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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鹏程|追忆似水年华的身心中介

 369蓝田书院 2020-02-02

中国人重视文字,喜欢书写、不信任言说,最明显的表现就是金石刻镂。口说无凭,必需留下字据,而字还要刻镂于金石,期以不朽,这才安心。世界上没有其他民族是如此的。

刻石文字,不但是要写来给别人看的,还要相随于地下,在墓室里说明人生。世上也没有其他民族如此。

一、
一般说“镂于金石”,可是金早而石晚。商周多铸文字在吉金上,石刻,像石鼓猎碣这种就罕见了。

旧说石鼓为周宣王时作,但诸家考证,颇疑它不应如此之早,就是因为石刻之成规模,恐怕还在秦。

秦昭王或惠文王时便有诅楚刻石;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又在芝罘、会稽、琅邪、秦山、峄山等地刻石铭功;石鼓也有秦文公、穆公、襄公、始皇诸说。故我认为刻石可能与秦之风俗有关,中原甚至楚越则都是只铭金而少刻石的。“金石可镂”这个词,出自荀子,而荀子就也是入过秦的。

到了汉朝,刻石仍以图像为主,文字甚少,大批文字之刊刻须迟至东汉。这也可说风气之扩展毕竟还须要时间。但自兹以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了,刻碑、刻石经,皆洋洋洒洒,蔚为大观。

这些石刻,很早就被用为考史之材料.如宋代欧阳修是《新唐书》的纂修者,但同时也是金石收藏家。他的《集古录》便谈到许多石刻文字的史料价值,以及可以补正史传之处。今存《集古录》十卷本,后六卷都是关于隋唐石刻的,可以想见他修《新唐书》时一定也参考过这些数据。

清代金石学大盛,石刻更是获得空前的关注。而其中唐人墓志因系唐代埋入地下的第一手历史实物资料,尤获重视。是研究唐代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及唐代历史地理新的实物资料,关系到隋唐史及唐史研究的突破和深化。晚清以来,劳格、陈寅恪、岑仲勉、唐长孺、谷霁光及西人沙畹、伯希和等重要学者均曾利用新发现唐人墓志进行相关研究,取得耀眼成果。

近年来唐人墓志不断发现,数量远逾清朝。考古、中古史、文学史、书法史、社会史、妇女史及历史地理学等各界学人也对之愈来愈关注,饶宗颐先生甚至称之为“继甲骨、简牍、敦煌写卷、内库档案之后第五种新出史料”。

毛汉光先生在其《唐代墓志汇编附考》也说过在他所收唐代拓片中,百分之九十的碑铭中人物不载于正史,而且碑志中人物的数量是两《唐书》中人物数量的两倍。从字数上来看,碑志的字数更超过了两《唐书》的,而这“在历代历朝之中,唐刻乃是独有的现象。”“所以就唐墓志而言,已不仅仅是以石刻证史了”。

二、

墓志铭,这种形制出现于东汉末年,亡者入墓,无不有志。其渊源则可能来自秦之刑徒墓铭。

    
早期端方曾收集过二百余块刑徒砖,将其中一百三十三块编入了《陶斋藏砖记》,但并未引起重视。后来陆续又有出土,一九六四年,中科院考古在洛阳偃师获得刑徒墓砖八百二十余块,为最大宗。砖铭记录了刑徒的部属、技能、狱所名称、刑名、姓名和死亡日期等。起自东汉永初元年(公元107年),止于永宁二年(公元121年)。一九七九年在始皇陵西侧又出土刑徒瓦志十八件。记有刑徒的地名、人名、爵名和刑名。故可推断由刑徒瓦铭到刑徒砖铭是一条线的发展。

尔后魏晋时期的墓砖志,应该就是这条线的继续发展。如《魏景元元年张普墓砖》、《张使君兄墓砖》、《魏正元二年徐氏砖》和晋《成晃墓志》、《徐义墓志》等都是,墓志铭渐渐定型。北魏隋唐,则踵事增华,风气愈盛。

东汉、西晋的墓志,记载仍然十分简略,仅题姓名、卒年、葬地而已,后来就词繁采胜了。

汉人如此,胡人也仿效成风。尤其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推行汉化政策以后,规定拓跋氏死后不得“还葬代北”,于是贵胄勋戚,多觅窀穸于洛阳近郊北邙山。墓志的规制也愈趋方形,开始配有志盖,从选石、打磨,到书丹、镌刻,都愈来愈讲究,装饰精美。或如《元晖墓志》四侧刻有四神和云气纹;或如《冯邕妻元氏墓志》志盖和四侧刻异禽怪犬和精美的图案。还有将墓志刻成龟形,志盖刻成龟背的。所以这时墓志已成为集书法、画像、雕刻等为一体的艺术品了。

