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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真诠》的对白(九)

 守福墙壁 2020-02-16

十二、 论用神格局高低

〖原文〗

八字既有用神,必有格局,有格局必有高低,财官印食煞伤劫刃,何格无贵?何格无贱?由极贵而至极贱,万有不齐,其变千状,岂可言传?然其理之大纲,亦在有情、有力无力之间而已。  

如正官佩印,不如透财,而四柱带伤,反推佩印。故甲酉官,透丁合壬,是谓合伤存官,遂成贵格,以其有情也。财忌比劫,而与煞作合,劫反为用。故甲生辰月,透戊成格,遇乙为劫,逢庚为煞,二者相合,皆得其用,遂成贵格,亦以其有情也。

身强煞露而食神又旺,如乙生酉月,辛金透,丁火刚,秋木盛,三者皆备,极等之贵,以其有力也。官强财透,身逢禄刃,如丙生子月,癸水透,庚金露,而坐寅午,三者皆均,遂成大贵,亦以其有力也。 

又有有情而兼有力,有力而兼有情者。如甲用酉官,壬合丁以清官,而壬水根深,是有情而兼有力者也。乙用酉煞,辛逢丁制,而辛之禄即丁之长生,同根月令,是有力而兼有情者也。是皆格之最高者也。  

如甲用酉官,透丁逢癸,癸克不如壬合,是有情而非情之至。乙逢酉逢煞,透丁以制,而或煞强而丁稍弱,丁旺而煞不昂,又或辛丁并旺而乙根不甚深,是有力而非力之全,格之高而次者也。

注解

七杀:格格之间是平等的吗?

正官:是的,不管是正官格、七杀格还是财格、印格、食伤格,格格平等,格格都有成功的路。

七杀:那为什么作者说“有格局必有高低”?

正官:若拿不成格的和成格的比,当然有“高低”,或拿小成和完全成格的比,亦有高低,成格的格局之间是没有高低的,格格有成,格格有败,故而平等。

七杀:那分高低就是彻底错误的说法吗?

正官:不能这样讲,要分具体情况,比如每一格中有不同的组合,再配以不同的使用条件,这些组合和条件的搭配是可以说有高低之别的,比如伤官格,身轻喜佩印,身旺喜生财,这两个都是“大格组合”,是完全成格的,假如身轻生财则是小成小就的组合,不如佩印,身旺时佩印亦可,但生财更佳。

七杀:这和作者说的比较接近,文中说“如正官佩印不如透财,而四柱带伤,反推佩印”。

正官:后半句是合理的,前半句不然,正官格见印是官星佩印,见财是官得财生,这两种组合都完全成格,没有高下,假如见伤官来克正官,喜印绶相制,财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不如佩印。而且佩印时还要分正印、偏印,若阳日主,正印克伤官或偏印合伤官,均可;若阴日主,偏印不合伤官,效果要打折扣,不如正印。

七杀:故甲酉官,透丁合壬,是谓合伤存官,遂成贵格,以其有情也。”这个组合就是甲日主见伤官克正官,壬水偏印合之救应。

正官:对的,此时不管是壬还是癸,都有情,原文如甲用酉官,透丁逢癸,癸克不如壬合,是有情而非情之至”的说法是不合理的,不是只有合才有情。若是乙日正官格,见丙火克官,癸水偏印实质对伤官的约束作用不大,不如壬水,略逊一筹。

七杀:若正官格见食神贪食忘贵,见正印更好还是偏印更好?

正官:同样好,没有高下,食神为忌时,偏印克之最干净利索,手段上可能狠了点但效果好,若无偏印,正印亦可制之,名正言顺,护官是印的本职工作。

七杀:若正偏印同现时,哪个好?会不会浊?

正官:同现时,也一样好,不浊,均喜。

七杀:和伤官佩印有点不一样。

正官:是的。

七杀:若是正官格,见七杀来混,用印好,用食、伤好?

