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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落实苏州通告要求,返港人员“五要五不要”

 szm12315 2020-02-01


张家港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


根据苏州市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4号)》精神,为保障广大市民及返张家港人员的健康安全,全力遏制疫情发生和扩散,打一场群防群控的疫情阻击战,我市坚决贯彻落实苏州通告要求,严格实行返港人员“五要五不要”,现通告如下:

一、返港上岗要报告。企业及各单位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最大程度劝导湖北籍人员延迟返港。相关人员返回张家港后,做到“三报告”:立即主动向入张家港交通卡口、车站检查人员报告;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报告;返回工作岗位前,立即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报告旅行史、接触史,报告当日体温。

二、健康检查要配合。在交通路口、城乡小区等遇到健康询问检查时,积极理解配合。保护自己,保护他人。

三、通风清扫要勤快。回到住所和单位后,立即开展一次大扫除,对居住环境和工作环境进行消毒清洁,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和室内空气流通。

四、出现症状要就诊。如出现干咳、头痛、发热、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应自觉避免接触他人,并立即戴上口罩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必须主动、如实申报旅行史、接触史。

五、自我防护要加强。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外出主动戴好口罩。咳嗽、喷嚏时使用纸巾遮掩口鼻,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

六、不要参加公众活动。不参加棋牌、聚会、聚餐等公众聚集活动,不去电影院、商场、浴室等公共场所以及空气不流通的人员密集场所。

七、不要串门会客。主动减少人员交流,避免串门走访请客,倡导用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拜年、问候。

八、不要造谣信谣传谣。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九、不要盲目恐慌。积极关注官方疫情动态和防控知识,树立健康理念。不抢购,不囤货,避免盲目恐慌。

十、不要接触野生动物。不捕捉、不买卖、不接触野生动物,不捕食野味。

郑重提醒:凡抵达张家港前两周内有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史的,在抵达张家港之日必须主动向交通卡口、车站、所在社区居(村)委会进行健康申报,如实报告有关情况、进行体温检测,并到集中观察点接受医学观察14天。对其中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必须由120专车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各镇(区)要按规定要求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严格落实隔离观察措施。居家观察期间,村(社区)应根据需要提供代购餐饮、生活用品等服务。广大市民和返张家港人员均应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隔离观察、追踪排查等工作,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强制执行;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张家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本文系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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