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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管理
2020-01-26 | 阅:  转:  |  分享 
  
应收账款管理6.1本标准所述应收账款,包括发出商品赊销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和公司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主要包括应收销货款、预付购货款、其他应收款
等内容。6.2发生应收账款业务,相关部门必须按公司《财务审核审批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6.3应收账款合同管理6.3.1应收销货款合
同签订范围及合同审批程序按公司《销售管理标准》及《合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6.3.2预付购货款合同签订范围及合同审批程序按公
司《物料管理标准》及《合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6.3.3所有应收账款合同,相关部门应于合同签订后的次日复印一份交财务部。6.
4客户及供应商资信管理6.4.1客户资信管理的基础工作由客户服务部门完成,供应商资信管理的基础工作由采购部门完成。公司客户服务或采
购部门应在收集整理客户或供应商资料的基础上,建立客户信息档案。6.4.2需要建立信息档案的客户或供应商名录由客户服务部门或采购部门
依据交易次数、交易金额等重要指标确定。6.4.3客户及供应商信息档案的内容应满足公司销售管理及采购管理之需要。具体内容由相关部门负
责人确定。6.4.4客户及供应商信息资料应定期或不定期整理,相关人员应将更新或补充的资料交部门负责人审定。6.4.5客户服务部门、
采购部门在收集、整理客户或供应商信息资料过程中,如需财务部门的配合,财务部不得无故推诿。6.4.6客户及供应商信息资料为公司的重要
档案。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必须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6.5客户授信管理6.5.1客户授信的范围、额度、审批程序按公司《销
售管理标准》之规定执行。6.5.2公司按月对各客户的授信额度进行评估、调整、确定,该项工作由销售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调整后的授信额
度必须报总经理审批确定。6.5.3销售部门对调整、确定后的客户授信额度,必须及时通知财务部。6.6赊销业务管理6.6.1在授信额度
内的赊销业务,按正常程序办理。6.6.2有授信额度的客户,要求超授信额度赊购本公司产品,必须经销售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
相关人员方可办理赊销业务。6.6.3对于没有授信,但信誉良好,且长期与公司有业务往来,要求赊购本公司产品的优质客户,公司销售部门可
依据《销售管理标准》的相关规定,对其确定信用期限,报总经理同意后办理赊销业务。对于此项业务,销售部门应设置备查簿登记,作为客户资信
管理的基础。6.6.4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付款的客户,除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再赊销。6.6.5财务部在审核相关销售单
据时,针对赊销客户,应核实授信额度或购销合同,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销售部门反馈,并提出预警或处理措施。6.7应收账款的核算6.7.1
财务部收到相关部门提交的应收账款原始凭证后,相关会计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若发现原始凭证不合规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
理措施后,再填制记账凭证。6.7.2财务部相关复核人员复核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审核科目选用是否正确、往来单位名称等信息是否准确,各
类收入计算是否准确等。6.7.3核算人员依据复核后的记账凭证,及时登记或录入相关账目。6.7.4应收账款到账后,应及时进行核销。6
.7.5月末,财务部依据应收账款相关账目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等各类报表。6.8应收账款的核对与催收6.8.1销售业务发生后,物流部门
相关人员应将货品名称、数量、金额以及该笔业务发生后的往来余额等信息以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客户。6.8.2每月月初,财务部应编制上月月
末的应收账款余额表,与物流部门相关人员核对,核对无误后,交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6.8.3应收账款余额表审核后,除上月未发生业务
或上月月底往来尾款不足一万元的客户外,财务部相关人员应以询证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客户相互确认往来余额。6.8.4赊销货款由公司指定
相关部门或相关责任人负责催收,预付账款由采购部门等经办部门负责催收发票或款项。其他应收款由财务部负责督促相关人员报账或还款。6.8
.5在催收货款的过程中,客户如以价格、交货期、质量、运输等问题为理由延迟付款,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应及时核对合同或订单,并提出催收方案
,向上级汇报。6.8.6在核对与催收货款过程中,发现下列行为之一,责任人必须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A私收货款截留,挪用。B欺骗或指使
客户将货款汇至除公司指定账户外的第三方账户。C客户退货不报而转售图利或代售其他厂家产品。D向客户借款以冲抵公司货款。E接受财物或其
他形式的贿赂,向第三方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或向公司或部门负责人作不忠实汇报,以损害公司利益。F玩忽职守,应收账款造成坏账损失。6.9
问题账款的处理6.9.1除双方所签合同另有约定外,因销售产品发生的应收账款,自发货之日起,满三个月尚未收回货款,亦未办理货物退回者
,视同“问题账款”,因购货或购买服务而发生的预付账款,自付款之日起,满1个月尚未收到货物或对方未提供服务,亦未办理退款者,视同“问
题账款”。6.9.2销售人员负责对自己经手赊销业务的账款回收,采购人员负责对自己经手购货业务的货物验收及发票催收。因此,上述相关人
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客户或供应商进行电话或上门访问,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并向上级汇报,防止问题账款发生。6.9.3财务
部依据本标准第6.9.1条规定,核实问题账款,据实填报“问题账款报告书”,并检附有关单据、资料复印件,送达呈办该项业务的相关部门负
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应查证并落实催收责任人。6.9.4自问题账款发生之日起满30天,责任人尚未处理完毕,除情况特殊经报请总经理核准
延期外,相关部门负责人应按下述程序处理。A落实责任人的连带赔偿责任,制订具体的赔偿方案,报总经理批准。B将相关资料报送公司负责法务
的职能部门。6.9.5公司负责法务的职能部门收到相关部门报送的问题账款资料后,应及时审核、整理、补充相关证据,与公司法律顾问沟通并
制订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依法律途径收款。6.9.6问题账款如全额或部分收回,抵减相关费用后,依比例退还责任人的赔偿款项。6.10
坏账的处理6.10.1坏账是指公司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6.10.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确认为坏账。A责任
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B责任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C责任人逾期三年未履行偿债义
务,本公司通过起诉,申请强制执行等法律程序后仍未收回,并有足够证据表明无法收回。6.10.3凡发生坏账,公司相关部门必须查明原因,
凡属销售人员玩忽职守或责任心不强造成,应按本标准第6.9.4条之程序处理责任人。6.10.4财务部门负责定期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
,并按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计提坏账准备。6.10.5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由财务部经理负责提出方案,
按管理权限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并按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报税务等有关部门备案。6.10.6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由销售部门负
责人填报“坏账处理申请单报告”,注明客户详细信息及不能收回款项的原因及金额,交财务部核对。6.10.7财务部核对,并由财务部负责人在“坏账处理申请报告”签字后,按照公司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同时报税务主管部门核准后作为损失处理,冲减提取的坏账准备。6.10.8对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如果以后有收回的,按实际收回的余额,依会计制度之规定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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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lizhyhappy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