正官:官、杀均旺、力量对等的情况下,印、食、伤同功,哪一个都可以成就格局,要是官、杀力量悬殊时,用印肯定是没问题的,用食或伤就牵到官杀去留,若留下的哪一个力量甚轻反而不美,不如用印。

七杀: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杂气月吧?若非杂气月,官杀均得天时而旺,不会出现明显的力量悬殊。

正官:是的。

七杀:有道理,有官杀去留情况时,把生旺得力的那位留下来才是更优的选择,但不管哪个旺哪个弱,对印来说没有去取的事儿,印的适用性更广。

正官:对。

七杀:若是七杀来混,有劫合杀,这个比印何如?

正官:平等,以劫合杀是去忌,不用考虑合去的七杀是旺是衰,它不象食、伤那样有去留的爱好,只管把七杀拉走。

七杀:财格见劫才来克的时候,喜官制还是喜杀制?

正官:这个说法本身就有毛病,前面咱们说过这个问题了,财格见劫又见杀,若二者不相合,都是忌神,七杀没有义务去制劫,除非二者相合,而且相合的时候,是杀喜劫忌,不是杀忌劫喜,作者在这一点上是没有认识到此时劫才是主要矛盾,要先解决劫才的问题而不是先解决七杀的问题,把七杀当成第一矛盾,则喜忌判断会搞错。

七杀:是这么说的:财忌比劫,而与煞作合,劫反为用。故甲生辰月,透戊成格,遇乙为劫,逢庚为煞,二者相合,皆得其用,遂成贵格,亦以其有情也。

正官:甲生辰月,透戊是偏财格,见乙为劫,庚合之喜,不是“二者相合皆得其用”,皆得其用怎么说?皆喜还是皆忌?含糊不清,确切的说就是一喜一忌,庚喜乙忌,若非财格,则另当别论。

七杀:若是七杀格,有食、伤、印、刃四种手段,哪一种更高?

正官:经典中早就给出了答案,《六神篇》云:“众杀混行,一仁可化,一杀倡乱,独力可擒”。当七杀旺众的时候,化是更安全有效的手段,“制杀不如化杀高”成立,只有一杀的时候,食神制之,最干脆利索。

七杀:这相当于说,杀众时印化优于食制,是吧?

正官:是的。

七杀:但杀只有一位时,食制优于印化。

正官:说是这样说,但实质上此时不管食制、印化都可以。

七杀:若是伤官呢?

正官:若只有一位,用印用食用伤用劫合,都一样,无有高下,当杀众的时候,印优势明显,那三位相对要逊色。

七杀:如果有两食或两伤两劫呢?

正官:若食、伤也众,以众VS众,亦可,但劫才合众杀,还是有风险的,比如七杀得三合局,干透两劫才合杀,合只管得了天干,管不了地支,不如前三者更安全。

七杀:若是印格身旺,见食,见伤,何者高?

正官:若食、伤均旺,一样高,若一旺一衰,旺的“高”,若两个均衰,都不高,都是打酱油。

七杀:若是正印格,见正财时,有相克之忧,喜劫才还是喜正官?

正官:没办法比较,若单见劫才时,正财忌,劫才克之;若单见正官时,正财本身就是喜的,不忌,但这个喜是因为有正官的存在。

七杀:若既有正官也有劫才呢?都喜吗?

正官:有官时劫才是忌的,因为正官出场轮不到劫才“管事”,被正官收了。

七杀:这劫才够憋屈的。若是印格身弱,见伤、食皆旺,哪个更好?

正官:都是小成组合,都一般般,旺一点衰一点不打紧。

七杀:要是再来一正官呢?

正官:以正官为核心,伤、食打酱油。

七杀:伤官不忌?

正官:不忌。

七杀:若印格身旺,见官杀并透,见伤好还是见食好?

正官:见哪个都好,来一个就成,来则有去留。

七杀:要是一个不来呢?

