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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真诠》的对白(三)

 守福墙壁 202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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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论十干配合性情

合化之义,以十干阴阳相配而成。河图之数,以一二三四五配六七八十,先天之道也。故始于太阴之水,而终于冲气之土,以气而语其生之序也。盖未有五行之先,必先有阴阳老少,而后冲气,故生以土。终之既有五行,则万物又生于土,而水火木金,亦寄质焉,故以土先之。是以甲己相合之始,则化为土;土则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水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生火,故戊癸化火又次之,而五行遍焉。先之以土,相生之序,自然如此。此十干合化之义也。

其性情何也?盖既有配合,必有向背。如甲用辛官,透丙作合,而官非其官;甲用癸印,透戊作合,而印非其印;甲用己财,己与别位之甲作合,而财非其财。如年己月甲,年上之财,被月合去,而日主之甲乙无分;年甲月己,月上之财,被年合去,而日主之甲乙不与是也。甲用丙食与辛作合,而非其食,此四喜神因合而无用者也。

又如甲逢庚为煞,与乙作合,而煞不攻身;甲逢乙为劫财,甲逢丁为伤,与壬作合,而丁不为伤官;甲逢壬为枭,与丁作合,而壬不夺食。此四忌神因合化吉者也。

盖有所合则有所忌,逢吉不为吉,逢凶不为凶。即以六亲言之,如男以财为妻,而被别干合去,财妻岂能亲其夫乎?女以官为夫,而被他干合去,官夫岂能爱其妻乎?此谓配合之性情,因向背而殊也。

●注解

正官:十干相合怎么说?

七杀:五五配对即是,甲乙丙丁戊前五,己庚辛壬癸后五,按顺序配对即成甲己、乙庚、丙辛、丁壬、戊癸。

正官:阴阳成对?

七杀:是的,相合者都是阴阳成对,关于阴、阳也有以前五为阳、后五为阴,不必拘泥。

正官:既有配合,必有向背。

七杀:没错,相合要分与谁合、谁来合,如甲用辛为官,见丙火相合,则为贪食忘贵,官非其官。

正官:这个正官不专心“工作”了。

七杀:不过此处要明体用,看是何格局所摄。

正官:为什么?

七杀:若正官格,官为用神,食神合之,则正官贪恋食神而失其用,是吧?

正官:是的,这个我最清楚。

七杀:若七杀格,官、食并透,则食神去杀留官,食、官皆喜,是谓联合。

正官:是的,这个我最清楚。

七杀:我最清楚。

正官:咱俩都清楚。

七杀:若是食神格,食神明透,见正官,此时不是丙火合官,而是官合丙火。

正官:我觉得也不是官合丙火,谁也不非得合谁,只是正巧有“合”的关系,而且碰上了,所以这个“合”只是一个客观存在,食神没想着拉住正官,正官也没拉住食神什么,只是通过这个“合”表达了核心转移,此时食、官也都是喜神,是联合。

七杀:你这个描述很新颖,我表示不反对。确实食神见官的这个“合”有一点点特别,食神不喜见官,这个“不喜”也是有点特别的。

正官:是有点特别,有的人把这个不喜理解成“忌”。

七杀:不是忌吗?

正官:确实也是忌,但这个忌不是那个忌。

七杀:那是哪个忌?总不能是张无忌。

正官:这个忌说的是事象上的“忌”,说得是过程,不是喜忌的忌,不是结果,比如小孩子做作业的时候不喜欢家长看着做,你老看着,在他后面站着,他就浑自不自在。有过这经历吗?

七杀:鄙人表示,何止有过?小时候简直是经常有。

正官:但你能说家长是“忌神”,要制化、一棍子抡过去吗?

七杀:不能,那可是亲爹。

正官:……

七杀:若是伤官格,见食、官相合,亦是联合,食神引化伤官,正官为我所用。

正官:若是印格也是联合了吧?

七杀:是的。

正官:阳刃格呢?

七杀:官制刃,食合官,这个合就是忌处了,令官无用。

正官:总算又找到一个“贪合”的了。

七杀:找是找到了,但也证明官逢合的结果不一定都是“官非其官”。

正官:嗯嗯。

七杀:那“甲用癸印,透戊作合,而印非其印”的说法何如?

