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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昭佑】论伤官见官

 大道至简64382 2020-02-11

古人有断语:伤官见官祸百端,若非疾病,必当官讼。又有断语:五行伤官惟火人土伤官、土人金伤官,忌见官星,其余者不忌。木火伤官官要旺,富贵。火土伤官官伤尽,运见官吉。土金官去反成官,大富贵。金水伤官喜见官。水木伤官喜财官。

古人对伤官之论有一大堆断语,有的还互相矛盾,让人无法适从。那么古人的断语对吗?可以说是对的,也可以说没有对的。当然,有的学者认为这些断语还有前提条件,加上前提条件则能成立了。就是加上前提条件,还是可以说是对的,也可以说没有对的。

从根本上来说法象产生的六亲六神只是反映社会关系、制度、行为的内容,没有吉凶,其存在的吉凶依赖于本象的易理。事象、物象、现象、意象都是如此。所以,以十神论吉凶其本身就是错误的。但是十神又是类比于五行本象而产生的,又遵循于易理,有符合易理吉凶的必然。

在阴阳吉凶理论的基础上才能恰当地运用这些断语,当然,懂得阴阳吉凶理论也就不需用这些不能成立的断语了。伤官见官祸百端,那么我说伤官见印贫贱凶死,都是有前提条件的,都是能成立的,但是作为类象的断语又都是不能成立的。

 

伤官与官的组合的区分有以下几点:

 

、首论十干阴阳喜忌。

十干阴阳本性与存在的作用决定了其阴阳二气的用法,如甲木,其性为少阳而能助火,其存在的作用能克土,土被克则水不受制,以少阳与不受制的老阴比较,自然是阴盛阳衰。所以甲木喜阳而多以火为用,其用庚也是因水木旺而克木救土,让土有力而克水。太极理论告诉我们,水受克则火自然有气,所以古人有木火伤官官要旺之说,这断语也是能成立的,但是作为类象的断语也是不能成立的。

 

、次论月令阴阳的决定性作用。

十干阴阳喜忌只是构成命局阴阳中的一个主要因素,但命局决定性作用在于月令之气。月令之气的阴阳有其构成的实际状态和平衡要求。这决定了是喜是忌在于平衡,是变化的。甲在火月用水印,喜金官来生水。在水木月喜金官来克木救土,更喜火来泄木生土。伤官见官为用神交战,命运波折而已。

 

、三论组合的影响。

当令之气有当令之气的用法,不是当令之气弱而难成用但也有能成用的用法。因为具体八字为具体存在模式,论作用是在具体存在模式中展开的,其中组合的方式和多少为主要的考虑。就是有伤官见官的组合,也以其各自存在的旺衰最终对阴阳平衡的影响而论吉凶。

 

例,乾:

     辛  庚  甲  庚

     巳  寅  申  午

官杀强、身在旺,又有旺伤与官同柱。

 

论富贵:

阴被伤阳无制,无富无贵。金出起坏作用,劳力之人。见《论富贵贫贱》区分富贵和程度、或只是富、或只是贵、或贫贱。

 

论应事则各组合为小太极分论:

 

婚姻:

土为财。木有制,有火泄木而土有力,婚姻凶。多金制木而旺木不克土,多妻之象。土为忌,旺木不克土,多败之象。制金则木克土而水有气时得妻,土有力时失妻。丁、亥、丙运共有5各妻子,第一位辛在丁运。婚姻之论见《预测婚姻》,区分婚姻吉凶、各段婚姻成败应期。

 

兄弟姐妹:

官杀制比劫的组合而官杀无制,无兄弟姐妹。辛无制无姐妹、庚无制无兄弟。兄弟姐妹之论见《论兄弟姐妹》,区分兄弟姐妹的数量和各个兄弟姐妹在命局中的定位以及吉凶。

 

子女:

火为子女,巳与火局有制,有2子,丁亥运得。子女之论见《六亲六神》。

 

财运:

制火助水时财吉,甲申运得小财,为一生最好的财运。

 

无论论主象和各方面应事与伤官见官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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