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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南京商办新政发布,规范下的商办市场将日趋理性

 秦淮明月河畔升 2020-02-18
近日,南京市规划局和自然资源局、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城市管理局联合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该政策于2020年2月1日起执行。
 


相关政策回顾



实际上,2017年南京政府即出台三次关于非住宅产品的政策举措:

1



(1) 2017年3月10日:禁止非住宅改住(含公寓);

(2) 2017年5月26日:公寓限高3.6m(此前为4.8m);办公、研发限高4.2m;

(3) 2017年6月27日:商业、办公、研发类建筑最小分割单元的套内面积≥60㎡。



本次新政亮点

在本次新政中,再次提出了严禁“商改住”,同时提出了公寓最小分割单位45㎡,商办最小分割单位300㎡的要求。此外,本次新政还有几个亮点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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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自持和配建比例要求



① 地上建筑总面积>5000㎡:采用“5-2-3”模式

开发商自持50%,可分割销售20%,配建酒店式公寓30%(可分割销售);

②地上建筑总面积<5000㎡:采用“5-5”模式

开发商自持50%,可分割销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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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方位限制“商改住”,严防投机行为

本次新政除了重新限定各类商办产品的最小分割面积外,还对商办产品的建筑形态、功能布局、水电气线路设置等内容有进一步的要求,明确卫生间、开水间、上下水管道井以及厨房等功能设施必须集中设置,严防后期居住化改造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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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范商办项目销售宣传行为,全面实施流程监管

新政要求商办项目在销售现场需设立公示牌,告知购房人产品规划用途,不得擅自改变,避免因违规销售导致物业纠纷的情况发生。此外,新政还提出多部门联动,从建设、施工、销售、验收等方面全程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并纳入征信体系。


政策影响



(一)商办土地开发将更加规范,杜绝违规开发和销售行为

商办土地的开发将更加规范和有章可循,对于自持和销售比例更加明确,同时,从产品设计、建设施工、销售端都做到全流程监管,杜绝项目开发的违规行为。

(二)小户型公寓、办公产品将退出市场

本次新政发布后,45㎡以下的公寓、300㎡以下的办公产品将退出市场。

(三)缓解相关社会矛盾,减少投机行为

之前,南京商办市场“商改住”引发的维权现象时有发生,新政出台后,将从源头杜绝此类现象发生;此外,新政设定的最小建筑面积对于投机行为也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


商办市场走势


 
图:近四年南京商办市场成交情况


从近四年南京商办市场各业态产品的成交来看,公寓销量较高但呈逐年递减趋势,政策对于公寓的投机行为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市场逐渐趋于理性。

新政的发布,对于南京商办市场还将产生持续影响,商住公寓市场的竞争将更加规范有序,购房者入手公寓产品也将更为谨慎,回归居住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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