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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定要领结婚证?...

 自在飞花也似梦 2020-02-16
用途一,他挣的有一半是你的!
我国婚姻法默认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也就是,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从领取结婚证的那天开始,他挣的有一半是你的!那么相对应的,你挣的钱也有你的一半。夫妻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的共同所有。而如果没有领结婚证的是分别财产制,谁挣的是谁的。
用途二,所生子女默认是婚生子!
可能会头懵,别着急,这是相对于未领结婚证的同居生子而言。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的子女均默认属于婚生子。相反的,如果对方认为孩子不是亲生的,需要举证证明。而且,如果另一方拒绝配合鉴定,法院也不能强制进行亲子鉴定。
未领结婚证同居而生下的孩子,如果对方否定是他的孩子,需要履行充分的证明义务,证明同居关系的存在,同时需证明孩子是对方的。而法院又不能强制亲子鉴定,难度可想而知。
用途三,家事的相互代理权!
这个用途是双向的,好处是你可以部分代表另一半,比如卖车,买家用电器等什么的。但同时如果去借钱,债务也可能是你的。当然,夫妻共同债务的共同代理权在于需要将借来的款项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或生产,否则不被认定为具有代理权。
用途四,相互扶养义务!
通俗点讲,另一半如果在医院里,你有权决定是继续救治还是拔管,而且救治是法定义务。另一半生病了,你不能不管,必须履行法定的夫妻之间相互照顾的义务,严重的可能构成遗弃罪。而同居关系的另一半,如果遇到同居者逃离责任,只会受到道德谴责而非法律的制裁。
所以,一定要对媳妇好,因为决定你生死的,不是你的医生的,而是你的媳妇,因为只有她才有资格说,继续治疗还是放弃治疗。
用途五,相互继承权!
如果另一半因病或因意外去世,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双方互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但是,如果是同居,不管同居多少年,有没有举办婚礼,有无同居的子女,均无法定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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