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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建议修法允许生态灭杀蝙蝠、穿山甲等野生动物,真的可行吗?

 wenxuefeng360 2020-02-22

如果为了公共卫生问题去灭杀一些野生动物,其实本质上跟吃完了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我们可以尝试从病毒的角度回答这个问题(虽然病毒和其他生物有很大区别,这里需要说明,实际情况不能完全用其他动物类比)。

从一种动物病毒的角度来说,人类对病毒的寄主动物的灭绝性质的捕杀,扑杀和猎杀,从效果上讲,都是对这种病毒生境的分割和隔离。也就是说,原来A病毒在B动物种群内生存的好好的,B动物由于人类活动,数量大量减少。相当于A病毒的生境被压缩隔离了。

站在A病毒的角度像什么呢?就像它们原来栖息在一片广阔的大陆上,空间很大,活得也很舒服。但是海平面忽然上升,这些A病毒被困在一个个小岛上面,面临生活空间骤减,那它们会发生什么?

会发生的事情,当代演化生物学已经有了很好的预测——适应性辐射。经典的例子,比如达尔文地雀。

适应性辐射:一种非特异的物种到达一个地理上被隔离的生存场所,所谓的隔离机制,或者是在一个从没被涉足的场所生存下来。在后续的时间里,它会在适合自己的地点形成种群,而这个群体会不断通过自然选择被分离。从而分离出适应环境的群体,它们有些与众不同的特征。一段时间后在这些群体中会产生新的物种。加上竞争的存在,使得物种之间的区别更明显。通过自然选择存活下来的物种拥有新的特征组合,开辟新的生态位以减少竞争。

也就是说,对于人变多,原生寄主变少的新生境,自然选择会把病毒“推”到人身上。

当然,人类社会不断扩张,不断挤压其他生物空间这是不争的事实。

但是既然已经到处着火了,就没必要火上浇油了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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