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萌/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0-02-18 08:34 2月17日,由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侯某殴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案,在湖滨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运用远程视频模式,适用速裁程序,当庭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据了解,该案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河南省判处的首起涉疫情妨害公务犯罪案。 湖滨区法院认为,被告人侯某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方法阻碍履行疫情防控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执行防控工作职责,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侯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接受处罚,并已向被害人进行赔偿取得谅解,量刑时可以从宽处罚。遂根据案件事实、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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