墓志制形本身也颇有变化。隋及初唐,墓志盖顶宽大,余斗杀小,志盖、志侧多无纹饰,或刻忍冬蔓草花纹,遒劲大方。盛唐以后,斜杀渐大,益顶逐次增高,呈覆斗状,纹饰多刻蔓草、海石榴、四神十二时像,线条丰满舒张。德宗建中以后,多刻四神、海石榴、云气,题材多样,纹饰繁缛,而线条则松散无力。

但美术毕竟是附带的,墓志的重点是文字,因为它的功能,是用以备后嗣觅踪辩识。故《文章辨体序说》云:“墓志,则直述世系、岁月、名字、爵里,用防陵谷迁改。”

整个墓志可分成两个部分,一是盖,篆署朝代、官职、姓氏;盖下为志,上刻志文,详载死者官职、姓名、族源、生平事迹、卒葬时地、配偶子嗣及对死者的赞颂言辞等。置于死者棺柩前,埋在墓穴中。志多方形。

铭文又略分为三部分,一是志题,写明朝代,志主职官、姓氏、籍贯等;第二部分为志文,记述志主身世,即世系爵里、生平事迹、配偶子嗣、卒葬时地;第三部分为铭文,即歌颂悼念死者的内容。

但这只是一般状况,细说非常复杂。例如墓志标题的名目其实就多种多样。除了最常见的墓志、墓志铭、墓志铭并序(叙)三种外,还有墓、墓铭(并序)、墓表、墓记(并序)、墓志文(并序)、墓铭(并序)、墓志铭(并序)等等。而光是首题,官宦墓志首题的职官书写、题尊与题终、题终趋尊倾向、夫妻合葬墓志首题的书写、夫妇合葬墓志的不同情形、合志题不书妻、题书妻的特例、首题中的郡望、唐中后期郡望入题的现象、郡望入题的原因、葬俗变化与题书郡望的增多等,均是谈不完的话题。

同样,墓志撰者署名位置与礼仪也颇有变化,涉及文体格式、文体变迁等问题。

南北朝后期,墓志始有撰、书人姓名,然仅少数。初唐亦寥寥无几,至盛唐而渐增,中唐以后,几乎都必有撰、书者姓名了。举世以得名家手笔为荣,不惜重金为酬。志文亦不像前代只记爵里姻亲、简述行谊了,而是铺叙功徳,漓辞撷藻,甚至多达千字。

署名部分。前已说了,初唐前期,大多墓志不书撰者姓名;少数书名,位置也还不一定,署名于文后或文中者较多。初唐后期,撰者署名于文前渐成趋势。盛唐,署名于文前者继续增多;到中晚唐,署名于文前已成惯例,署名于文后者极为少见。初唐,以前尊后卑的署名方式为合礼,其后则无论尊卑皆署于文前才是定格。

此外,墓志本来是丧家请人追述死者生平与功德的,但自晋代陶渊明起,即有了自己给自己写墓志的情况,自己回顾一生,盖棺定论。此虽文人狡狯,然而至唐却颇成风气,自撰墓志铭也还不少。

反之,则是自己不写,也不托人写,一切委诸职业撰志人。在洛阳出土的唐代墓志中,就有不少志文几乎相同或大致相同。例如千唐志斋所藏唐代五十四位宫人墓志即是如此。这应是职业志文撰者自备一稿,然后根据不同情况略予调整就付刻石的;也可能根本就是刻工据一个通用底本做的。因为这些宫女身世本来也就相似,又无家人为之经纪丧事,故只能草草如此了。

换言之,墓志作为一种与碑诔相似的文体,盛行于南北朝隋唐,虽写毕入墓,不见天日,却是当时极重要的文字。著名文家,往往以写墓志为治生之法,也都会把把所写过的墓志慎而重之地收入文集中。故对这一文体的体制和演变,乃是我们必须了解的。唐代墓志以骈体为主,亦可让我们明白唐代文学发展的整体趋势,扭转五四运动以来研究文章学者偏重古文而忽视骈文的倾向。

三、
  
作为史料的墓志,自有特点。
    
首先,墓志与刻于墓外的神道碑、墓碑等不同,乃是与死者一同埋入地下的。入墓之后,除非墓室重建,墓志其实并不示人,一般是见不到的。有若干墓志,因请名家撰文,作者留有底稿,被收入文集中,或家人保存了抄本,才得以流传,其他大部分均不见天日。这种文献,虚美曲笔或伪造事实的情况都会比较少,骗死人,毕竟没有必要。

