资

在明朝史籍中就有用胡椒,苏木,绢,布匹等折算成工资的记录:

永乐十二年,就规定春夏发钞,秋冬则发胡椒、苏木等,根据官员等级,发的比例也不同。

“春夏折钞,秋冬则苏木、胡椒,五品以上折支十之七,以下则十之六”

“胡椒每斤准钞一百贯,苏木每斤准钞五十贯,南北二京官各于南北京库支给”

宣德九年,按照半年发钞,半年发胡椒、苏木的方式抵扣俸禄。

正统元年“月粮一石五斗,除本色米一石外,余五斗春夏折钞,秋冬折胡椒、苏木” 。

据典籍记载,明朝自永乐三年(1405年)起,就开启了用胡椒、苏木发官员工资的先潮,直至成化七年(1471年),前后经历六十多年,最后因京库中胡椒、苏木库存不足才宣告停止。

那么,现代的调味品是如何成为明代官员的工资,又对后世有怎样的影响?下面就让我们来聊聊明朝的胡椒,以及以胡椒为代表的折俸制度吧。

一 在明朝,胡椒是一种香料且是高端消费品

在古代,胡椒并非本土产品而是海外舶来品,而说起胡椒舶来品的身份,可谓历史悠久。

早在西汉时期,就通过丝绸之路从古印度传入中国,西汉时期的《续汉书》最早记载了胡椒:“天竺国出石蜜、胡椒、黑盐”。

史上最奇葩发工资方式:明朝发胡椒抵扣官员薪资

剧照

胡椒味辛辣,作为调味品经常出现在古人的饮食中,像唐朝人喜爱的胡饼、鼓楼子、肉食等都有胡椒的身影。而胡椒除了作调味品外,还具有暖胃驱寒等药理功能,深受人们喜爱。

在明朝,胡椒却是一种香料,它一般与沉香、丁香、龙脑、白蜡、肉桂、龙涎等香料混合在一起点燃熏衣物,是达官贵人彰显身份之物。又因为它舶来品的身份,所以仅仅是上流贵族独享的奢侈品。

明朝初年,胡椒就作为珍贵赏赐物仅限于高级官员的赏赐,只不过后来胡椒的赏赐也开始“接地气”,在京及各地军士皆被赏赐胡椒,就连役夫也同样收到赏赐。

史上最奇葩发工资方式:明朝发胡椒抵扣官员薪资

史料记载:

洪武十二年,“赐在京役作军士胡椒各三斤,其在卫不役作者,各赐二斤”

十三年,“赐京卫军士胡椒各三斤”;

洪武二十四年,“赐海运军士万三千八百余人胡椒、苏木、铜钱有差”“赐燕山太原青州诸获卫官校胡椒、钞锭有差”

洪武十八年,“赐京卫旗军,胡椒人一斤”;

洪武二十五年,“赐浙江杭州等卫造防倭海船军士万一千七百余人钞各一锭、胡椒一斤”,“赐浙江观海等卫造海船士卒万二千余人钞各一锭,胡椒人一斤”;

