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为方便市民朋友网上办、掌上办,福州窗将会推出一系列网办指南推文,欢迎大家转发、关注并留言您关心的业务。 已申请开通E点通网上申报系统账户的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福州市E点通网站(http://fz.)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续保、停保登记。 新参保登记 点击【新参保登记】菜单,输入新增人员信息,带填信息,点击【保存】; 注: 1. 未满16周岁以上人员不允许操作新参保业务!男性满60周岁网上不允许操作调入业务,请到窗口办理!女性满50周岁网上不允许操作调入业务,请到窗口办理! 2. 外统筹区是【省内】的人员,省内转移必须到原参保地开具参保凭证后,到窗口受理,网上不受理。外统筹区参保为【省外】,请输入原参保地信息; 3. 身份证最后以为如果为x,要大写X; 新参保(Excel批量) 注:此功能不含批量续保操作 第一步:点击【新参保(Excel批量)】菜单,点击下载[福州市医保]批量新增模版.xls; 第二步:按照要求填写excel[福州市医保]批量新增模版,编码请参考编码对照表,填写说明; 第三步:导入已经填写完毕的新增模板,错误信息,则在出错明因显示,修改模板之后,再次导入。 调入(续保) 该功能针对停保库人员,调入到本单位中,参加职工医保。 第一步 根据身份证查询需要调入人员信息,然后点击[调入]按钮,显示人员基本信息; 第二步 第一部分显示个人基本信息,第二部分显示参加职工医保历史缴费情况;单位需补充填写所有带红色* 号的基本信息,灰色框是不允许单位变更。 第三步 单位填写完毕之后,系统提示开始缴费日期和补缴月份等信息。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 调入成功之后,等待医保中心审核。 居民/大学生转职工申请 该功能针对现参加居民/大学生保人员,转入参加职工医保。 第一步 根据身份证查询个人基本信息,然后点击[转入]按钮,显示人员基本信息 第二步 第一部分显示个人基本信息,第二部分显示参加职工医保历史缴费情况;单位需补充填写所有带红色* 号的基本信息,灰色框是不允许单位变更。 第三步 单位填写完毕之后,系统提示开始缴费日期和补缴月份等信息。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 转入成功之后,等待医保中心审核。 注: 1.城镇居民(大学生)医保转为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从申报次月不再享受城镇居民(大学生)医保待遇! 2.其他限制条件参考调入业务。 调出(减员) 针对人员原本在本单位参保,现不在此单位参保做调出减员。 第一步 点击业务办理调出(减员)系统将出现该单位所有人员信息。可点击根据身份证、姓名、查询需要被调出的人员信息 第二步 点击人员记录尾部的“调出”按钮,或者在选择框中选中要调出的人员,选择减员原因,并填写备注栏后点击【调出】,可勾选要调出人员,然后选择【批量减员】,填写原因和备注。 注: 1. 退休人员网上不受理【离职】减员业务,死亡除外; 2. 死亡人员必须备注死亡时间; 3. 男性满60周岁网上不允许操作调出业务,请到窗口办理;女性满50周岁网上不允许操作调出业务,请到窗口办理; 调出减员(Excel批量) 第一步:点击下载[福州市医保]批量离职模版.xls 第二步:导入填写完毕的excel[福州市医保]批量离职模板;具体操作参考新参保(Excel批量)。 二、“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E福州APP异地转院就医备案登记操作流程 通过“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申报异地转院就医备案登记的,需先完成登录身份认证,在“市医保局-我的医保”绑定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过人脸识别完成登录认证后办理。通过E福州APP申报异地转院就医备案登记的,需实名认证,登录后办理。 一、办理对象 本统筹区因恶性肿瘤疑难杂症等病情,需要申请到省外全国联网三级甲等医院住院的我市参保人员。 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 通过“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办理的,在“医保中心—服务受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模块申报; 或通过E福州APP办理的,在“办事—医疗保障—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模块申报; 第二步 进入备案界面,点击“发起新的申请”; 第三步 认真阅读温馨提示,若无异议,点击“发起申请”; 第四步 选择“为自己办理”或“为他人办理”,选择后点击“完成”。 若为他人办理,需填充委托人(委托人也需为福州市参保人员)信息,包括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卡卡号、受委托人的电话号码。填完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 选择异地转院就医“转入城市”和“转入医院”,并填写申请人联系电话。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人员的异地转院备案登记申请将提交至参保地医保管理部审核。 三、办理时限 二个工作日 四、结果查询 微信推送办理结果,请及时查看。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重新申报或通过其他渠道办理。 五、注意事项 1.跨省转诊转院备案有效期为三个月,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无论本次出院日期是否。 2.备案登记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员应持社会保障卡(福州市市民卡)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刷卡结算,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因全国联网系统不支持,门诊医疗费用不报销。 3.原办理异地安置人员申请办理转院的,转院结束后要重新办理异地安置手续。 三、“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异地安置备案登记操作流程 通过“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申报异地安置备案登记的,需先完成登录身份认证,在“市医保局-我的医保”绑定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过人脸识别完成登录认证后办理。 一、办理对象 因户籍迁移、投靠亲属或单位派驻外地工作等长期居住在统筹区外的我市参保人员。 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 通过“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办理的,在“医保中心—服务受理—异地安置”模块申报。 第二步 进入备案界面,点击“发起新的申请”。 第三步 认真阅读温馨提示,若无异议,点击“发起申请”。 第四步 选择“为自己办理”或“为他人办理”,选择后点击“完成”。 若为他人办理,需填充委托人(委托人需为福州市参保人员)信息,包括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卡卡号、受委托人的电话号码。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 选择异地安置“申请类型”和“安置城市”,填写申请人联系电话,并根据异地安置“申请类型”,上传备案材料清晰图片,其中1、因户籍迁移申请异地安置的,上传身份证及任一长期在异地居住的材料:本人外地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暂住证、劳动合同、租赁合同;2、因投靠亲属申请异地安置的,上传身份证及任一亲属长期在异地居住的材料:亲属外地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暂住证、劳动合同、租赁合同;3、因因派驻外地工作申请异地安置的,上传身份证及单位派驻外地工作说明(单位盖章)。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人员的异地安置备案登记申请将提交至参保地医保管理部审核。 三、办理时限 二个工作日 四、结果查询 微信推送办理结果,请及时查看。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重新申报或通过其他渠道办理。 五、注意事项 1.省内异地安置:选择在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其普通门诊、住院治疗实行免报备即时刷卡结算,门诊特殊病种单位异地就医登记报备审核通过后可即时刷卡结算。 2.省外异地安置:直接选择就医地市为备案安置地(其中安置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的,备案到就医省份),备案后,在安置地的所有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均可即时刷卡结算,在参保地仍可继续即时刷卡结算。 3.省外异地就医规定:选择在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备案登记后住院治疗可即时刷卡结算,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参保地报销政策;其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所发生的费用按我市基本医保政策手工报销。选择在非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其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我市基本医保政策进行手工报销。由于参保地和就医地医保目录不同,不同结算方式,会造成医保待遇的差异,符合条件的应刷卡结算。 4.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符合异地就医备案条件的,在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医保基金按我市规定支付标准的50%结算;在非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保基金按我市规定支付标准的30%结算。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区外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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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张昌玉 > 《收录19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