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第一次 今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在京举办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新闻发布会,详解在疫情期间这一特殊阶段,与每一位职工钱袋子都息息相关的政策措施。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已有部署,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免,就是从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即免征政策可执行到6月份。湖北省可以将免征的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减,就是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缓,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直言:“这次阶段性的减免社保缴费是我们应对疫情这一突发事件所采取的一项特殊措施,也是我国社会保障历史上的第一次。”他表示,初步估计,预测这次阶段性的减免共可减少三项社保企业缴费5000亿元以上,比去年较大幅度降低社保费率综合方案的力度还要大,去年是4000多亿元。游钧强调,为保证减免政策落实到位,上述《通知》同时提出要确保职工个人的权益不受影响,要确保各项社保的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各省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同时对推进社会保险省级统筹,继续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提出了要求,明确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到4%,来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提出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介绍,一是对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要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个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对职工,特别是对一线的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来隔离或者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同样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同时,考虑对于支付房租有压力的缴存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三是对疫情比较严重和严重地区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继续缴存的,可以自主商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存期间缴存时间,同样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介绍,随着形势出现积极变化,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提出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主要考虑按照各地的实际情况,由省政府决策,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前提条件下,在确保待遇支付的条件下,阶段性的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考虑是从2月份开始,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月。他表示,目前,全国总体上医保基金是有支撑能力的,长期平衡是有基础的。从2019年医保基金情况来看,当期收入9000多亿元,支出7000多亿元,结余2000多亿元,总的累计结余13000多亿元,有支付22.9个月的能力。陈金甫说:“6个月以上可支付月数的地区有80多个,换句话说,实现减半征收,现最长不超过5个月,有80%多的地区可以做到,剩下的地区可以采取缓缴等措施,也可以发挥减免企业的作用。”他还透露,初步匡算,减征措施最大可为企业减负1500亿,这样有利于支持企业的复工和减轻企业的负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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