二十九年,“造三山门外石桥成,赏役夫二千余人胡椒各一斤、苏木各五斤”,“给京卫军士胡椒各一斤、苏木各三斤”。

从整体走势看,胡椒的价值虽然是高开低走,但它在明朝仍然是一种高贵的奢侈品,当时有人将它与沉香放在一起比价,可见它的昂贵。

然而,很多官员收俸禄收到胡椒时,并没有因它昂贵而高兴,反而忧心忡忡,这又是为什么呢?这里不得不说下用胡椒抵扣官员俸禄,史称“胡椒折俸”的形成原因及其背景。

二、“胡椒折俸”的形成原因及背景

胡椒是热带温湿产物,明朝时仅广东、广西、云南等地才能生产,且胡椒的产量极低,但随着胡椒的需求量与日俱增,逐渐供不应求,为了满足需求,明朝廷只能靠进口。

史上最奇葩发工资方式:明朝发胡椒抵扣官员薪资

官方进口方式一般是靠郑和下西洋与朝贡贸易。

朝贡贸易中,朝贡国为了投大明所好,每次朝贡,都会向大明进贡大量胡椒,每次进贡的胡椒都是以万斤起步。洪武十五年,胡椒出产国的使者就带了七万五千斤胡椒进行贸易,就连不产胡椒的暹罗也从其他国家买来胡椒,最后向明朝进贡胡椒数万斤,朝贡贸易中,基本上出使国来多少胡椒,明朝廷就买入多少胡椒,且是高价购买,高价是多高呢?有时候高于市场价数倍,有时甚至是数百倍的价格,一方面足见明朝廷对胡椒的喜爱,一方面这样的“阔绰”使得朝廷财政负担加重。

另外,明朝也会自出进口胡椒,这主要是靠郑和下西洋,郑和七次下西洋,几乎回回带胡椒,到最后朝廷囤积了大量的胡椒。

史上最奇葩发工资方式:明朝发胡椒抵扣官员薪资

郑和航海图

而无论朝贡贸易,还是郑和下西洋,开销都太大,最后造成政府财政负担太重,而国库又囤了大量胡椒,那么,有没有折中的办法呢?于是用大家喜闻乐见的胡椒折算薪资的办法应运而生,史称“胡椒折俸”或者“胡椒折支”。

从永乐二十年起,朝廷就已经开始用胡椒、苏木等给官员折俸,最初仅限于在京官员,到宣德九年(1434),用胡椒、苏木等香料发工资的官员范围扩大,从之前的在京官员到两京文武官员,之后又进一步扩大至万全大宁都司、北直隶卫所官军,到正统五年,折俸范围已经到各衙门知印、教坊司俳长,按例他们的“月粮一石五斗,除本色米一石外,余五斗春夏折钞,秋冬折胡椒、苏木”,胡椒折俸基本已经形成机制。

史上最奇葩发工资方式:明朝发胡椒抵扣官员薪资

苏木

从用胡椒发工资的官员范围一扩再扩,也从侧面看出大明政府财政负重十分严重。

以朝廷的角度来讲,这样的做法实在是聪明,一方面既解决了朝廷的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又促进了胡椒消费,让囤积的胡椒及时流入市场。这种以胡椒、苏木折俸的现象一直持续到成化七年,因为“京库椒木不足”宣告停止。在这一过程中,无疑加速了胡椒从奢侈品步入日常生活品的进程,对后世饮食习惯影响深远。

三 折俸制度下的低薪官员们

胡椒折俸对朝廷固然很好,俗话说,万事有利也有弊,此举最直观的感受者便是在朝为官的官员们。

起初,因胡椒自身的实用性及其缓解财政压力的积极作用,胡椒折俸在推行之初得到了各级官员的大力支持。不幸的是,后来折俸比价持续上调,也就是说拿到手的俸禄越来越少,而胡椒或者其他抵扣物越来越多,这也意味着明官员的日子越过越紧巴。

史上最奇葩发工资方式:明朝发胡椒抵扣官员薪资

朱元璋

因为早在明太祖朱元璋手里,明朝官员的工资就不高。朱元璋自己是过过苦日子的皇帝,他对百姓疾苦深有感触,认为官员俸禄过高就会造成奢靡之风,最后苦的也是百姓,所以实行低薪养廉的制度。出发点是好的,但是现实是骨感的,毕竟,官员的工资实在太低了。

《明史》中就直截了当地说:“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大明成了历朝历代公认的官员工资最低的朝代。明朝除了用胡椒,苏木等折俸外,还会用布、钞、纱来折俸。

在明朝官员工资普遍不高的情况下,折俸制度无疑加重了官员的生活负担,许多官员不得不将胡椒等折俸物拿到市场变卖以补贴家用,他们成了苦逼的低薪上班族。有些官员甚至无以养家,最后走上了贪污腐败的道路。