其次,墓志形制比墓碑小得多,故叙亡者生平也较简要,虚饰浮辞较少,讲的都是重点。

但是,三,志做为文体的一类,其体与碑、诔相近,仍是有文采的。所以它本身也有其文学价值。四,由文体看,《文心雕龙》和《昭明文选》都只收入碑、诔、哀、吊和行状,墓志铭均不在其讨论范围。他们论铭文写作之体例与传统时皆与墓志铭无关,主要认为铭是劝戒用的。因此,若不是因墓志入土,两君不易得见,故置诸不论不义之列;那就可见北魏隋唐才是墓志铭这种文体真正成形且蔚为大宗的时代,故他们还来不及讨论。

所以隋唐墓志又是一批特殊的史料,因为它的数量大大超越前代。像隋朝虽只有短短三十七年,而已见出土墓志二百余方。唐代则更多,光一个千唐志斋就收藏了唐代墓志一千多呢!可是入宋以后,这种盛景却陡然下降。叶氏《语石》中便提到:“宋墓志新旧出土者视唐志不过十之一,元又不逮宋之半。”

对于这种现象,研究者或谓唐以后人们仍然热衷于在墓葬中写放墓志铭,文人撰作也同样多;只是人情贵古而贱近,所以唐代墓志出土,大家珍若拱璧,宋元明清墓志则随手散弃,无人捡拾。
   
可是,就算过去出土的唐以后之墓志都被丢掉了,新出土的,数量也远远不能跟唐比。至于质量,那就差得更远了,无论刻工、书法、史料价值,都逊于唐朝。因此,我们可以说唐代是墓志这一文体及礼制的高峰,其史料和艺术价值也最高。。
这么多的墓志,内容包罗万象。传统的研究,主要是作为正史及传世文献的补充。所谓证史、补史、纠史,起着补偏纠谬的作用。
例如大家都知道隋大业14年(公元618年)炀帝死,隋朝当即亡了。而其实炀帝死后,王世充即在洛阳拥立杨侗为帝。次年,他才废掉杨侗,称帝,国号“郑”。屈突通的墓志便记载了当时随李世民一起讨伐王世充的战争细节。
  
王世充盘踞洛阳期间,洛阳百姓惨遭蹂躏。孙光的墓志中又记录了当时洛阳的惨状:“初,隋末土崩,洛中云扰,米遂沸腾,斗至十千,顿踣于是成行,骨肉不能相救……”。正好可以印证《新唐书·王世充传》:“粮且尽 ,人相食,至以水汨泥去砾,取浮土糅米屑为饼,民病肿股弱 ,相藉倚道上”的记载。
  
武则天登基后,重用酷吏周兴、来俊臣,株连无辜,实施恐怖统治。程思义墓志中对此亦有描述:“王侯将相连头下狱,伤痍诛斩,不可胜数……公卿侧足,行路掩首……”云云。
  
神龙元年(公元705年),武则天病危,宰相张柬之等人发动政变,逼武则天传位于中宗李显,恢复唐之国号与制度。崔泰墓志云:“乃与绿林将军恒彦范等共图匡复,中兴之际,公有力也,中宗嘉之。”自称也参加了这次政变。故后来由于中宗无能,韦后与武三思勾结,驱逐了张柬之,崔泰也遭贬官,“左迁开州刺史,降为资州司马,历践险途,罔有宁岁”。
  
公元710年,韦后与其女安乐公主合谋鸩死中宗,立李重茂为帝,由她临朝称制。不久,李隆基发动政变,带兵入宫杀死韦后等人,立其父李旦为帝,是为睿宗。这一系列的宫廷政变,在董怀义的墓志中均有记载:“会逆贼马秦客等,潜行鸩毒,中宗暴崩,韦氏称制。奸人掌营卫,凶戚居要津。公翊戴皇帝,斩关通禁,数刻之间,尽殪凶丑 。”

千唐志斋收藏的这一批时间连贯的墓志,刚好跟正史和传统文献之相关记载可相呼应,是研究唐代宫廷史不可忽视的。

接着,天宝十四年,安禄山史思明起兵造反。《元真墓志》中记有:“贼臣思明再侵京邑,纵暴豺虎,毒虐人神,丘垅遂平,失其所处 。”说明叛军所到,生民百姓流离、百姓涂炭。第二年安禄山在洛阳称帝,国号大燕,年号圣武。洛阳圣武观女道士马凌虚的墓志,即刻于他称帝的当月。据志文可知,道观原名开元观,因慑于形势,改称圣武观。年轻的女道士马凌虚“光彩可鉴,芬芳若兰”,“挥弦而鹤舞,吹竹而龙吟”,是个很有艺术才华的绝色佳人。结果被安禄山的幕僚独孤公掳去后,“未盈一旬,不疾而终”。所以这个墓志更是一则不幸生命的具体见证。

