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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镜湖区关于小区、村庄封闭式管理的通告(第5号)

 洁洁赢 2020-02-06

镜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小区、村庄准封闭式管理的通告

(第5号)

为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全区所有小区、村庄实行准封闭式管理,具体通告如下:

1、对小区、村庄实行准封闭式管理,原则上所有小区、村庄只保留1个进出口。在非主要通道拉警戒绳进行隔离(有物管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无物管小区由所在社区负责)。进出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废弃口罩定点收集。

2、严禁外来人员和车辆(含外卖、快递、送奶、送报等人员)进入小区、村庄。各居(村)民严禁与他人会面(包括不居住在一起的近亲属)。无非常特殊情况不得举家外出。

3、严控居(村)民出入。每个家庭(居家隔离的除外)每天可指派一人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外出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上班外,均不得外出。

4、立即关停小区内文化、娱乐、宗教等人员密集场所。居民不得在小区内集聚、聊天、串门、遛狗等。“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并第一时间报社区备案。

5、全部暂停所有小区里各类工程施工(含室内装修)。涉及民生的水电气维修,应报社区同意,并对施工人员测温和登记后方可进入。

6、社区及物管企业要对近期市区外返芜人员登记造册,逐一排查。市区外返芜人员一律要向社区报告,并按规定自行居家隔离,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及时拨打120,并向物业公司及社区报告。

7、各社区要利用通告、标语、喇叭、微信群的等多种形式在小区、村庄加大宣传,确保家喻户晓。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示范带动作用,管好自己、家人,带动亲戚、朋友、邻里,不出门、不串门、不上街、不聚集。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协助社区工作人员做好劝阻、登记工作。引导居(村)民理性面对疫情,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盲目跟风抢购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

8、由所属街道牵头,发动小区内的社区党员、机关干部、中小学教师、志愿者等,成立临时党支部,统一佩戴红袖章上岗执勤。建立区领导包保街道,街道班子成员包保社区,社区“两委”成员包保小区,小区楼栋长包保楼栋四级包保制度,全天候协助社区及物业管理公司对所有小区、村庄进行值守、排查、巡逻、劝导。

9、落实属地原则,对所有小区、村庄建立包保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有物管小区要加大巡查力度,对落实通告不到位的物管公司要依法处罚,并纳入物业企业黑名单管理。无物管小区由所属社区安排人员值守、排查。

10、拒不执行本通告的单位及个人,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

镜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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