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返京人流逐渐增多,租赁住房、长租公寓等也是疫情防控的重点。 《通知》中要求: 一、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开展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纳入社区(村)防控工作体系,严格落实社区(村)防控工作要求。 二、各企业及所属分支、门店应当明确疫情防控责任人和联系人,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到,服从社区防控工作安排。 三、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所在社区摸排往来人员情况,向社区提供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动态信息。 四、各企业应当告知房屋承租人及时向在京居住地社区报告,并留存告知记录。 五、各企业应当填写在京员工疫情防控日报表(见附件),并每日向所在社区和区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报送。 六、各区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各企业、分支、门店的检查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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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吕杨鹏 > 《20200127-2020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