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山东紧急通知: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统一管理、调拨,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调用

 渐华 2020-01-31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30日讯 1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扎实做好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调度安排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代表省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统一调拨有关物资,选派驻企特派员,负责监督物资的统一调拨,帮助企业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各市政府要确定1名县(处)级负责同志牵头负责物资调拨工作。

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调度安排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处在最关键、最紧要时期,必须进一步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切实摆到最重要位置,用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更加统一、更加及时、更加有力地做好物资生产供应保障工作,聚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要坚决贯彻落实医用防护服、N95口罩、医用护目镜、负压救护车、相关药品等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统一管理、统调拨制度,地方各级政府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调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代表省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统一调拨有关物资,选派驻企特派员,负责监督物资的统一调拨,帮助企业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各市政府要确定1名县(处)级负责同志牵头负责物资调拨工作,并于1月30日20:00前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反馈省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急保障组。

各级、各部门及有关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重点地区应急防控物资供应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本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30日

闪电新闻记者 李雅姝 济南报道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