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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新规出台,预示影视剧创作即将回到正轨?(2151期)

 昵称m5Gu5 2020-02-19

  文丨翁志超

近日,就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还在围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立法工作规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准备发言答记者问的同时,一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广电发【2020】10号)却在各省级广电单位中传开,旨在落实《关于深化影视业综合改革促进我国影视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在此疫情之下,虽然悄无声息,但却意义非凡。

三个核心要求如下:

1、影视剧在拍摄制作备案时,立项制作机构要承诺已完成剧本创作。同时内容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家安全、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反腐等敏感内容的项目,申报拍摄制作备案公示前,须征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方面的书面同意意见。

这两条从源头上加强了把控。其中第二条要求前置审批,其实已经照此执行了许多年,只是部分有特殊关系的制作机构可以先拍摄备案,到最后成片时再行由广电部门发向其他部门征询意见。

第一条其实对于所有的制作机构来说是影响比较大的,直接影响到现金流。因为有很多制作机构是拿5000字到10000字的故事大纲去进行拍摄立项备案的,还有很多炒作题材的公司就是靠这个来创造所谓的IP,再把这些炒作出来的IP和项目的立项权对外出售,最后赚取中间差。如果运气好,说不定还可以免费挂名联合出品方,进而从资本市场上融资,然后再分散投资各种项目的5%-10%,最后利用提前卖断等操作再注入上市公司,获得现金和超额收益。这个源头一断,长期以来惯于这样操作的伪制作机构则会因为对艺术和内容上的判断偏差而使得完成的剧本无法出售,挤压影视市场里残余的泡沫,让真正热爱这个行业的人才得以留下来专心做内容。

其实这对行业有一定帮助,但也确实给“小而美”的公司带来更大挑战。而且,如果把第一条和第二条结合在一起,就存在着剧本的戏剧冲突或者人物高光,因为各种政策和考量被去除,最后导致全剧的亮点没有了。因此,如果对内容的判断力不强,或者不是做内容出身的中小型影视公司,就可以洗洗睡,睡醒后洗个脸,选择离开这个行业了。

当然,还有一些机构直接放话:那就把编剧的尾款提高到60%至80%,还可以像以前那样玩得转!可是编剧并非弱势群体,特别在越来越走向“编剧中心制”的中国影视剧市场,编剧、策划和责编对内容的判断、改编方向落地、改编执行是核心竞争力。在此情况下,各个制作机构火速向编剧型公司转型或稳住一些长期战略合作的编剧,才是明智的选择。提高编剧的尾款简直就是玩火自焚,也是对内容最大的不尊重。

2、电视剧网络剧拍摄制作提倡不超过40集,鼓励30集以内的短剧创作。

看到这条,不禁感慨,这条政策终于落停了!越来越多的观众诟病中国的电视剧拖沓,动不动就是60集或者70集,借用一位朋友的话来说——“只有不会写剧的编剧才动不动写60、70集的剧”。剧集一长,内容自然而然就拖沓,只能依靠炫酷的制作和稀奇古怪的题材。一旦观众陷入审美疲劳,每集的故事又重复性较强,不如2倍速或者是直接5集一跳地看,在这种恶性循环下,影视剧会越来越无人观看。影视剧和电影的差距也会从“天差地”逐渐向“珠穆朗玛峰与马里亚纳海沟的差距”发展,无可逾越。

可是制作机构愿意做60至70集的剧吗?其实大部分是被逼无奈,被收入与成本两头的造价倒逼。假设多剪一集就多出几百万的收入,而成本却还是固定的,再加上高昂的演员成本,使各个制作公司不得不牟足了劲把作品往长里剪,闪回、空镜、长叹、慢动作、絮叨地装神经、重复案件、人物弧光反复等等,都是基本手段。所以解决集数问题不是简单的在单集里拉长分钟数,而是要打破收入端和成本端一直存在的天平倾斜。

就播放平台而言,确实以往的工作经验带来的结论是长剧集就是对用户的留存有帮助,而短剧集用户的留存效用以及转换率极差。比如,5集的《东方华尔街》用户留存就很一般,只能作为品牌和口碑的典范。网络平台如此,电视台的收视情况更是如此,因此播放平台从根上说当然也希望剧集能长一些,能留存用户。但是却很少有人真正去算一下单集采买价格的增加与用户留存比的边际效用,手边有数据的算算就知道,这个边际效用不成正比,甚至不同剧集不同集的数据都毫无规则。反正24集的《想见你》、24集的《白夜追凶》均有不俗的效果,究其原因,核心还是内容本身。可能中国的国情不同,不能承受像12集那样短的篇幅,那么16集以上呢?用户的留存不会只是因为集数只有16集或者24集就一定比不上40集的剧,也不仅仅会因为你是顶流就多待一会儿。因为内容不好,顶流有可能哗的一下就没了,靠得住的依然是内容的独到以及能够吸引眼球的创作铁律。活久见,见的终究是内容对人、对平台、对制作机构的帮助,而不是人、平台、制作机构好了就一定会有好内容产生。所以,从平台角度,可以尝试探索内容精良短剧集的采买制作与用户留存的关系,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解决制作机构收入端的结构缺失。

再者,从制作机构的制作成本来说,40集篇幅处于0-80的正态分布图里黄金分割的位置。按目前中国观众可接受的4集一个序列的常规变化来看,3个序列一个转折,三个转折就是36集,这样的集数规定其实非常够了,也足以推动剧情发展了,不会出现内容不够的情况,反而能让情节更紧凑,向大家口口相传的高口碑美剧韩剧靠拢。

3、电视剧网络剧完成阶段,制作机构须将制作成本决算配置比例情况报告、演员片酬合同复印件,提交至有关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备案。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明星片酬风波后,这条规定终于由广电总局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公布了。而不是像以前那样,仅仅是各种协会的非正式公约制度约束,就还会有许多明星通过监制费、策划费、服装费、顾问费、干股投资、提前分红等形式来规避,希望正式出台的通知规定能让业内部分还在打擦边球的影视制作机构警醒,真正地将重点回归内容本身。当然,以后剧组要配好的财务越发重要了,一份执行预算一摊开,各种成本结构占比脱颖而出,有经验的一对比,或者放到广电总局的大数据系统里一比较,哪儿有问题,哪儿有隐藏的猫腻,其实都可以知道。希望制作领域的工业化早一天到来,当然这种工业化是基于成熟财务和合理制片体系的工业化,而不是顶着工业化的帽子大肆浪费成本添置虚景和服化的伪工业化。

作者简介:


翁志超,鲲池影业联合创始人、COO,前西瓜视频定制剧自制剧制片人,前和力辰光常务副总裁兼公司运营事业部总裁,前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总经理。自2014年入行以来,策划、监制、制片:《冈仁波齐》、《皮绳上的魂》、《心理罪》、《小时代4:灵魂尽头》等院线电影以及《第二次也很美》、《奋斗吧,少年》、《琉璃美人煞》、《听雪楼》、《青云志》、《青云志2》、《天坑鹰猎》、《飞刀又见飞刀》、《嘿,孩子》等影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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