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每日一问:发给员工带回家的疫情药品/防护用品要扣个税?

 刘刘4615 2020-02-17
小陈税务08 2020-02-16

单位发放的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仅限于办公时使用的免征个税?员工带回家非劳动时期使用的免征个税吗?

12366北京中心答复:您好,请参阅《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二、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上述文件规定明确,对于使用地点不做限制,符合规定即可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