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废水排污口设置规范化

 时间变成水 2020-02-22
一、相关规范
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GB 15562. 1 -1995)
2、《关于印发排放口标志牌技术规格的通知》(环办[2003]95号)
3、《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
4、《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DB37/T 2643—2014)
二、具体要求
1、排污口及采样点原则上应设置在厂界附近,确保公众及环保执法人员可在排污口清楚地看到污染源的排污情况并且不受限制地进行水质采样。

 
对暂时不具备条件、排污口确需设置在厂区内部的,应至少满足下列任一要求:
 a.排污口及采样点采用开放性通道与厂区外界相连通,通道宽度应≥60 cm。公众及环保执法人员经过通道可了解污染源排污情况并且不受限制地进行水质采样;
 b.厂界附近或独立的排污管道末端应设置一处开放性的污水采样点,方便采样和流量测定:有压排污管道应安装取样阀门;污水面在地下或距地面>1 m的,应建设取样台阶或梯架;用暗管和暗渠排污的单位(含直排和排入市政管网),应设置能满足采样条件的竖井或修建一段明渠。明渠两侧应设置一定高度的围堰,防止厂区未经处理的雨污水汇入。2、污水直排环境的应在排污口设置生物指示池。池体进、出水口需与排水渠相连通,确保水流能够自然地、持续畅通地流过生物指示池。生物指示池布局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尺寸由建设单位自行确定,池壁内侧粘贴白色瓷砖,外沿四周设置不锈钢护栏,池体前方设置指示牌,并标明“排污口生物指示池”字样。生物指示池内应放养鲫鱼、鲤鱼等常见鱼类作为指示生物。3、所有排污口附近应设置排污口标志牌。排污口标志牌的形状宜采取矩形,长度应>600 mm,宽度应>300 mm,标志牌上缘距离地面2 m。排污口标志牌辅助标志的内容依次为:××排污口标志牌、排污口编号、执行的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及允许排放限值、排放去向、××环境保护局监制、监督举报电话等字样。见下图。

 
4、排污口及采样点、生物指示池、标志牌等设施,应在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