从这个意义上说,墓志无愧“石刻唐书”的称号,可以补充许多历史细节、印证相关记载。

近年对墓志的运用,其实又超出了这个范围和意义,研究热点甚多,例如以墓志对唐代文人的生平资料进行补充;进行唐代家族史研究;全唐文或个别唐代文人文集之辑补;一般人物的墓志所反映出来的社会历史文化现象;墓志文体研究;历史地理;妇女史等等。

相对于正史、别记,墓志有独特的作用,是了解墓主所生活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层面真实状况的重要载体。以女性史为例。一般正史、别记中对女人的纪录均很简略,跟男人不成比例。墓志恰好不然,每个时代都有女性墓志铭、每个女人也都有志。所以女性墓志铭,是再现女性生活风貌和当时的社会观念的绝好材料,对研究女性史、家庭婚姻史等等都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
    
近年研究者或利用唐代墓志来考察女性一生不同阶段的生活;或分别利用志主为男性或女性的墓志内容,来统计夫妇双方去世年龄的比例、合葬情形、寡居生活,以及冥婚和不婚女性的状况;或利用墓志铭的书写格式,考察唐代女性在一生中不同阶段的形象;或藉此研究妇女与佛道信仰之关系、家庭地位、母子关系等等,都有突破往古的成绩。
    
此外,唐人墓志中有丰富的唐代地名、政区地理、军事地理、交通地理、文化地理包括唐人地理观念信息,都是正史文献很少记载的资料,值得给予充分重视。现今学界对对唐人墓志中所涉及的生态、灾害、交通、政区、地域、人地关系、地域观念等也颇有一些研究成果,引人瞩目。
    
例如唐代两京的规模、形制、坊里等问题,历史文献有韦述 《两京新记》、宋敏求 《长安志》、徐松《唐两京城坊考》等,但对街市坊里、苑囿渠池、名人宅第的分布和位置等许多问题仍未明了。墓志中的相关记载就可以弥补文献记载的空白。两京名人宅第、公主王孙宅第、陈朝陈氏皇族后裔宅第、宦官在两京的宅第、西域胡人在两京的宅第、唐代文学名人及其书画家的宅第、流寓隋唐两京的高丽、百济人的府第名称和位置、两京城内外佛寺道观,祅教景教摩尼教的寺院位置与分布等一些原来不懂的问题都可以解决。
  
而近百年出土唐人墓志中所记录的仕宦政区,又几乎可以覆盖唐朝所有道、府、州 (郡)、县。也就是说,唐朝设置过的政区,以及文献记载遗漏的若干州、县、乡、村、里,都可利用墓志复原。特别是不同时期墓志所载政区大致能反映唐朝行政区划及其地名演变的基本过程,且对文献失载阙漏者有重要补充价值。此外,利用墓志还可探讨唐人人地关系认识、地域文化观念、星野观念、堪舆风水、灾异观念及其南北文化观念等。
 
四、
    
墓志另一显著价值是艺术。
    
艺术,在今天可指音乐、绘画、雕塑及各种工艺,但在古代主要是书法。书法之主要载体,是简、牍、帛、纸、金、石。石刻中,墓志为一大宗,但因墓志多在地下,故古人论石刻书风多只能据碑或摩厓等立论,现今这一大批墓志正好可补书法史之缺。
    
墓志分两大部份:盖与铭文。盖仿墓碑上篆额之制,也用篆;铭文则以楷书为主。先说盖。

千唐志斋藏唐代墓志的篆书志盖,形式多样。如《颜瓌墓志盖》、《卢思庄墓志盖》、《韩思墓志盖》等,都是字势长方,对称的纵引之笔成合抱之势,起笔重,中段不提笔,收笔渐行渐提,出锋较细,势若倒薤叶,又如悬针。这称为倒薤篆(悬针篆),滥觞于汉,三国时魏国如《孔羡碑额》等继承之,千唐志斋这些志盖便是这类篆书的遗绪。
   
还有一些属于这类篆书的异态,虽沿袭这类篆书的基本写法,但笔画任意盘绕、随意增减,喜用尖锋,垂笔作悬针状,而下端向外分张,旁斜逸出,对称的纵笔作束腰式。如《亡宫人墓志盖》、《丁范墓志盖》、《王进墓志盖》等。

