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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第一位皇帝叫什么?

 广州玉 2020-01-29

如果按照“朝代”的标准来说,清朝的第一位皇帝就是清世祖顺治皇帝,爱新觉罗·福临。

1644年,在中国历史上是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年。

这一年的三月十九,北京城被李自成率领的大顺农民军攻破,崇祯皇帝在煤山自缢,正统明朝灭亡。

四月二十九,在山海关兵败而归的李自成在北京称帝,随即撤出北京。

六月,顺治皇帝迁都北京;十月初一,在多尔衮等人的拥立下,顺治皇帝在北京举行登基大典,并且宣布:

“兹定鼎燕京,以绥中国。”

至此,清朝正式从一个偏安东北地区的局部政权,成为中原中央王朝的政权,并且以此为起始,逐步建立成为大一统的封建王朝。

所以,1644年,也就此成为明朝灭亡,清朝正式建立的朝代更替之年,而这个时候清朝皇帝,即清世祖顺治皇帝爱新觉罗·福临,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清朝的第一位皇帝。

实际上,说1644年是“明亡清兴”的交替之年,还有以下一些论据。

首先,清朝在定都北京后,就一直奉明朝为正朔王朝,自己是明朝的继任者。

清朝入关建立清朝,并不是打着推翻明朝以自立的名号,而是打着“为崇祯皇帝皇帝报仇”的口号,所以清朝自始至终,都在宣讲的是自己并不是从明朝手中抢夺的江山,而是明朝被李自成灭掉后,从李自成的大顺政权手中,夺回了政权,清朝只是明朝的继任者而已。

为此,历代的清朝帝王每年都会祭祀明十三陵,以示对于明朝的尊崇,而在康熙和乾隆下江南的过程中,更是用“跪拜”朱元璋的方式,表明自己对于明朝正朔王朝的继承地位。

其次,作为二十四史之一的《明史》,也将明朝的灭亡时间定在1644年。

当朝统治者为前朝注史,成为确认自身统治合法性以及朝代更迭与家国传承性的重要标志,实际上也是对于前朝正朔地位的认同以及自身传承地位的确认。

作为清朝为明朝所修的官史——《明史》,记录的是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1644年)期间的历史,也就是说清朝以此承认了明朝在1644年崇祯自缢、明朝灭亡前的中原王朝的正统地位,同时也是将清朝作为一个朝代的时间确定在了1644年,即顺治元年。

相对应的是,此时的清朝对于南方的南明小朝廷,均扣上了“伪王”的帽子,统统是以犯上作乱的概念定了南明包括福王、桂王等政权,并不将其看做是正统明朝的延续。

再次,在顺治朝期间,基本实现了明朝灭亡时,其故土的统一。

明朝灭亡的时候,其故土面积也就只剩下了“两京一十三省”约35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而在顺治皇帝定都北京后,相继灭掉了李自成的大顺政权,张献忠的大西政权,以及南明各个小朝廷,至顺治皇帝去世前,除了盘踞在台澎地区的郑氏集团,以及在云南缅甸边境地区的永历政权余部,基本实现了“统一”,承接了明朝崇祯皇帝时期的留有的故土,顺便还带来了东北地区及漠南蒙古的土地。

与此同时,顺治皇帝还册封了西藏地区的五世达赖喇嘛,漠北蒙古和漠西蒙古各部也表示臣服,这都是对于顺治皇帝正统地位的认可。

由此可见,以朝代为概念,特别是以大一统的中原王朝的建立为概念下的清朝第一位皇帝,非顺治皇帝莫属。

努尔哈赤和皇太极时期的清朝,确切的说只能算是一个政权国家。

努尔哈赤是大清王朝的奠基人,正是在努尔哈赤的带领下,女真人各部走向了统一,开始与明朝争夺东北地区的控制权。在这期间,努尔哈赤以赫图阿拉为中心,建立了“大金国”,史称“后金”。

努尔哈赤的继任者皇太极则是在努尔哈赤的基础上进一步壮大了实力,为顺治皇帝时期能够一统天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皇太极在1636年,将女真改为满洲,同时改国号为“大清”,正式建立大清政权。而此时的大清实际上也只是一个国家,因为皇太极的控制范围也就只有东北和内蒙地区,并没有染指中原,中原地区的正统王朝还是明朝,就连皇太极在于明朝的往来中也是以“两国”相称。

这就如同与宋朝时期,与之对立的辽、金、西夏政权一样,尽管这些少数民族政权在军事实力上甚至抢过了宋,但是这一段历史时期,还是会被成为“宋朝”。

所以,努尔哈赤和皇太极只能说是大清政权的统治者或者后金大汗以及大清皇帝,真正能成为清朝皇帝的还是顺治皇帝福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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