正官:估计也不能这样说了。

七杀:对,若是印格,戊合癸,是联合,皆喜。

正官:若有正财破印,这个合是保护,就更喜。

七杀:若是官格呢?

正官:二者皆喜。

七杀:若是杀格呢?

正官:印化杀,偏财合之,忌。

七杀:若是偏印格呢?

正官:用枭而遇印,玉树春荣,二者联合改造偏印。

七杀:若是阳刃格呢?

正官:癸水变化阳刃,戊合之而忌。

七杀:若是伤官格呢?

正官:这时候要分轻重。

七杀:哦?

正官:如果日主身旺,成伤官生财而带印,癸不忌,合是联合。

七杀:如果身弱呢?

正官:也不忌。

七杀:那你还分开说有什么意义?

正官:意义还真不一样。

七杀:怎么说?

正官:身旺伤官生财带印是完全成格的,如果身弱,伤官佩印的组合不成,只能退而求其次,论伤官生财。

七杀:身弱论伤官生财?

正官:是的,只能这么论,是“小格”组合,不再完全成格,略带“秀气”,可以小成就,要想大成就很困难。

七杀:原来区别在这里,那这个“印”和身轻伤官佩印的那个“印”也不同了吧?

正官:不同,含金量要逊色。

七杀:有点意思。财被合,又有何规律呢?“甲用己财,己与别位之甲作合,而财非其财。如年己月甲,年上之财,被月合去,而日主之甲乙无分;年甲月己,月上之财,被年合去,而日主之甲乙不与是也。”

正官:同样要看是何格局,分清体用才好具体分析“合”是喜是忌。

七杀:比如正财格?

正官:若是正财格,己土明透,与甲日主相合,又有比肩甲合正财,这个“合”,不能说“财非其财”。

七杀:为什么?

正官:因为正财生旺,旺则不畏分,好比我粮食很多,你来分一些,虽然“不友好”,但并不能伤我根本。

七杀:倒也是这个理儿。

正官:此时,比肩的合,可以表示别人得到,但并不代表我失去,不是格局层面的忌神。

七杀:别人得到但我并不失去?这个怎么说?

正官:比如你和别人竞争同一职位,最终别人上位了,你没有竞争上。

七杀:那不是很操蛋吗?

正官:是很操蛋,但你并没有损失什么或者损失可以忽略,只是“得不到”,谈不上“失去”,要是被降职了,那是真的失去。

七杀:似乎也有些道理。

正官:注意这个前提是财旺,东西多了不太怕分,今年你上位了,明年我再上位也不迟,如果财不旺,就比较麻烦一点。

七杀:粮食少,别人分了,日主就挨饿了?

正官:是的,掉河里的俩人都不会游泳,只有一个救生圈,比肩“分”走了,日主咋办?

七杀:淹死。

正官:……正解,所以吉神弱时怕分,旺时不怕,不是作者说的“而日主甲乙无分”,不管是年财被月合,还是月财被年合,都是这个道理。还要注意作者的下一句话“甲用丙食与辛作合,而非其食,此四喜神因合而无用者也。 ”这其中的“用”字,要严格区分其使用条件,如果是作为制凶、救应的关键字,需要 “用”之时被他物所合,则难为其官、其印、其财、其食,如果不是这种情况,情况复杂得很,不可一概而论。

七杀:这倒是,如果不需要财官印食作为救应、制凶字眼,合一合,未必有问题,也可能是联合。

正官:所以喜神逢合未必无用。

七杀:那凶神逢合呢?

正官:“甲逢庚为煞,若此煞为忌神,乙合之则喜”;这个说法是没问题的。

七杀:若庚是喜神呢?

正官:庚是喜神也有多种情况,若是阳刃格,七杀制刃,此庚为喜,就不存在“乙合之”的情况了。

七杀:怎么不存在了?

正官:因为阳刃格,月令是卯,乙透出是卯之发用,乙、卯一体,是庚合乙而制劫、刃,非是乙合庚令不制刃,这是体用问题。

七杀:还有什么情况?

