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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关张明河1979年的手信一封研究(二)

 与谁同坐6512 2020-02-19

 有关张明河1979年的手信一封研究(二)

 

1949年5月,接收北平的工作告一段落之后,张明河在北京安家。当时北平纠察总队从国民党驻北平的第五联勤司令部手里接收了西单西堂子胡同的一片房产,西单商场后面的两层小楼(以后由西单电影院等许多单位共有)用作华北军区招待所,而这处平房经聂司令、薄政委批准,奖励给张明河用来安家。

 

张明河在北京西单的西堂子胡同的新家是一个很大的套院,里院住着张明河一家,总计张明河、沈琦夫妇,四个孩子(三子一女),两个从河南内乡老家接来的侄子,一个保姆(也许是从河南老家来的亲戚);外院就是警备科办公所在地。张明河一家基本上没有开伙,就是从警备科和警卫战士的伙房打饭吃。

 

我从这位远方朋友发来的警备科全体干部的照片上,依稀看到了这个外院的少许景象。

 有关张明河1979年的手信一封研究(二)

张明河居住过的这个院子今天还在,好像归中组部或是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所有,里外院今天都居住着老干部的眷属后代,还上过老北京内容的电视节目。有意思的是,张明河的晚年,住在东单东堂子胡同里的红星胡同公安部大院。其最初从西堂子胡同开始,最后在东堂子胡同结束,这在北京的后半生也许是与“堂子胡同”有缘吧?

 

1949年10月,张明河在晋察冀老上司罗瑞卿的要求下没有返回原来的部队任职,而是留在北京市,担任罗瑞卿的副手——北京市公安局第二副局长兼公安学校校长。我评价过,张明河虽然有高中文化的基础,他智商不低,但这个人脾气火爆,性格顽固,尤其情商不高,只适合做军队工作而不适合做地方工作,他后来的结局证明:他选择离开军队对他个人来说,绝对是个错误的选择。


 有关张明河1979年的手信一封研究(二)

有关张明河1979年的手信一封研究(二)

有关张明河1979年的手信一封研究(二)
       署名罗瑞卿、冯基平、张明河的历史文件可实在不少


在新中国建国半个月,10月15日召开的全国公安高级干部会议(后称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上,到会的有各战略区和北京、上海、天津三市公安机关以及华北军区保卫部门的负责同志,包括许建国、周兴、卜盛光、谭政文、汪金祥、李启明、李士英、陈养山、张明河、王再天、冯纪、叶运高等。在这些军一级领导干部的名单上,张明河排在第九位。

 

这还说明,罗瑞卿尚没有组建公安部和公安军——还没有正式上任,就已经把张明河牢牢地绑在了自己的战车上。我们从今天公布的大量解放初期北京市公安局的文件中,可以看到当年北京市公安局的三巨头:罗瑞卿、冯基平、张明河的工作足迹。

 

张明河在离开原纠察总队的时候,带走了一大批干部战士,据我了解,由于当时原纠察总队被撤销编制,不复存在,所以许多职能部门,比如司令部的侦察科、直属侦察队;警备科、直属警备队;政治部的干部科、宣传科、教育科、保卫科,都几乎是全盘端走,归进了北京市公安局当时设置的一个部、四个处之中。

 

这位朋友的父亲是其中的干部之一,后来长期在北京市公安局的行政处做保卫工作。行政处后来在北京市公安局十几个处的划分中,称为“六处”,处长姓刘,也来自纠察总队,以“连生几个女儿”为最著名。

 

众所周知,解放后建立的公安工作,主脉是解放前战争年代中央社会部的延续,即反特防特、情报搜集两大系统的发展,同时又增加了社会治安、户籍、火警、交通等城市乡村工作的外延。所以,这一行业的主要力量,是那些各解放区隶属于社会部系统从事情报搜集工作的干部,军队干部的加入,有一个再学习的过程,所以很长时间只能担任配角工作。

 

可惜作为主要领导干部的张明河,一直没搞清这个道理,所以引发了诸多矛盾。

 

1953年5月张明河调离北京市公安局,到河北省就任公安厅厅长,当时河北省委、省政府在天津市,所以只是从北京市调到了天津市,家属也跟着一并过去。由于当时已健全了干部调动制度,张明河熟悉的那些军队干部没有一个能跟着过去,张明河只带走了一些作为警卫战士的老兵——战士的调动相对容易得多,不需要组织、干部部门的介入。

 

据我了解,这些老兵后来都在河北省的劳改系统工作,而且几乎都给了干部身份,最后担任中队长、指导员,甚至劳改农场的正副场长。而留在北京市公安局的那些纠察总队老兵,大都是以“工务员”,即工人的身份退休的。这对于那些战争年代参加到军队的老兵来说,不能“离休”,似乎有点不大公平,我想这就是干部战士身份的差异吧?

 

至此,张明河同冯基平的工作关系和联系都基本中断——直到1979年这封信,张明河因一位部下的困难向冯基平求援

 

张明河和冯基平都是“老北京”,1930年,当张明河在北平华北中学读高三,并且由青年团转为党员的时候,大他一岁的辽宁人冯基平也来到北平,考上了北平中国大学的经济系。冯基平晚张明河一年,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随即潜回到沦陷的东北参加抗战,两个人当年在北平互不认识,也不隶属于同一个地下党组织。

 

抗战期间,张明河在安徽,1938、1943年两次来到延安,第一次是学习、第二次是奉调工作,都在抗大。冯基平1937年抗战爆发后先是在山西、1941年来到延安,从事八路军总部的情报工作和晋绥根据地的保卫工作。两个人不可能有工作的交集,因此也无法有在一起工作或合作的可能。

 

解放战争,两个人都在晋察冀,但张明河是在军队工作,冯基平在敌后从事情报搜集工作,两个人也不会有工作上的往来。战争年代,唱主角的是军队和军人,敌后情报搜集工作唱的是配角,所以张明河的职务略高一点。1947年夏至1949年10月,冯基平历任中央社会部直属工作站站长、北平市公安局二处处长的时候,级别相当于军队的正师职务,当时张明河已经是军职干部了。

 

但罗瑞卿非常明智,在他的这两名副手里面,他知道唱主角的应该是冯基平,而从没有过反特、情报工作经验的张明河只能唱配角。

 

实话实说,张明河在北京市公安局工作的三年半时间里,一多半时间在做公安工作之外的社会活动,比如北京市组织的三届赴朝慰问团,有两届都是张明河任慰问团团长。此时他在解放战争中担任旅政委的老搭档旅长李湘,正在朝鲜担任六十七军军长。在李湘牺牲后运会石家庄华北烈士陵园的安葬会上,张明河向老领导提出工作调动的要求。

 

1953年5月,张明河调离北京市公安局到河北省之后,冯基平的职务一路上升,历任北京市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北京市委常委、兼北京市城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兼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书记、北京市委书记处书记,而且,一直到1965年调任陕西省省委书记之时,始终都在兼任北京市公安局的局长职务。

 

而张明河在河北省的职务升迁,就远不如冯基平一帆风顺,最后只是省委常委、河北省副省长。我想工作不顺,不擅长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是张明河在河北省结怨甚深的主要因素,张明河的确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如果还在讲究“绝对服从”的军队系统,张明河这些“命令式”的领导作风都不是事,但地方党政工作这一套“命令式”的工作方法是绝对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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