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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的民族划分及其民族政策分析

 昵称14979747 2020-02-10

  二、泰国各民族人口及分布情况

  根据泰国学术界统计,除泰族外全国共有61个少数民族,按语系分类,泰国民族人口及分布情况如下所述。

  (一)泰语系族群

  泰语系民族共有24个,其总人口占全国人口的94%。如表1所示,泰语系中,中部泰族人口最多,总人口为2000万人,其次是泰国东北部的佬伊萨族,总人口为1400万人,排在第三的是泰国北部的泰延(功勐),总人口600万人,第四是泰国南部的南部泰族,总人口为450万人。泰语系中人口最少的支系是清莱的泰雅,总人口仅300人。  

  (二)南亚语系

  在泰国属于南亚语系的民族共有22个。学术界一般认为南亚语系族群是东南亚的传统土著民族,其语系大概有150个支系语言。泰国的南亚语系各民族属于孟高棉语系,人口最多的是泰高棉族,总人口为140万人,人口最少的是居住在干乍那武里府的撒瓯茨族,共50人。嘎松族、撒瓯茨族、萨该族、萨玛惹族、嗾族(塔翁族)、黄叶族、拉美他族(罗)等8个民族目前使用本族语言的人数越来越少,泰国学界认为随着社会发展,这些族群可能丧失其语言和文化。在表2中,越族被归入南亚语系民族,但是在中国语言学家的最新研究成果中,把越南语归入汉藏语系越芒—壮侗语族。

  (三)汉藏语系

  汉藏语系人口主要分布在泰国北部和西部地区,共有11个民族。克伦族是汉藏语系中人口最多的民族,总人口为35万人,内部分为3个支系(根据内部自称分类),其中斯戈克伦(斯高克伦)人口最多。清迈府和清莱府的云南华人(贺族),总人口为20万人,其中包括了从中国云南移民过去的汉族和回族人口。拉祜族(木瑟人),总人口为8万人。缅族、景颇族(克钦人)人数未见官方数据,两个民族内部的支系分类也比较复杂。在Joachin schliesinger的Ethnic Groups of Thailand Non-Tai-Speaking Peoples(2000年)的调查中,景颇族人口为370人左右。贡族(邬贡族)、佧雅、巴东和彼苏族是汉藏语系中人口较少的,均不足千人。

  (四)南岛语系

  南岛语系民族大多是东南亚南部的土著人,主要分布在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等国。泰国南岛语系民族主要分布在南部与马来西亚接壤的北大年、陶公、沙敦、也拉等4府,人口最多的是信奉伊斯兰教的马来族,总人数达到90万人。这一地区在历史上曾经是一个独立的小国——北大年王国。从1786年到1832年的46年间,北大年王国同暹罗(泰国古称)之间发生了5次战争,北大年最终被泰国征服,从此臣服于泰国并确立宗藩关系。1909年这一地区通过签署《英暹条约》被曼谷王朝正式兼并。莫肯族和乌拉拉威族(莱族)是南岛语系中人口较少的民族,目前因其居住地经济开发等原因,其语言和文化面临危机,拥有的土地也随之流失。

  (五)苗瑶语系

  苗瑶语系族群主要分布在泰国北部。苗族(蒙人)人口为15万人,分为白苗和青苗两个支系。瑶族人口为4万人。这两个民族比较相似,都是从中国经过漫长的迁徙历程最终到达泰国的,据称苗族大概是100年前进入泰国的。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跳转到: 三、泰国的民族政策及其实践

  自曼谷王朝建立之后,泰国一直主张并鼓励本国的少数民族融入泰国的主体民族—泰族,但其同化政策及实施过程,对各个少数民族带来的影响差异也较大。目前泰国制定的民族政策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泰国对南方信仰伊斯兰教少数民族群体的政策、泰国对华人的政策以及泰国对山地民族的政策。目前学者的研究主要阐述了上述指向明确的政策对少数民族带来的不利影响,但缺乏深入的探讨。笔者认为,从泰国的政治制度变迁入手,探讨泰国民族政策的形成及发展变化非常必要。纵观泰国历史,其现行民族政策发轫于曼谷王朝君主专制时期,后来在君主立宪制时期得到进一步强化,并一直延续至今,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曼谷王朝君主专制时期(1782—1932)

  1.曼谷王朝初期(1782—1868)。从泰国曼谷王朝建立开始,中央政府和贵族一直试图用同化政策来同化异民族。但早期在国家权力扩张和权力集中的缓慢发展时期,中央政府没有直接改变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同时在曼谷王朝初期经济扩张的背景下,佬族、孟族和华族人口数量急剧增加,其中包括被强制和自愿迁徙到泰国的人口。曼谷王朝初期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是税收,中央王朝需从这些不断增长的少数民族人口中增加税收收入,因此,该阶段的同化政策并未大力实施。