正官:破格。

七杀:正印格见正财则忌,偏印格不忌正财,若身旺见正财更好还是偏财正好?

正官:见偏财更好,是弃印就财,见正财亦可,但不如偏财有情,虽不如偏财有情,但不可分高下,都成格。

七杀:对身旺身弱有要求吗?

正官:偏印见偏财,对身旺与否无要求,都是弃印就财,若见正财,身旺更佳,身弱小成。

七杀:为何?

正官:身旺,财可自生官,身弱难为。

七杀:若偏印格身旺,见官杀并透,喜偏财喜正财?

正官:偏财适用性更广。

七杀:怎么说?

正官:此时见偏财成就弃印就财,偏印得以“改进”,不复有印旺身强七杀攻身之嫌,若见正财,则此正财必须要明透于干方可“官杀混杂取财议”。

七杀:偏财透不透都可以?

正官:是的。

七杀:这个区别够微妙。

正官:正偏财与正偏印之间的关系本来就是很微妙的。

七杀:而且身旺与否会有较明显的影响。

正官:对,印格的组合中,受身旺身弱影响的情况比较多一些,不象七杀、正官格受到的影响相对要小。

七杀:可是作者说杀旺身旺食旺,三者皆旺方成就极品之格,包括正官格也有这需求,曰:身强煞露而食神又旺,如乙生酉月,辛金透,丁火刚,秋木盛,三者皆备,极等之贵,以其有力也。官强财透,身逢禄刃,如丙生子月,癸水透,庚金露,而坐寅午,三者皆均,遂成大贵,亦以其有力也。

正官:哪里有什么极品之格,只要完全成格,即是“大格组合”,无有极不极品之分,不管是食神制、伤官驾杀、还是劫刃合杀,对身旺是没有硬性要求的,正官格更是没有这样的要求,从“好不好”的角度可以说日主生旺有气更佳,但这是事象层面,非说格局高下,不可被迷惑,官杀格身不旺而大贵的例子遍地皆是,很容易检验的。

七杀:伤官格的组合对身旺与否算是有要求的吧?

正官:对,伤官生财需要身旺方成大格组合,伤官佩印需要身弱最佳,伤官见七杀、伤官去官、伤官伤尽等则无硬性要求。

七杀:食神格呢?

正官:食神生旺胜似财官,必须身旺方可自生财、财复生官,阴食神可暗合印绶反喜身弱。

七杀:旺时可自生官,弱时自合印绶?这个特点好,两头全占了。

正官:是的,但对这个弱的要求很严,必须是弱极,不得任何一处之助。

七杀:食神被枭夺时,喜偏财还是正财?

正官:偏财一定是喜的,正财要分情况,必须可以合枭神,如乙日戊财可以合癸水枭神,若不合正财是没有办法解决枭的问题。

七杀:偏财不需要合吗?

正官:偏财不需要,而且偏财不可能和偏印出现天干相合的情况,阳偏财合正印,阴偏财合劫才。

七杀:对,对。若食神格见七杀,食重而杀轻,最喜哪个六神来救应?

正官:好几种情况均可,偏印可以,抑食而调和矛盾,偏财、正财也可以,滋杀以平衡。

七杀:一个是打强的,一个是扶弱的。

正官:对,正印也可以,相对而言,正印手段比较温和,偏印的手段比较激烈、狠辣,毕竟是倒戈之神。

七杀:若这三者都不来,是不是就没治了?

正官:也不是的。

七杀:还有什么情况可以?

正官:伤官也可以。

七杀:伤官既不能削食神,也不能生七杀,怎么可以?

正官:若伤官与七杀合,亦是一种“保护”,此时伤杀均喜,食忌。

七杀:原来可以这样,合则保护真是一种奇妙的作用。

正官:“虽天道玄远,不外人事”,命理即是人事,六神之间作用离不开人事原理的运用。

七杀:若不存在食重杀轻的情况,就是食制杀,来一伤官把七杀合了,也是保护吗?