正官:若建禄、月劫透七杀甚轻,此杀不忌反吉,与乙相合时,也是乙忌庚喜,不存在“攻身”的问题。

七杀:此时七杀要不得月令、坐下、时辰任意一处之力吧?

正官:是的。月劫、建禄条件下,七杀肯定不得月令之力,再坐下、时辰无丝毫助力方可,不然亦为凶而攻身。

七杀:“甲逢乙为劫财,甲逢丁为伤,与壬作合,而丁不为伤官;”这个说法呢?

正官:这个说法问题很多。

七杀:问题很多?

正官:是的,有一点想当然,从表面上看,甲逢乙为劫才,假定此劫才是忌神,伤官化劫为喜,若有壬合,这个合就是忌的,坏了事。“而丁不为伤官”的说法则不合适。

七杀:怎么不合适了?

正官:这时候人家伤官是吉神,壬水一合,坏了事了,不是因合化吉,是因合坏事。

七杀:好像真是这样。

正官:还要注意“因合化吉”说的是“结果”变吉了,不是说忌神被合时,这个忌神变吉神了,一定要注意。很多朋友认为七杀是凶的,被合,是不是这个七杀变吉了?不是的。同样,七杀逢食神制的时候,是从全局的角度来看是“吉”,因为凶神有制了,日主“吉”了,而不是七杀由凶变吉了,它依然是忌神。

七杀:必须的,不然所有成格的八字,就没有忌神了,全变吉了。

正官:说得不错。

七杀:但作者这句话是说错了,是吧?

正官:是的,错了。而且甲日主再见丁、乙、壬这三者明透的情况是错综复杂的,可能远远超出作者的想象。

七杀:是吗?

正官:比如乙年生人,若是丁亥月,甲日、壬申时。

七杀:这是偏印格了。

正官:是的,这时候劫才是忌神,伤官化之,喜。壬、丁虽然相合,但不存在壬“合”住丁的问题,这个壬并不影响伤官化劫,这里的壬、丁相合,没有“绊”的成份,谁也不拖累谁,是一种核心转换,就象接力棒的传递,丁在此时是喜神,更不存在“而丁不为伤官”的问题。

七杀:有道理。

正官:若是丁年人,乙巳月生,甲日主,见壬申时,又不同了。

七杀:说说看?

正官:此时是食神格,见枭夺食,丁火伤官合壬为喜,成为格局喜神。

七杀:嗯。

正官:此时,是壬凶在“先”,而伤官合之,因救应而吉,是丁合壬,非壬合丁,从字眼上看,甲乙丁壬都有了,但是作用关系却大不相同。

七杀:还真是这样。

正官:再换个组合,丁年人,壬寅月生,甲日主,乙丑时辰。

七杀:建禄用伤。

正官:对,伤官为“秀气”,可自生财、财复生官,亦可化劫,但壬水一合则忌。

七杀:壬水的出现反而坏了事。

正官:是的,这是个坏事的壬水,而不是“因合化吉”的壬水。

七杀:组合一变,形势大变。

正官: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七杀:沈老师估计有点意外。

正官:至于“甲逢壬为枭,与丁作合,而壬不夺食。”这一句,是没问题的,当壬为忌神时,丁合之则喜。使用的条件非常重要,如果是偏印格,本来就不存在枭夺食的情况,丁合不合也就不打紧了。

七杀:如是。

正官:总的来说,合的情况非常复杂,不是简单的吉神逢合则不吉,凶神逢合则不凶,天干的合用变化莫测来形容亦不为过。(●天干相合的详细解析,见博文“八字中变化莫测的天干之合”系列)。但如果是论男女婚配,则相对简单一些,作者讲的就比较有道理了,不管男人女人,夫、妻星与他人作合最好不要出现,要出现了最好彼轻我重,则不至于被“分”一杯羹。

七杀:这个“他人”主要是比、劫吧?

正官:是的,若夫与食合,妻(偏财为妻星时)与正印合等情况,无碍。

●原文

五、论十干合而不合

十干化合之义,前篇既明之矣,然而亦有合而不合者,何也?