  早期的曼谷王朝从拉玛一世到拉玛三世,仍然极力保存暹罗传统的社会经济以及体制,认为西方文化将给泰国社会带来威胁。但是到了拉玛四世孟固王时代(1851—1868),一改先代国王闭关锁国的遗风,实行全面的社会改革,并与西方多国建立外交关系,使暹罗开始脱离旧的传统,为后来朱拉隆功(拉玛五世)时期的社会、政治、经济改革铺平了道路。

  “暹罗同西方国家的关系,在曼谷王朝时期有了变化。”尤其是孟固王继位之后,是暹罗与西方国家开始频繁接触的时期。“跟欧洲之外的其他国家一样,历史将暹罗在19世纪与欧洲帝国主义的斗争视为是现代民族国家产生的重要因素。”而泰国民族国家的构建与当时西方传播的民族意识的产生直接相关。

  2.近代曼谷王朝(1869—1931)。从拉玛五世朱拉隆功统治中期开始,泰国建立了现代法律、新的公务员制度等,并形成了一种新的意识形态,重在强调泰国的民族意识和泰国身份。这种意识形态显然受到西方民族国家思想的影响,泰国国家通过正规的教育系统、佛教教育系统和平民教育系统等培育泰国公民身份和意识。此外,通过仪式、艺术、纪念碑、音乐等加深泰国民族认同,使泰国公民身份特征被外界所感知。

  拉玛五世时期,政府和精英贵族尝试将所有少数民族融入主体民族——泰族,换言之就是把异民族泰化。为了培养泰国国民的民族意识和身份认同感,泰国各地广泛推行泰化政策,但在不同的民族群体中取得的效果差别比较大。其中佬族是泰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于泰国东北部,因此泰国对东北部佬族实行的泰化政策比较广泛和突出。此外当时法国试图将泰国境内东北部佬族迁移到湄公河左岸,引起泰国政府的不满,泰国政府意识到让佬族人认同自己的泰国国籍身份和把佬族人变为泰国人非常重要。拉玛五世朱拉隆功国王因此启动了制定、传播佬族人是泰国人的政策宣传,想方设法让佬族意识到泰族和佬族属于同一种语言、同一个国家。这种以国家的名义进行的政策宣传,实质上就是国族主义建构的手段之一。

  在君主专制时期,虽然国家通过构建各种机制来培养泰国公民身份和意识,但取得的效果有限,这与泰化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有关。例如拉玛五世统治期间仍然允许孟族僧侣用孟语学习佛经。到了拉玛六世,僧侣们才被迫用泰语学习。在对南部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实行泰化政策方面,1910年泰国政府开始在马来族聚居区强调使用泰语。1921年颁布了《初等义务教育法》,要求马来族穆斯林7~14岁的孩子必须到泰国国立小学去学习,无论是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都要遵守泰国教育部的规定。由于马来族穆斯林上层人土担心泰文化、语言的介人将削弱马来文化,这导致了1922年南部少数民族的叛乱。因为南部穆斯林群体的反抗,泰国政府当时对于南部地区的泰化政策有所放松。拉玛五世期间,泰国开始在南部各省依据伊斯兰法庭原则设立法院;拉玛六世时期,制定了一些违反伊斯兰教规定的法则;1923年泰国内政部制定了穆斯林地区官员手册,帮助官员了解穆斯林传统,不做违反穆斯林信仰的事。

  君主专制时期的泰化政策试图通过教育制度、仪式和奖励制度来建立本国公民身份感。少数民族出于教育或提高社会地位等目的,也会主动融入泰国主体民族社会,如清迈的中国商人热衷送自己的孩子到使用曼谷课程的学校上学;清迈学校意识到兰纳权力不及曼谷政府后,也愿意改用曼谷课程,使用曼谷课程的学校逐渐普及到各个地区。泰国东北部的佬族人,为了提高社会地位,也会选择出家,在寺庙学习,使得僧人阶层比其他群体更早泰化,东北地区的僧侣群体曾被认为是受过高等教育、知识渊博的阶层。此外泰国政府和司法部的法律学校开始接收少数民族学生,更加促进了少数民族的泰化。另外,泰国的公务员、教师、军人培训等都具有浓厚的泰族文化教育氛围。

  值得注意的是佬族人,虽然有一部分已经泰化,但仍有部分佬族人保留着本民族的传统,尤其是在泰国北部和东北部农村。即使迁移到中部地区湄南河流域下游灌溉区的佬族,大部分仍保留着佬族人的传统文化,因为他们是群体迁移并在同一地方定居,大多数前往中部地区工作的佬族劳工都没有永久定居,他们会在水稻种植季节之外回家,保留了佬族的婚嫁传统等。