史上最奇葩发工资方式:明朝发胡椒抵扣官员薪资

明代清官海瑞

这里有个算法,可以直观地看出折俸制度对官员俸禄的影响:

据万历时期的《大明会典》,当时正一品官员每年可领取的1044石禄米,那么在折俸制度下,正一品官员的年收入为:12石禄米,约215两银,7128贯宝钞。

换算成月收入为:1石禄米,近17两银子,近600贯宝钞。

明初的米价约1两银子1石,到万历时期已涨至4两至5两银子1石,17两银子只能买到大概4石米。而宝钞,朝廷最初颁布的标准是“1贯宝钞=1两银子=1000文钱”,但由于滥发严重,宝钞贬值,万历时期1贯宝钞的市值跌到4文钱左右,600贯宝钞仅值2两多银子,还买不了1石米。

这样算下来,明朝万历年间的正一品官员每个月的实际收入也就只有五六石米,只能养活几个人,一品官员尚且如此,更不用说品级更低的官员。

《明史》中也有记载:“是时钞法不行,一贯仅直钱二三文,米一石折钞十贯,仅直二三十钱,而布直仅二三百钱,布一匹折米二十石,则米一石仅直十四五钱。”意思是说,十贯钞抵一石米,一匹布抵二十石米,但实际钞只值个二三文,而布只值个十四五钱,压根抵不了那么多米。

史上最奇葩发工资方式:明朝发胡椒抵扣官员薪资

说白了就是变相的苛刻官员工资。

官员俸禄少,而开销却多,如养家糊口,日常生活,道路交通,需要花钱的地方很多,这点俸禄简直是杯水车薪,有的官员发完俸禄十日就可花光,所以明朝官员常常是捉襟见肘,更谈不上过安逸的生活。

于是官吏被迫只得去寻找更多的金钱,很多官员通过徇私舞弊以及贪污为自己谋得财富,以至于朝政“贪风不息,廉吏难支”,这不仅加重百姓生活负担,甚至还加速了明朝灭亡。

正统六年二月,巡按山西监察御史曹泰就曾针对这一问题上奏:

“夫衣食缺于家,虽严父慈母不能制其子,冻馁切于身,虽巢由夷齐不能固其节。今在外诸司文臣,去家远仕,妻子随行,然禄厚者月给米不过三石,禄薄者一石、二石而已。其所折钞,急不得济。九载之间,仰事俯育之具,道路往来之费,亲故问遗之需,满罢闲居之用,其禄不赡,则不免移其所守,此其所以陷于罪者多也。”

史上最奇葩发工资方式:明朝发胡椒抵扣官员薪资

顾炎武

明末清初的顾炎武在总结明朝灭亡原因时,将明朝廷贪污腐败的风气归因于官员工资太低。

“今日贪取之风,所以固胶于人心而不可去者,以俸给之薄而无以赡其家也。”

四 说在最后:

客观来说,胡椒折俸有它的积极意义,它的形成符合明初的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律,最初朝廷财政负担过重,而胡椒又囤积过多,用胡椒发工资一来是胡椒变现的一种方式,二来也通过胡椒收税以及发放工资节省财政支出。而在此过程中,也使得胡椒从宫廷御用的奢侈品向民间化推进,且因为香料热销,明朝在禁海的情况下,海上贸易只增不减,带动了与东南亚国家的经济贸易。

但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借以胡椒为代表的折俸制度来推行廉政以及缓解财政压力,这样的方式并不一直可取,试想一下,一个企业单单以苛刻员工工资的方式,让员工提高工作效率,那怎么能达成所愿呢?薄俸与廉政确实相关,但却不是源头上的问题,与其南辕北辙,不如严肃法纪,整顿朝纲。

归根结底,一项政策的形成与发展需要跟上时代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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