盖隔于有所间也,譬如人彼此相好,而有人从中间之,则交必不能成。譬如甲与己合,而甲己中间,以庚间隔之,则甲岂能越克我之庚而合己?此制于势然也,合而不敢合也,有若无也。 

又有隔位太远,如甲在年干,己在时上,心虽相契,地则相远,如人天南地北,不能相合一般。然于有所制而不敢合者,亦稍有差,合而不能合也,半合也,其为祸福得十之二三而已。

又有合而无伤于合者,何也?如甲生寅卯,月时两透辛官,以年丙合月辛,是为合一留一,官星反轻。甲逢月刃,庚辛并透,丙与辛合,是为合官留煞,而煞刃依然成格,皆无伤于合也。

又有合而不以合论者,何也?本身之合也。盖五阳逢财,五阴遇官,俱是作合,惟是本身十干合之,不为合去。假如乙用庚官,日干之乙,与庚作合,是我之官,是我合之。何为合去?若庚在年上,乙在月上,则月上之乙,先去合庚,而日干反不能合,是为合去也。又如女以官为夫,丁日逢壬,是我之夫,是我合之,正如夫妻相亲,其情愈密。惟壬在月上,而年丁合之,日干之丁,反不能合,是以己之夫星,被姊妹合去,夫星透而不透矣。

然又有争合妒合之说,何也?如两辛合丙,两丁合壬之类,一夫不娶二妻,一女不 配二夫,所以有争合妒合之说。然到底终有合意,但情不专耳。若以两合一而隔位,则全无争妒。如庚午、乙酉、甲子、乙亥,两乙合庚,甲日隔之,此高太尉命,仍作合煞留官,无减福也。

化气有真有假。上两造为化气之真者,亦有化气有余,而日带根苗劫印者;有日主无根,而化神不足者;更有合化虽真,而闲神来伤化气者,皆为假化。

●注解

七杀:十干合而不合的问题,你怎么看待?

正官:隔不作用是《子平真诠》的缪误之一。你、我相好,有人从中间之,则你我之交必不能成吗?

七杀:那得看咱俩交情深浅,若感情深则破坏不了,若感情浅则容易被破坏。不过我觉得最关键的还不是这个。

正官:哦?

七杀:最关键的是这个间隔之物是干嘛来的,就象子女在父母之间,就不能叫“隔”,媒人在男女之间,也不能叫“隔”,还是得看它的喜忌,即便庚处于甲、己的中间,也未必是凶神。

正官:嘿嘿。

七杀:嘿啥?

正官:没想到你居然说到点子上了。

七杀:……

正官:既然有合的存在,就不会因为中间有物“相隔”而消失,它们一定是并存的,国与国之间、人与人之间都是如此。A国与B国要建交,C处于两国之间表示反对,AB就不建交了?

七杀:那不能。就算是美国也没这能耐。

正官:小张要追求姑娘,小李表示反对,小张就彻底没戏了?

七杀:那不能,最多是一个阻力,最终能否破坏,要看有无“制化”,无制化才有破坏的可能。比如准备结婚的男女被房子问题、异地问题、家庭等问题所阻,如果最终没能突破障碍,可能就黄了,在格局上讲就是破格,相当于这个“庚”七杀无制,若七杀有制,则此阻力无碍于成事。

正官:话是这么讲,但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

七杀:什么问题?

正官:这个七杀就算不“隔”在甲己之间,不一样无制、一样破格吗?不一样得黄吗?它是否有制和它隔不隔是没有关系的。

七杀:进一步,是不是也可以说成不成格和甲与己“能不能合”也没关系?

正官:对,正财只要明透,与阳日主定然相合,与阴日主定然不相合,但这个和或不和与成格与否没有关点半系,合成立了,该破格照样破,即使不成立,该成格也照样成格。说穿了,它就是一个不重要的因素。

七杀:日主参与的“合”,在论格局成败喜忌时可以“忽略”。

正官:对。

七杀:那日主能不能“隔”住其他字眼的相合?

正官:不能,日主是被评价的对象,是运动员,不是裁判员,不能参与评分。只有那些日主不参与的“合”,才有讨论此“合”是否成立的必要。

七杀:有道理。

正官:事实上,只要有合,这个合就是客观的存在,如此合有害于我,则看有无救应字眼,有救应,则解决了这个合的伤害,从结果上讲OK。

七杀:但不能否定这个合的存在,不能当成“不合”,是吧?

