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1955年,成立电力工业部。 合:1958年电力工业部与水利部合并,首次成立水利电力部。 分:1979年,水利电力部分设为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 合:1982年,再次将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合并,二次设立水利电力部。 分:1988年,撤销水利电力部,成立能源部和水利部。 立:1993年,撤销能源部,第三次成立电力工业部。 立:1997年,国家电力公司成立,按照政企分开的要求,接管电力工业部所属的企事业单位。 撤:1998年,撤销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作为国务院出资的企业单独运营。 分:2002年,国家电力公司拆分成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华能集团、中国大唐集团、中国华电集团、中国国电集团、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和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等11家公司。 立:2003年,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成立,行使电力市场监管职能,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目标初步实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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