正官:不是保护。

七杀:为什么这时候不保护了?

正官:保护法则只适用于保护喜神。

七杀:为什么?太不公平了吧?只许喜神用不许忌神用?

正官:不存在不公平的问题,而是格局评价的准则所致,就象伏敌之兵永远只针对忌神,没有“伏我之兵”,评价格局成否看的是其高点,看有没有成功的机会,不能以有没有失败的机会来评价一个人是不是会成功,合则保护的法则亦如是。

七杀:有意思,若此时伤官不是保护,算是什么角色?浊食神吗?

正官:不浊,而是接手食神以制七杀。

七杀:就是说,这时候七杀是忌,食、伤均喜?

正官:没错。

七杀:伤官这么任性,食神不生气吗?

正官:生气就生气呗,就象做事情的时候,两个人都有能力完成,本该老实本份的张三来做,淘气调皮的李四抢了张三的功劳把事情做了,对于个人来说,或有得失,对于整个团队来说,一样是成功。

七杀:你这么说,我想到了一个事儿,很相似。

正官:什么事儿?

七杀:让球事件。

正官:让球?谁让球?让什么球?

七杀:小山智利。

正官:乒乓球啊。

七杀:对,查了一下百度是这么说的:当时她还叫何智利,1987年新德里世界乒乓球锦标赛,八进四的时候智丽对陈静

正官:陈静我熟悉,年轻的时候特漂亮,还是奥运冠军。

七杀:咱现在不管漂亮的事儿,当时对阵陈静,第一局陈静获胜,教练组临时要求陈静让球给智丽。

正官:陈静服从了?

七杀:是的,陈静接受了安排,确保何智丽过关,之后是半决赛,四名选手中有三名中国选手,还有一名韩国选手梁英子,对阵形式是何智VS管建华,焦丽丽VS梁英子,梁英子在之前的比赛中战胜过何智丽,教练组认为如果梁英子进了决赛,管建华打她胜面更大,为了更保险一些,决定让何智丽让球给管建华,何当时也没表示异议。

正官:从团队策略上讲,没毛病。

七杀:可是何智丽没让。

正官:我去!

七杀:你去就0:21了。

正官:这有点不该,不想让球就说在明面儿上多好,而且之前吃了别人让球的红利,该你让的时候你倒反悔。

七杀:焦、梁的比赛先开始的,双方对战异常激烈,这边何智利VS管建华的比赛开始时,那边还没结束,正在你撕我咬寸土必争。何智利一上场,干净利落的2:0,第三局18:10领先,教练急了,频频暗示,何才连放十分,18:20,正当教练松了一口气,何智利连得4分,送队友出局。

正官:哈哈!有种。

七杀:教练组傻眼了,而且那边的比赛还没结束,打到了决胜局,焦丽丽本来是18:12大好形势,一看这边的结果,估计也有点懵圈,状态大受影响,结果被梁英子翻了盘。

正官:这回玩大了。

七杀:教练组当场拂袖而去,大概心里都凉了半截。没想到何智利进了决赛以后打疯了,3:0搞定梁英子,中国队夺得冠军。

正官:何智利就是这个合七杀的伤官啊!虽然决赛“换人”食神变伤官,但冠军没变,一样可以制七杀。

七杀:有意思吧?

正官:有意思,也或许是天意,假如何智利乖乖让了球,中国队也不一定能夺得冠军,关键是她肯定得不到冠军。

七杀:没错,若没有这一系列的突变事件,何智利恐怕很难拿到这个冠军,也许正是她憋的一口气爆发出来了,才3:0把对手给轻松搞定。

正官:有趣,有意思,其中的因果道理值得玩味。

七杀:这个事件中的当事人早就已经人过中年,得失对错现在再计较已经没有意义,你说伤官接管食神制杀时,突然脑海中冒出了这件事,就顺道儿说了出来。

正官:嗯,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七杀:如是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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