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史记卷八·高祖本纪第八(5)

 手提书斋 2020-02-12

高祖为亭长,乃以竹皮为冠,令求盗之薛治之,【一】时时冠之,【二】及贵常冠,所谓“刘氏冠”【三】乃是也。

【一】集解:应劭曰:“以竹始生皮作冠,今鹊尾冠是也。求盗者,旧时亭有两卒,其一为亭父,掌开闭埽除,一为求盗,掌逐捕盗贼。薛,鲁国县也。有作冠师,故往治之。”索隐:应劭云:“一名‘长冠’。侧竹皮裹以纵前,高七寸,广三寸,如板。”又蔡邕《独断》云:“长冠,楚制也。高祖以竹皮为之,谓之‘刘氏冠’。”司马彪《舆服志》亦以“刘氏冠”为鹊尾冠也。应劭云:“旧亭卒名‘弩父’,陈、楚谓之‘亭父’,或云‘亭部’,淮、泗谓之‘求盗’也。”

【二】正义:音馆,下同。

【三】正义:音官。颜师古云“后号为‘刘氏冠’。其后诏曰‘爵非公乘以上不得冠刘氏冠’,即此也。”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