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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妻有奸情 酿人命大祸|古代经典奇案

 昵称32901809 2020-02-02

来源:中国古代民间案件探析,文据柏桦教授法律讲堂。

清代乾隆年间(1736~1795年)安徽省徽州府黟(yi)县,黟县可是秦始皇统一六国时就设立的县。在那里有举世闻名的黄山,有震撼世界的奇松、怪石。黟县素有“十亩山,一分地”之说,缺少良田。在农耕社会土地是人们生存的基础,由于土地稀缺,务农就难以解决温饱,加之黟县山地物产丰富,所以外出经商渐成气候。

疑妻有奸情 酿人命大祸|古代经典奇案

县里有户张姓人家,兄弟二人,父母双亡,哥哥叫张守禄,弟弟叫张守财。22岁的哥哥,带着6岁大的弟弟,生活艰难,就变卖一些家产,凑些本钱,要到外面去经商。由于弟弟幼小,无人照看,于是便托媒人,将杨氏迎娶进门,以便照看弟弟。安顿好了家室,哥哥守禄便去外地经商,常常是三年五载也不回家一次,其中艰辛自不必说。

弟弟守财自幼随嫂嫂长大,俗话说:“长嫂如母”。这句话放在张家,真是毫不为过,杨氏比弟弟守财大了将近十岁,守禄常年不在家,杨氏膝下也没个一男半女,照顾年幼的弟弟,就成了生活中的唯一乐趣,可谓是无微不至。弟弟长期与嫂子相依为命,对嫂子的感情早已超过了对哥哥的依恋。就这样一直过了10年,弟弟守财已经长成大人,身高5尺,眉清目秀,还彬彬有礼。

这一年,守禄回家探亲,久别的妻子和弟弟都非常高兴。妻子杨氏下厨做了丈夫喜欢的小菜,一家人围坐在桌上开始吃饭,席间杨氏因为平时和守财在一起饮食很简单,今天家里做了一些好吃的,就先往守财的碗里夹,并说:“守财,你正在长身体,要多吃点。”守禄觉得自己才回家,又是一家之主,妻子应该对自己嘘寒问暖才是,现在反而对弟弟关怀备至。再看弟弟腮下胡须已经显现,显然已经成年,不由地心生醋意,便沉下脸来。杨氏与弟弟难得有美味佳肴,吃得高兴,也没太注意守禄的表情。

疑妻有奸情 酿人命大祸|古代经典奇案

到了晚上,杨氏先上床,躺在里侧等待丈夫。守禄上床后,故意面朝外,想看看妻子对自己到底有多么渴望。杨氏见丈夫面朝外,以为丈夫舟车劳顿,想早点休息,就压抑了自己的温柔,躺在一边。守禄等了半天,见妻子对久别的丈夫没有反应,疑心更重,思前想后,也没有和妻子说什么,昏昏沉沉地入睡了。杨氏见丈夫没有动静,也不好问,等了一会儿,也就睡了。

天还没亮,守禄便起床了,杨氏很意外,也跟着起身说道:“为什么这样早就起来?是不是有事?要不要准备早饭?”守禄脸色阴沉地说:“你不用起来了,我有些急事要办,大约要半个月,到时候给你们送信来。”说完便夺门而出。

弟弟守财起床之后,便来找哥哥,却发现哥哥不在家,就向嫂子询问哥哥的情况。杨氏此时心情低落,伤心地说:“你哥哥这次回来与以往不同,好像不大高兴,天没亮就说有事,连早饭也没吃,推门就走了。他说要半个月才回来,你也长大了,也应该会自己照顾自己了。我今天先回家探望爹娘,这是咱们家的箱笼及房间钥匙,你看好门户,过几天我就回来”。

疑妻有奸情 酿人命大祸|古代经典奇案

哥哥不告而别,嫂子一早起来就要回娘家,以前嫂子回娘家都带着自己,这次却一个人回去,守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能点头答应。当晚,守财一个人在家读书,大约到了初更时刻,忽然有人拍门,还传来女人的声音,守财很高兴,以为是嫂子回来了。待开门一看,惊讶得差点背过气去,门口竟然站着一个一丝不挂的女人。仔细一看,乃是邻居张王氏。守财哪里见过这样的情景?登时慌了手脚,急忙要关门。张王氏跪在门槛上哭着说:“我现在遇上了麻烦,非你嫂嫂不能救我,快让我进去吧”。

守财说:“我嫂子回娘家了,家中就有我一人,怎么能够留你,你快到别家去吧。”

张王氏听了,死死地攀住大门这哀求道:“我是无处可去,像我这样能够到哪里去呢?”便再三哀求守财收留她一晚。守财无奈,便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远远地扔了过去,让她穿上衣服再进来,然后便安排张王氏在嫂子的房间住下。

守财极不情愿地安顿了张王氏,心想:“我一个男子,深夜留宿一个赤条条的女人,日后有人提及,恐怕是百口莫辩,到那时,我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于是便将大门锁起来,连夜赶往嫂子的娘家,避之犹恐不及。守财到了嫂子家,已是夜半三更,叫开门之后,诉说了刚刚发生的一切。发生了这样匪夷所思的事,守财又将张家独自留给了这样一个女人,杨家人都觉得不妥,所以杨氏答应天亮就同守财一起回家。

