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国家轻工行业标准,属推荐性标准,于1992年4月1日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衣料用液体洗涤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条件。其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稳定性:要求在40℃±2℃恒温24小时不分层;-5℃±2℃
恒温24小时,恢复到15℃~25℃不分层,无沉淀。
这个指标主要是考察产品的稳定性能和贮藏性能。
表面活性剂:要求阴离子型洗涤剂的表面活性剂含量不低于15%,
非离子洗涤剂的表面活性剂含量不低于10%。
表面活性剂是洗涤剂中主要起去污和发泡作用的成分,
是一种具有表面活性的化合物,
这种化合物的分子中至少含有一种对显著极性表面具有亲和性的基团
(决定了分子的亲水特征)
和一个对水几乎没有亲和性的非极性基团(决定了分子的亲油特征)
,它易溶于水中。由于在液/气表面或其他界面优先吸附,
使表面张力或界面张力显著降低,
从而将污垢从载体上移去并溶入溶液中。
总活性物含量的高低是衡量液体洗涤剂质量优劣的一个重要指标,
一般说来,总活性物含量高的洗涤剂质量相对较好。
一些伪劣产品就是在这个指标上偷工减料。
pH值:棉麻化纤用洗涤剂 (1%的水溶液)的pH值不大于10.5。丝毛用洗涤剂 (1%的水溶液)的pH值在6.0至8.5之间。
就是说洗涤污垢较重的棉麻化纤用洗涤剂可以有一定碱性,
而洗涤丝毛用的就一定要是中性的,以减少对织物的损伤。
泡沫:要求不大于300ml。
一般来说液体洗涤剂的泡沫比较丰富,但泡沫太多不易漂洗,
所以要求产品要有一定的消泡性能,以利于漂洗节水。
相对标准粉去污比值:要求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