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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

 板桥胡同37号 2020-02-04

市人社局日前发布通知,为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死亡的,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扩大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七)项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时限以医疗机构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时间为起算时间。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原则上当日申报当日受理当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其中,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提供申报材料的,用人单位承诺后可“容缺后补”。对于须进行现场调查的,原则上应采取电话、视频等不直接见面接触方式核实,并保存好调查核实证据资料。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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