  (二)曼谷王朝君主立宪时期(1932年至今)

  1931年泰国推翻了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君主立宪体制。自1932年后,泰国国民的民族身份和民族认同迅速发生变化。在1938~1944年銮披汶时期,泰国采取亲日政策,实行独裁统治,对内推行民族沙文主义政策,反对华人,鼓吹泛泰主义,进而把国名“暹罗”改称“泰国”,以突显其民族主义的色彩,并强制改变少数民族身份,让他们成为现代泰人。

  披汶·颂堪以“大泰族主义”为其执政要旨。总理办公室为此还颁布训诫——《唯国主义信条》或《效忠民族规约》,其主要内容是:1.热爱祖国胜于生命;2.尊崇佛教胜于生命;3.要成为农业和手工业能手;4.尊老爱幼,服从领导。1939年6月到1942年1月,銮披汶政府陆续出台了12个名为“功塔尼永”的文化训令,其中一个重要目的是在泰国的国民中培养起泛泰民族主义的意识,激发民族凝聚力。他签署颁布的第1号训令就将国名由“暹罗”改为“泰”,后在第3、第9号训令中进行补充,统称所有境内的公民为“泰人”(Khon Thai),并要求每个泰人都应重视和尊崇泰语,并以使用泰语而感到自豪。在銮披汶下发给政府各部门的关于更改国名的说明文件中指出,此举的另一个目的是要唤起居住在境外的泰族的共鸣,以促进境内外泰族人之间的亲密和团结,他的泛泰民族主义思想在这里表露无疑。銮披汶希望国民可以通过文化训令团结起来,共建由泰族主导的国家。

  銮披汶认为衣着服饰是一个国家的颜面,政府必须指导人民的穿着,特别是禁止“不文明”的穿着,如男性在公共场合不能赤裸上身只穿一条内裤,而是要穿外套和西裤;女性不允许穿撩幔尾,需改穿裙子或素筒裙。在第10号训令颁布之后,内政部随即推出关于着装的详细指导说明,着装分为三大类,即普通着装、特殊场合着装和工作着装,要视场合而定适宜的着装。简而言之,无论男女都要穿着外衣、戴帽子、穿鞋子,在一些正式场合男性要系领带或领结,女性还要带手套,在颜色上也有细致的规定。

  训令还要求佬族、华族、马来族等少数民族同化成为泰族,穿泰族服装、用泰族名字、学泰语、信仰佛教等,如不遵守,将被视为非本国人。高棉族、孟族、佬族、兰纳族(泰北)、泰南族、华族等少数民族在该时期纷纷融入到了泰族之中。銮披汶时期的泰化政策,促使泰国许多少数民族融入主体民族,泰化的进程大大加快。銮披汶在位期间施行的诸多文化政策在泰国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已经深入到泰国人的日常生活之中,如泰国的国名,跳喃望舞,使用叉勺用餐,使用Khrap、Kha的语尾敬词,西式的泰国音乐,葬礼上的服饰礼仪等,可以说銮披汶为现代泰国主流文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当然,以上政策的实施,也引起了泰国国内不少少数民族的反抗,特别是马来族,他们因信奉伊斯兰教,拒绝执行不合教规的政策。这也导致了泰国南部马来族对泰国政府的不信任,因此直到今日泰国南部仍然是其国内民族冲突最为频繁的地区,也是泰国政府面临的最为重大的国内民族问题。

  1947年,成为泰国人的愿望在资本家或华人商人中大大增加。国内的资本家或华人商人必须根据泰国法律投资、获得合法土地等,使中产阶级和华人商人变得更加泰国化。由此,华人社会开始接受泰国传统习俗,在学校讲授泰语、泰国历史和社会课程等。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泰国虽然废除了种族歧视政策,但是仍然以同化政策为核心。1955年泰国政府对山地民族继续实行同化政策,从经济、教育和宗教文化各方面进行同化。如1964年,在清迈成立了“山民研究中心”,作为北部少数民族问题的常设咨询机构,它主要在苗、瑶、克伦、拉祜、阿卡和傈傈6个民族中进行活动。该研究中心的任务是研究山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现象,为少数民族的发展和加强行政管理提供咨询。与此同时,泰国政府承认山民有权保留自己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但必须忠于国王、国家和相关法律。

  1975年,中泰建交之后,双方以联合公报的形式正式宣布不承认双重国籍,从政治层面解决了泰国政府对华人效忠问题的担心,泰国政府因此进一步放宽了华人入籍条件。从此之后的华人政策以宽容吸纳为主线,凡是加入泰籍的华人和本国泰族人一样享有平等的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权利。后来随着华人迁入量的减少,泰国政府更好地处理了泰国华人的同化问题,在泰国出生的华人后代已在政治上认同于泰国,文化上也很大程度认同于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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