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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3.35万可领500万扶贫款?这是“西部人力资源开发”传销骗局

 葡萄前峰 2020-02-06

投资33500元按照“五级三进制”组成层级,上平台后可以领取300万至500万不等的扶贫款?实际上这是传销骗局。2月5日,鹰鉴从宁夏贺兰县人民法院了解到,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宝林镇女子杨某芳加入该传销后,积极发展下线,成为该传销体系的大经理,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查明,2017年12月,被告人杨某芳经孙某凤介绍到贺兰县加入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以“西部人力资源开发”、“双向扶贫、短期移民工程”,“领取扶贫款”、“入股分红”为幌子,虚构“银川分公司”和“深圳总公司”,虚构“由西部人力资源办审核通过后,面签拿钱,跟政府签合同”,结合“全国文明县城”、“纳税百强县”等,讲解传销组织分红模式。

该传销组织规定,投资的方式是一份3800元,10份33500元,虚构政府优惠9份,每份优惠500元,投资后以直接、间接提成的方法分红,按照“五级三进制”的模式组成层级,以上平台后第一天坐飞机到深圳入住五星级酒店,第二天到西部珠宝城佩戴黄金标志(内部称毕业证),第三天旅游并返回银川,能赚300到500万为诱饵,鼓励、吸引他人参加传销组织。

杨某芳加入传销组织后,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了高某、陈某、刘某、周某寒等70人以上下线人员,成为该传销体系的大经理。

2018年4月,杨某芳到深圳佩戴“黄金标志”(一个黄金戒指、一个黄金项链、一手链),并于同年5月22日,在上线垫付的帮助下,在德胜工业园区奔驰4S店购买一辆价值30万元的黑色奔驰车。

杨某芳从深圳回来后,为使传销组织规模壮大,使更多的下线人员加入传销组织,开始管理传销体系,在传销组织中负责订工作(预定讲课的时间、地点、负责讲课的人)、出工作(讲课)、跨体系订工作、出工作、给下线人员讲传销模式、安排新人“走大环境”、签合同办理申购、给部分下线人员发工资、向下线人员展示去深圳佩戴黄金标志成为“成功人士”的照片、展示奔驰轿车及车钥匙照片、负责体系的人员管理和生活安排等。

在此期间,杨某芳转发编造的《传说贺兰是牢房,其实贺兰赛天堂》、《天安门,建银川,国家西部画个圈》顺口溜和《欣兰广场解说词》,曲解国家政策,诱骗下线人员继续发展下线。

杨某芳还伙同张某立给不能一次性付清申购款的下线人员垫付申购款,次月起从被垫付申购款的下线人员的工资中扣除垫付款,以鼓励新人加入传销组织。

2018年6月1日,贺兰县公安局民警在贺兰县亲水嘉苑小区11号楼将正在给下线人员“讲课”洗脑的杨某芳现场抓获,并当场扣押“西部人力资源开发办双向扶贫短期移民工程讲解图”等传销资料和一辆奔驰轿车,以及其传销下线人员的名单。

2019年2月26日,贺兰县检察院以起诉书指控杨某芳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贺兰县法院提起公诉,贺兰县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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