再说,守禄怀疑妻子与弟弟有不正当关系,才借故离开。他到街上买了杀人用的尖刀,喝了许多酒,闲逛一天,准备深夜回家捉奸。守禄半夜回家,见大门没有关闭,已是很生气,等蹑手蹑脚地来到妻子的卧室外,听到里面传出的竞是男欢女爱声,顿时怒不可遏,七窍冒火,推门而入,举刀便砍,将男女二人全部砍死。黑夜之中,两人一声没吭就断气了。

守禄也没辨别死者都是何人,便怒气冲冲地赶到杨氏家,一脚踹开门之后,就狂喊:“家里有人就快出来!”杨父听到动静,出来一看是女婿,还没有来得及问候,就听女婿怒吼:“你女儿拐坏了我弟弟,刚才我把他们都杀了,你去收尸吧!”杨父讲:“大半夜的,你说什么胡话,我女儿与你弟弟都在家里睡觉呢!”这时杨氏与守财也都前后出来,守禄一见妻子与弟弟都在,顿时惊呆了,便问:“不是你们,那么在咱们家里的那对男女又是何人?”弟弟便把初更发生的事向哥哥陈述一番,大家知道了妇人乃是张王氏,但还不知道那个男人是谁。

疑妻有奸情 酿人命大祸|古代经典奇案

一行人急忙赶到张家,仔细一看,竟是杨氏的亲弟弟杨九成。杨家父母怎么也想不出,自己的儿子,怎么死在了姐姐的床上。原来杨九成与张王氏一直有染,当守财赶来说把张王氏一人留在姐姐家里之后,杨九成就急忙赶到那里与张王氏重叙旧好,正好赶上守禄回家捉奸,被姐夫乱刀砍死。

发生了命案,肯定要报告官府。守禄一行来到县衙投案,遇到一个人前来投案,也是呈报杀奸。这时的黟县知县名叫唐琦,是云南人,地方志称他“多善政”。刚刚上任就遇上两起杀奸案,不得不用心办理。

唐知县仔细阅读状词,发现两个案件都提到张王氏,便提集众人审讯。得知一人投案的是张廷隆,常年在外经商,很少回家,昨夜回家,撞见妻子张王氏正与方国顺通奸,登时怒不可遏,上前扭住方国顺痛殴,用随身小刀将方国顺刺死,而妻子张王氏赤身潜逃,至今不知去向,方国顺尸身还在自己家中。

张守禄供称:自己昨天因误会妻子与人通奸,回到家中,发现男女二人相抱,登时杀死,等邀及岳父等人看望尸身,却是邻居张王氏与妻弟杨九成。

唐知县见杀死三人,随即亲临现场,检验尸身,与所供相符,案情也就大白了。面对一起当场杀死奸夫案,一起错杀奸夫淫妇案,唐知县是如何进行判决呢?清代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判词中写道:

廷隆虽有不可辱之气,但律有明文,奸妇逃离奸所,审系因奸,本夫应杖八十。惟奸妇已于别处奸所毙命,得照登时杀死律,予以勿论,但令将妻埋葬。

判词交代得很清楚,按照《大清律例·刑律·人命·杀死奸夫》条规定:如果只杀掉奸夫,奸妇依和奸律定罪,也就是杖八十,然后由官发卖,身价入官。如今奸妇在别的奸所被杀,便可以比照本夫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登时杀死勿论的规定。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古代法律对通奸的惩处是相当严厉的,当场杀死奸夫奸妇,不但无罪,连埋葬银都不出。如果仅杀了奸夫,按照当时的法律,也就打几十大板。因奸妇已在别处死亡,唐知县判令张廷隆无罪,仅仅让他把妻子安葬而已,连挨板子都免了。那么对张守禄误杀奸夫奸妇,应该如何定罪呢?

因为本夫杀死奸夫奸妇在法律上无责,而奸夫奸妇都是应死之人。可是,张守禄因疑奸而误杀别的奸夫奸妇,怎么判决呢?唐知县还是引“杀死奸夫”本律,就是因为所杀是应死之人。唐知县如何对他进行拟罪呢?

惟守禄并非本夫,所杀乃应死之人。本县亲验尸身,下体裸赤,不挂一丝,禽兽之行,死有余辜。守禄既系杀奸,应引捕亡条内应擅杀之律,庶情与罪,两得其平。准予收赎,追银四十两,给予死者之家营葬。

这段判词强调张守禄所杀是应死之人,因为他们的行为如禽兽,既可耻又可恶,唐知县称自己亲自检验尸体,看到奸所的情况,奸夫奸妇本无可卸责,即便是被杀死,也是死有余辜,因此按照擅杀应死之人来确定张守禄的判罚。按照《大清律例·罪人拒捕》条规定:“罪人本犯应死之罪,而擅杀者,杖一百”。因此守禄应该受到杖一百的刑罚。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这类犯罪的刑罚是可以收赎的,因此判定张守禄出银40两。为什么出银40两呢?按照法律,本应该追丧葬银20两,因为所杀是两条人命,所以令其出银40两,把两个死人埋了。那么张守禄平白无故地怀疑妻子与弟弟有奸情,是否应该处罚呢?

唐知县将杀死奸夫奸妇的人都勿论,在当时社会,地方官对男女通奸的重处,是有法律依据的,但随便怀疑人,法律却没有规定。如果按照《不应为》条规定,轻则答40,重则杖80,如果将张守禄进行笞杖,固然是罪有应得,但笞杖以后,兄弟的情谊,夫妻的感情,都会因为笞杖而破坏,所以唐知县仅仅用言辞警告,而没有进行处罚。从这个案例,可以知道古代非常重视民风,对丑恶行为惩处相当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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