正官:对。就象打了你一巴掌,再揉一下,你不能说没打过你。打、揉都存在。

七杀:谁认为不存在,就给他一巴掌再揉一下,然后循环。

正官:如果这个“合”有益于格局,那就更存在了,而且不存在被破坏的情况。

七杀:为什么这样说?

正官:这里还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无凶神参与的情况,比如食神格,官食相合,偏财格,财印相合等。这种是联合。

七杀:嗯。

正官:如果是有凶物相克,“合”而解之,合在凶“后”,亦不存在被破坏的情况。比如甲日酉月,时干见伤官丁火克之,年壬合丁以救应,这个合是壬绊住丁令不克辛,就不存在任何的破坏作用,是完全成立的。

七杀:这就是作者说的年时相隔的问题,“心虽相契,地则相远,如人天南地北,不能相合一般。”会不会真这样?

正官:美国要打伊拉克还在乎你多远吗?要往日本投原子弹,隔不隔?隔不作用是作者一个极大的败笔和误导,可以说“影响深远”。壬合丁是来救正官的,酉月定是己酉,财官一个阵营,它会成为障碍吗?日主会成为障碍吗?难道日主说:不好意思,壬水大哥,我知道你是好意,但考虑到你离这个丁火太远了不方便,你也救不了我们,别费油了,请回吧。”

七杀:好的,你自个儿死吧。

正官:好在作者补充了一句“其为祸福得十之二三而已。”,说明他还是承认这个合的作用,只是程度不同了。实际上,隔不隔、远不远在全局的层面基本可以忽略,就象美国不管打伊拉克还是墨西哥,结果只有一个,就是暴揍。

七杀:嗯,距离不是问题,结果没悬念。

正官:“又有合而无伤于合者,何也?如甲生寅卯,月时两透辛官,以年丙合月辛,是为合一留一,官星反轻。”这一段对合的看法也是完全错误的。

七杀:怎么说?

正官:丙年辛卯月,甲日辛未时,是阳刃格,官星制刃,食神合官为忌,从喜忌上讲,两个正官是喜,这个食神是忌的,“合一留一”之说有点荒缪,去留是决定喜忌的,留之为喜,去之为忌,两个正官,你说留哪一个去哪一个?哪一个是喜,哪一个是忌?现在两根金条放在这儿,你告诉我哪一根是高尚的,哪一根是龌龊的?

七杀:从作者的本意出发,年丙与月辛“近”,肯定合的是它,“合走”了,时干的辛金因为天高皇帝远管不着,就留下来了。

正官:如果按这个套路,问题就多了去了。比如大运逢酉时,辛是得禄的,你说是哪个辛得禄哪个不得禄?如果正官一喜一忌,同时应验,是吉是凶?流年流月逢辛的时候,是哪个辛?而且要抬杠的话,你既然说远则不合,那我更可以说远则不克,你们有“合”的关系都不管用,这没合的不就更不管用了么,正官太远制不了阳刃,形同虚设,破格!那就真乱套了。

七杀:是有点乱。

正官:“甲逢月刃,庚辛并透,丙与辛合,是为合官留煞,而煞刃依然成格,皆无伤于合也。”还有这一句,对官杀去留的解析则完全搞反,官杀去留的时候,食神一定是和正官站一队的,只能遗憾的说沈先生犯了不该犯的错。

七杀:心中满是悔恨?

正官:但总的来说功大于过,要看清主流。

七杀:那关于争合、妒合的说法呢?“如庚午、乙酉、甲子、乙亥,两乙合庚,甲日隔之,此高太尉命,仍作合煞 留官,无减福也。”

正官:争合、妒合只是程度、事象上的影响,无关格局喜忌、成败。高太尉造,正官格见伤官克、七杀浊,有子水印绶制伤官,有乙木劫才合七杀,当然子水也是可以化杀的。

七杀:亥水不浊吗?

正官:浊,带忌,不伤格局大体。争合、妒合在婚姻感情上是比较忌讳的,在格局上未必如此。至于合化,在论日为主的体系中更无关格局的成败、喜忌,多验在事象上,属象法范畴。

七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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