与此相近而又不同的是《康武通墓志盖》。篆法奇特,字势开张,对称均衡,垂脚外展,富有个性,类似于汉《张迁碑》的篆额。

《田夫人墓志盖》、《王安之志盖》、《君墓志盖》等,则与东汉《白石神君》碑额和三国时魏国《上尊号奏》及隋代碑额的风格相近。在方整肥厚的笔画两端的圆头上有意挑出一锋尖,类似鸟头或鸟啄,强化装饰性,近于北魏《于景墓志》(526年)篆盖。

这些都属于汉魏遗风。到玄宗以后,因李阳冰篆书崛起,遂出现了不少接近李氏篆法的志盖。

如天宝十年《王承裕墓志盖》的“大唐故太原王府君夫人高氏合墓铭”就具有李阳冰篆书细劲匀利的风格。同年《高琛之夫人杜兰墓志盖》、大历三年《崔众甫墓志盖》、贞元六年《程俊墓志盖》、太和五年《崔弘礼墓志盖》、大中十一年(857年)的《李耽墓志盖》、咸通十四年(873年)的《崔纾墓志盖》等同属此类。可以说自玄宗朝至唐末,墓志盖篆书追摹李氏已成风气,。

墓志铭部分,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楷书。现在一般论者,喜欢以草书,特别是以狂草来代表唐代精神,以为这才符合所谓大唐气象。殊不知这纯粹是现代人的想象,传统上说“唐人重法”才是历史事实,墓志就是明证。

其中一部分延续北碑而渐成唐楷面目。如《大唐故田夫人墓志铭并序》《故亡宫六品志》,《马凌虚墓志》等,用笔还承袭北碑,以方为主;结体左低右高,将唐代的端正与北碑中的欹侧相结合,平正中有峻利。其中《马凌虚墓志》书刻晚于《多宝塔碑》六年,此时褚书风行天下,颜书也已开始流行,却仍可见到这类书风,足证北魏书风之传统仍是很有生命力的。

另一大批则可看到虞世南、褚遂良的影响,墓志中遍布着神似他们的作品,可征一时风气。褚遂良的影响似乎尤其大尤其久,千唐志斋藏石中几乎有一半都属于禇体书风。

受褚遂良影响的作品较为瘦劲。颜真卿那种朴拙凝重的书风,则大约要到贞元以后才渐流行。如《孙公夫人李氏墓志》,《柳延宗墓志》《李邕墓志》等可为代表。

除这三大类之外,还有不少隶体、行书或杂体。

隶书在南北朝时渐衰,到唐高宗、武后时期开始复苏,至玄宗朝而昌。玄宗曾“锐意作章草八分”,故社会上写隶书之风气渐盛。墓志中对此亦有所反映,这一段时期的隶书墓志便有十余方。只不过,这些所谓的隶书墓志其实只是以隶为主而已,有隶书笔意,捺笔突出;但其中还不免间杂以楷法,有时显得不隶不楷。这当是因隶法尚未复原之故,所以是书法史上有趣的材料。

糅杂更甚的是篆隶杂糅,以追求文字的装饰意味和审美效果。这类墓志多出现于隋末唐初,以《袆士华墓志铭》,《顺节夫人墓志》为代表,书体多参杂篆隶,或直接三体杂糅,,初唐大书法家欧阳询所书《房彦谦碑》即与此接近。

行书不多见,《锦州刺史赵府君墓志文并序》可为代表。行书本不宜用来写墓志这种庄重的文体,但因太宗曾以行书入碑,所以也有若干以行书写的墓志,弥足珍贵。

后世学习书法,都取径唐贤碑拓。但唐人碑拓难得,后世传习,多仰赖宋人所刻阁帖。阁帖屡经传摩翻印,字迹或肥或瘦,神气或漓或散,士林遂以为病。至清乃有提倡北碑者,把学唐的称为帖派,倡言要尊碑“卑唐”。其实那些法帖在唐代原本也多是碑刻;唐碑之原刻,这些尊碑的人也未尝不尊,所以碑帖之争,徒成近代书法史上一段公案。大量墓志出土,更打破了原先碑帖分立的思考框架,提供了更开阔的、更多元的视野,所以未来也必然会大有助于书法艺术的探索。


                                      龚鹏程

龚鹏程,1956年生于台北,当代著名学者和思想家。著作已出版一百五十多本。

办有大学、出版社、杂志社、书院等,并规划城市建设、主题园区等多处。讲学于世界各地。现为美国龚鹏程基金会主席。擅诗文,勤著述,知行合一,道器兼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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